【影响力】《江苏经济报》头版头条:里下河环境资源法庭倾心守护“江苏大公园”

政务   2024-11-26 17:01   江苏  


11月26日,《江苏经济报》头版头条以《里下河环境资源法庭倾心守护“江苏大公园”》为题,报道里下河环境资源法庭充分发挥环资审判职能,严厉惩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为里下河地区生态环境筑牢司法保护屏障。



里下河环境资源法庭倾心守护“江苏大公园”

里下河地处长江与淮河两大水系之间,总面积1.35万平方公里,其间水网交织、生态资源丰饶,滋养着一方水土与生灵,是最美“江苏大公园”。然而,随着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生态环境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压力与挑战,如何守护好这片绿水青山,成为摆在当地政府和司法机关面前的一项重大课题。为了积极应对这一挑战,省法院和省委编办于今年3月,在兴化市人民法院西鲍法庭挂牌成立里下河环境资源法庭,充分发挥其环境资源审判的职能作用,以铁腕手段严厉惩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它不仅为里下河地区的生态环境保护筑起了一道坚实的司法屏障,更是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生动实践。


强化司法创新,提升案件办理质效

环境资源案件往往横跨多个领域,涉及范围广泛,不仅专业性强,而且备受社会各界瞩目。为了切实提升这类案件的办理质量和效率,里下河环境资源法庭坚决践行最严格的司法保护制度,并创新性地实施了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的“三合一”集中审理模式,并受理了数件环境资源刑事案件。


在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中,被告人吕某某为了赚点零花钱,在禁渔期内使用电捕鱼的方式,在泰州市海陵区城东街道窑头村附近的卤汀河、新通扬运河、引江河北段等水域捕鱼,后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经泰州市农业农村局认定,吕某某使用的渔具是电鱼工具,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庭审中,法庭充分发挥了“三合一”集中审理模式的优势,对吕某某的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进行了同步审理和判决。最终,吕某某被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违法所得被依法予以没收,并通过省级媒体公开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承担渔业损害及生态修复费用23万余元。


这一案件的成功办理,不仅彰显了法庭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决心和力度,也为今后类似案件的审理提供了有益借鉴和参考。


除了“三合一”集中审理模式外,法庭还注重提升案件办理的专业性和公正性。为此,法庭配备了具有刑事审判工作经验和派驻过集中管辖法院从事行政审判案件审理的法官,组建了一支专业的环境资源审判团队。同时,法庭还按照刑事审判要求,对审判法庭和羁押室进行了改造,并配备了充足的法警人员,确保庭审的安全和后勤保障需要。



协同多方力量,共筑绿色保护屏障

环境资源的保护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系统工程,它如同一幅宏大的生态画卷,需要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以及环保、自然资源等多个部门共同协作,才能绘就出一幅绿水青山、和谐共生的美好图景。里下河环境资源法庭积极深化府院联动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紧密合作,携手共筑绿色屏障。


法庭联合泰州和兴化两级生态环境局、公安局、检察院以及司法局等单位,共同开展了一系列深入的分析研判和交流探讨活动。针对近年来环境资源类案件的特征和办理过程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各单位群策群力,共同寻找破解之道。这些意见为法庭的审判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指导和支持,也使得相关部门能更加协同高效地开展工作。


在一起非法猎捕、收购、销售野生鸟类的案件中,法庭与检察机关、渔政监督等部门紧密合作,共同织就了一张严密的法网。他们依托生态环境执法与司法联动机制平台,充分发挥专家意见的技术支撑和政策咨询作用,对案件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论证和研讨。最终,法庭依法对被告人进行了严厉的惩处,并判令其承担相应的生态修复费用。这一案件的成功办理,不仅彰显了法庭与政府部门联动的强大威力,更如同一记重锤,敲响了保护生态环境的警钟,有效地推进了当地生态环境保护的深入开展。


此外,法庭还十分注重与检察部门的衔接沟通。他们规范设立了公益损害赔偿金专户,依法依规推进“专户专用”,确保每一笔赔偿金都能用于生态环境的修复和治理。这种全方位的协同配合,如同一道坚固的防线,守护着里下河地区的蓝天碧水,为当地的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拓宽普法渠道,营造环保法治氛围

司法审判犹如锋利的宝剑,守护着环境的安宁,而普法宣传则如同温暖的阳光,滋养着每个人的心田。只有让生态文明的理念深深植根于每个人的心中,才能汇聚起全社会共同参与环境保护的磅礴力量。


为此,里下河环境资源法庭精心打造了“生态先锋”党建品牌,将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与基层社会治理紧密相连。在广袤的乡村,无论是在田间地头、渔港码头,还是在乡镇村头,常常能看到法庭党员干警们忙碌的身影。他们深入基层,开展环境资源案件的巡回审判活动,如同一股清新的春风,吹遍了每一个角落。他们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将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送到群众身边,引导群众增强环保意识,让绿色发展的理念深入人心。


在普法宣传的道路上,法庭还特别注重借助新媒体平台的力量。利用“江苏政法”微博、“我的泰州”App以及“兴化融媒”等多个新媒体平台将庭审过程搬上网络直播的荧屏。这些直播活动如同一扇扇窗户,让观众能够身临其境地感受到环保法律知识和司法保护工作的魅力。在一次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庭审直播中,观看人数突破10万人次。


除了线上宣传的火热进行,线下宣传活动也同样精彩纷呈。结合世界环境日、国家宪法日、世界水日等纪念日,“6·5”世界环境日期间,法庭的法官们走进了校园,为孩子们带来了一堂生动有趣的环境普法课。课堂上,法官借助生动有趣的环保案例、视频动画等形式,将复杂深奥的环保知识变得通俗易懂。孩子们听得津津有味,纷纷举手发言,表达自己对环境保护的看法和想法。


通过这些生动有趣的普法活动,法庭不仅增强了群众的环保意识和法律意识,还激发了他们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热情和积极性。如今,在里下河地区,越来越多的群众开始关注身边的环境问题,并积极参与环保行动中来。他们自发组织清理河道垃圾、植树造林等公益活动,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着“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这股由法庭引领的环保热潮正在里下河地区蓬勃兴起,共同为美丽泰州的建设贡献源源不断的力量。


本文刊载于2024年11月26日《江苏经济报》第A01版

通讯员:梅家锦 顾新燕

记者:潘一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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