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栏语:
“小”案连着民心,一个个小案件,组成了法治的经纬线,彰显着公平正义就在我们身边。以司法裁判定纷止争,从身边“小”案品悟道理。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推出【“小”案大道理】栏目,讲述小案件背后的大道理,传递法治的温度和力量。
随着短视频平台直播带货的火爆,不少企业或个人都跃跃欲试,部分人为了更快更好地实现“流量变现”目标,还通过“职业运营人”购买服务。然而,这样的做法也可能会产生纠纷。近日,靖江市人民法院孤山法庭便审结了一起短视频代运营合同纠纷。
原告陈女士从事女装销售生意,计划在短视频平台直播带货。被告刘某自称是专业人士,能为陈女士策划包装、拍摄视频、培训团队及搭建直播间,短期内可以给陈女士带来流量。听了刘某的讲述,陈女士很心动,于是双方达成协议,由刘某为陈女士提供编剧、拍摄、剪辑、化妆、运营等服务,服务周期为半年。刘某还承诺,在他的运营下,陈女士账号两个月内的粉丝量将不低于15万,随后即可开始直播带货。满心期待的陈女士为此支付给刘某服务费58000元。
转眼几个月过去了,期间刘某仅为陈女士店铺拍摄了两次短视频,浏览量和粉丝数远未达预期。陈女士要求刘某为其搭建直播间进行带货,但刘某仅提供了部分文字教程,合同所述的其余内容均未履行。双方协商未果,陈女士便将刘某诉至法院。
靖江市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刘某未能履行合同主要义务,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构成违约,陈女士取得法定解除权。最终,经过法院主持双方调解,双方代运营合同解除,刘某退还给陈女士40000元。
尽管网络流量带来了很多机遇,但也存在着很多风险挑战,不正规的短视频代运营服务正是抓住了人们“当网红”“赚快钱”的心理,由此产生了相关纠纷。只有踏实勤奋,创作出优质的内容,保障过硬的产品质量,才能真正收获流量、赢得利益。
来源:靖江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