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光明网以《将司法监督的主动权交给代表》为题,报道泰州兴化法院“清单式”代表联络工作。
将司法监督的主动权交给代表
——江苏省兴化法院“清单式”代表联络工作侧记
如何让法院工作更好地在人民群众和人大机关监督下开展是关乎司法公正的永恒话题,也是各级法院一直以来的探索和追求。以往的人大监督模式一般都是“法院请、代表来”和“给什么看什么”的被动方式,存在“形式大于内容”的问题。为此,江苏省兴化市人民法院在泰州中院的部署安排下,主动向人大机关汇报对接,通过开展“点人监督、点案旁听、点事参与”的“清单式”代表联络工作,将司法监督的主动权直接大胆地交给人大代表。经过1年多的工作实践,“清单式”联络工作取得明显实效。
点人监督,点亮成长路
“作为一名去年刚刚任命的员额法官,王驰法官的工作能力无疑是优秀的,能从复杂的物业纠纷中厘清思路,精准把握争议焦点,不容易!”“物业纠纷涉及层面较多,往往需要丰富的人生阅历才能厘清这些‘鸡毛蒜皮’的陈年旧账,而年轻法官王驰却为我们‘讲’清了这起拖欠了4年之久的物业纠纷,非常老道。”
2024年7月下旬,兴化法院开发区法庭10号审判庭里,旁听的人大代表们对王驰法官的庭审表现赞不绝口。
王驰是2023年年底刚被兴化人大任命的法官,兴化法院将其列在“点人监督”的名单上,正好其审理的物业纠纷类案件也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于是就有4名泰州人大代表主动提出对王驰的审判工作进行监督点评。庭审现场,原被告双方各执己见,谁也不肯服软,承办法官王驰并没有被双方激动的情绪干扰,而是“一针见血”地抓住问题本质,表述的见解让原被告双方心服口服,短短半小时的庭审条理清楚、井然有序。
“整场庭审‘快’‘准’‘稳’,并没有因为是理不清的物业纠纷而陷入拖沓中,既体现了年轻人的冲劲,又展现了法官应有的沉稳,为这样的年轻法官点赞!”泰州市人大代表、兴化经济发展公司副总经理张杰在庭审结束后这样评议道。
现场观摩庭审后,4名代表又认真查看了王驰担任法官后的工作小结和办理案件的卷宗,咨询了案件当事人和律师对法官的工作评价,通过与其领导和同事的座谈交流,全方位了解王驰的业务能力、工作态度和职业操守。
“代表可以直接‘点单’监督评点法官工作,这意味着我们法官必须将审判执行工作的每一个关键点都做到最好最优,我们将人大新任命的法官和庭室负责人优先推荐给代表监督就是为了让我们更客观地了解他们的优缺点,同时督促他们提高审理水平和改进工作作风,为我们青年法官队伍和干部队伍建设夯实基础。”兴化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钱惠彬说道。
点案旁听,点在关键处
“孔代表,您好,您在‘我审您督’平台上选择旁听的案件将于2024年9月25日下午3点,在西鲍法庭4号法庭准时开庭,欢迎您来观摩评点。”
2024年9月5日,泰州法院借助 “数字人大”的平台,将“我审您督”应用正式上线,这是 “清单式”代表联络工作的升级版,泰州两级法院将近期可供监督的“人、案、事”的通过后台上线公布,各级代表可以通过手机上的“江苏人大”APP进行预约。地处兴化的里下河环境资源法庭,将于9月25日开庭审理成立后受理的第一个案件,兴化法院提前5个工作日在平台上发布庭审信息,省人大代表孔樊彬等多名代表在平台预约旁听庭审,兴化法院及时进行联系和确认。
2023年7月至10月期间,为了搞点“零花钱”,吕某某单独或伙同他人多次乘夜间在新通扬运河、卤汀河、引江河北段等水域进行电捕鱼。电捕鱼不仅会对鱼类资源“一网打尽”,还会对水体内的螺蛳、贝类等造成伤害,对水环境的破坏巨大。最终,兴化法院当庭依法判决吕某某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同时要求其通过省级媒体公开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并承担渔业损害及生态修复费用共计23万余元。
兴化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贵善认为此案件具有典型意义,主动在人大机关“组团”前往法庭观摩庭审,宣判结束后,他用手机在平台上点评道:“以往在我们这里电捕鱼屡禁不绝,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因为很多人认为这是个小事情,抓到了顶多是没收工具罚点钱,这起电捕鱼入刑的宣判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对心存侥幸的非法捕捞者形成强大震慑,让他们不再以身试法。”兴化法院及时在线收集整理人大代表和人大机关的评点意见,积极采纳工作建议,有效实现法律监督工作的闭环。
点事参与,点出新成效
“两年前,我们村边的何姚港河上到处漂着油污,河道两岸堆放的垃圾时不时被雨水冲进河里,刺鼻难闻,村民的生活大受影响。”兴化市人大代表、戴南镇顾庄村负责人翁乃林介绍。“除了定期组织打捞清理,村委会也经常上门宣传、劝阻,但效果不明显,我们通过法院清单式联络中‘点事’频道,希望法院帮忙出出好点子。”
“积极参与社会基层治理、服务乡村振兴是我们法院人义不容辞的责任,接受到人大代表的“点单”后,我们及时到村里实地调研,考虑到河道两边的住户比较多,仅靠硬性规定或日常巡视没有办法从根本上制止该类情况,必须激发村民参与环境治理的内生动力。”戴南法庭庭长杨凯介绍。
“自觉维护道路、河流、水渠及水利设施的贯通,做到自家卫生每天清理,周边卫生每周清理,毗邻河道环境卫生每月集中清理……”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2023年9月份戴南法庭牵头河道沿岸的顾庄村、帅垛村、姜何村共同制定了融节水护水、规范排放、保护环境为一体的《生态环保村规民约》,并由各村的村民代表会议分别表决通过。为提高村民对村规民约的知晓度,杨凯带着法庭干警通过集中宣讲、上门走访等方式,宣传引导村民自觉参与到管河护河的工作当中。“除了上门宣讲,我们还指导村文艺宣传队伍将村规民约的内容编成快板、小品,在庙会、节日文艺汇演时表演,达到润物细无声的效果。”
2024年6月下旬,兴化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沙顺喜带队组织20多名泰州、兴化两级人大代表到帅垛村现场视察人民法庭服务乡村振兴工作。代表们欣喜地发现,经过近一年的治理,何姚港河水面已变清澈,原本刺鼻的气味再没有出现,许久不见的鱼虾又游了回来。“原来一到夏天,整个村子都弥漫着臭味,来了亲戚都不好意思往家里领。现在不一样了,经过整治,我们村成了远近闻名的环境卫生村,全村人脸上都增了光彩。”提到整治的效果,周边散步的村民们感到非常满意。
从2023年初至2024年10月,兴化法院共向社会公众发布“清单式”联络信息1万余条,各级人大代表已“点人”监督23名、“点案”旁听36次、“点事”参与9件,参与代表258人次,收集评价建议213条,有力推动代表联络工作“信息公开全面化、结果运用实质化、联络成效最大化”,初步实现人、案、事进行全方位立体式监督,促进司法公开,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公正感受度,有效将“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落实到实际工作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