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江海直达船舶的运营,提升船员职业素质,保障航行安全,交通运输部海事局于2024年12月31日印发了新修订的《特定航线江海直达船舶船员培训、考试和发证办法》,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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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对持有有效特定航线江海直达驾驶员《合格证》的内河一类船长参加特定航线江海直达船长培训的资历要求作出规定、优化见习记录簿、调整航线签注要求等。
新政策增加内河一类船长在持有有效特定航线江海直达驾驶员《合格证》后,如何通过进一步的培训和实践,晋升为江海直达船长的具体要求。《办法》规定:持有有效驾驶员《合格证》的内河一类船长参加特定航线江海直达船舶船员行驶资格证明船长培训,应当在最近五年内在特定航线江海直达船舶上担任大副及在内河一类船舶上担任船长合计不少于24个月。这为船员的职业发展提供了清晰的方向。
《特定航线江海直达船舶船员船上培训见习记录簿》增加“船舶鉴定栏”和“公司鉴定栏”,由船舶和公司对见习船员给出鉴定意见,这有助于提高船上见习的质量,确保见习船员能够获得更有效的实践指导。
根据2022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发证规则》规定,将船长、驾驶员在特定航线江海直达船舶上任职的航线签注要求从原《海船船员内河航线行驶资格证明》调整为持有相应的海船船员适任证书,并取得海船船员长江干线相应航线签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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