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聚焦】宜昌法院一周新闻热点回顾

文摘   2024-11-04 17:27   湖北  




极目新闻



内容摘要:

打造“公职人员”人设、隐瞒已婚已育事实、一人分饰两角、请人扮演父母参加订婚宴……这些可能电视剧里才有的情节,居然在现实中发生。

一位尚处于诈骗罪缓刑期的“爱情骗子”,通过种种手段,以恋爱为名,骗取被害人钱财。10月29日,从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案于近日在该市夷陵区人民法院宣判,被告人李某莲被撤销前案缓刑、数罪并罚,判处实刑。




三峡日报



内容摘要:

10月23日,宜都市人民法院组织庭审观摩宣教活动,来自宜都一中的150余名高三年级师生来到法院,旁听了一起贩卖毒品案件的庭审,宜都市公安局民警现场进行禁毒普法教育,为师生们举办了一场生动、直观的禁毒法治教育课堂。




内容摘要:

10月25日,宜昌法院执行系统第一期“宜法执行”论坛开讲。

论坛现场,宜昌中院执行二庭、三峡坝区法院执行局、长阳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分别对执行审查案件、“执破融合”、司法拍卖等实务工作交流发言。伍家、宜都、夷陵等基层法院与会执行干警针对交流内容和实际工作中所遇到的问题、困惑和难点,通过视频与主讲人进行了互动探讨。



内容摘要:

10月25日,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了一起某行政机关不履行监管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县委依法治县办组织全县8个乡镇及30家政府部门分管负责人共60人参加旁听庭审。



内容摘要:

猇亭某公司去年因经营不善背负大量债务,经过协商,小天作为股权受让人以0元价格获得该公司全部股权,并需要承担该公司所有债务的还款责任。小天和原始股东签订了内容为“0元价格转让股权”的《股权转让协议》。后该公司某员工在网上进行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时,没有选择上传真实的手动签字的协议,而是选择了系统自动生成的《股权转让协议》,导致原本的“0元转让”变成了“219万元转让”和“30万元转让”。小天在系统核实签字时,由于疏忽大意也未认真审核内容,直接进行了面部识别确认。

据此,小天被原始股东起诉至法院,要求支付200余万元的股权转让费用。无奈之下,小天将工商登记部门起诉至法院,要求撤销该次的变更登记。

法院受理案件后,组织双方进行第一次开庭审理,行政机关“一把手”主动出庭应诉,当庭回应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和诉求。庭后,承办法官又多次前往工商部门、税务部门进行现场调查,寻找该起纠纷的症结所在。

在查阅大量材料、仔细研判案情后,承办法官分别与小天和工商登记部门进行协调。最终,在承办法官的引导下,小天通过民事诉讼确定了“0元转让”《股权转让协议》的法律效力,工商登记部门也依法对相关登记进行了变更,小天便主动向法院提交了撤诉申请。



内容摘要:

今年2月,老李拿着购买的“驾驶证”来到当地派出所办理业务,民警却发现“驾驶证”上的文字颜色和正常证件有差别,便问老李证件是从哪里来的。面对民警的询问,老李一下慌了神。老李不愿意也害怕参加驾驶证考试,于是花了8500元从郑某手上购买了所谓的“驾驶证”,直到民警发现了问题,才知道自己被骗,买的竟是个假证。

无业在家的小郑偶然间了解到网上可以办理假的驾驶证,于是便打起了帮买假证的歪主意,对外打广告说自己的朋友有“门路”能够代办驾驶证,不用考试就能拿证。从2020年的8月到2023年底,小郑先后在网上联系制作假证人员,以150元至280元不等的价格伪造C3、C1驾驶证出售给包括老李在内的16人,非法获利共计12.13万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小郑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结合其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法院最终以诈骗罪判处小郑有期徒刑两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










来源丨极目新闻 三峡日报
采编丨何骏怡
校对 | 石志宏
审核 | 王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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