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法律“锦囊”,助你决战“双十一”

文摘   2024-11-07 17:42   湖北  





这些法律“锦囊”

助你决战“双十一”

今年“双十一”已悄然开启


您是否启动了“买买买”模式?


但每年“剁手季”总有一些“坑”让人措手不及


不论是已经“剁手”还是正在观望,都请收好这份避坑“锦囊”,让您在“双十一”买得放心!




问题一


“双十一”某些电商平台为了吸引消费者提前下单预订商品,通过大力宣传付定金可享受更多优惠等方式开启预售模式。这个定金能不能退?


订金能退,定金不退。若消费者支付好定金以后,不想再购买该产品,定金是不给退的。若支付双十一购物定金后后悔了,可以在支付尾款后,选择全额退款,从而降低损失。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问题二


买完东西发现商家“明降暗涨”,能否索赔?


遇到商家将商品的价格提到高于以往的价格之后再进行适当的降价的情况,消费者要第一时间把价格修改前后的商品界面、消费凭证等截图保存作为证据,向电商平台或消协反映,并向商家进行相应的索赔,构成欺诈的,买家可以要求“退一赔三”。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问题三


“七天无理由退货”有条件限制吗,具体是什么?


“七天无理由退货”是指网购消费者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可以无理由退货,但定作 的、鲜活易腐的、报刊、数字化商品等除外。同时,“应当完好”是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的前提。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 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一)消费者定做的;(二)鲜活易腐的;(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四)交付的报纸、期刊。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问题四


遇到网购纠纷要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


(1)与商家积极协商解决;(2)向提供网络购物的平台进行投诉;(3)拨打“12315”热线或者登录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向消费者协会投诉;(4)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各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5)若约定了仲裁解决,向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6)没有约定仲裁的,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

大家要根据自身实际需要理性消费,一旦产生纠纷,一定要保留好相关购物记录及支付凭证、电子数据信息等重要证据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快来把这份法律“锦囊”收下


祝各位小伙伴“双十一”购物愉快!








来源丨三峡坝区法院
采编丨何骏怡
校对 | 石志宏
审核 | 王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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