榜样就在身边 | 高勇:争当司法为民“领跑者”

政务   2024-11-01 09:30   江苏  

编者按

近日,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大力弘扬英模精神,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无锡中院举办了“榜样就在身边”先进事迹报告会(点击文字,查看文章)。报告会上,两级法院的11个先进集体代表、先进个人从不同方面、不同角度讲述了他们的奋斗历程、经验心得及成长感悟。


10月下旬起,本号将陆续推出部分先进典型的事迹报告,供全市法院干警学习交流。第四期推出江阴法院知产庭庭长、全省优秀法官高勇的先进事迹。











争当司法为民“领跑者”



回想参加法院工作以来的点点滴滴,从办公条件、办案要求等各方面都有许多变化,但不变的是司法为民的初心和情怀,是争当领跑者的自我要求。我想从四个方面分享下自身成长的点滴:



面对挑战敢于担当


党的十八大后,我国司法体制改革的脚步进一步加快,江阴法院作为全国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法院,更是这一轮司法改革的积极参与者,以往法官 “一审一书”的固有模式被打破,取而代之的是团队办案模式。


许多法官对团队模式心里都没底,不敢或者不愿意尝试,在庭长要求以我为团队负责人率先按照新模式干出一番业绩时,我内心也忐忑。


但是,通过将案件节点化、权责明晰化、配合流程化,我摸索出了一套高效团队办案模式,最终带领团队作出三点探索:一是创新了助理培养模式,在较短时间内培养了多名优秀法官助理;二是创造了结案数量历史,连续三年结案位居全院第一,结案记录至今无人打破;三是创设了组合办案模式,成功探索出了一条节点化运行、专业化负责的适合基层派出法庭实际的速裁组合办案模式。



细微案件倾注真情


2019年底,中央电视台报道了我承办的一个“断臂火化费”案,该案最大的争议是原告被车撞后截肢的几百元火化费应否赔偿。赔偿义务方认为活着的人不能主张火化费,但我认为仅以被侵权人是否死亡来判定火化费应否支持,不仅有违人道,更与我国法律的立法精神和目的不相符合。最后支持了活体的残肢火化费,引起了社会的积极反响。


2021年7月,河南遭遇水灾,我接到一个侵权赔偿案件的当事人电话,称由于着急赶回河南老家查看遭灾情况,请求尽快安排庭审。了解到情况后,我当天即安排了双方当事人到庭并调解成功。案件结案后,那位河南籍当事人特意写来了一封感谢信,最高法院也把这个案例作为了为民办实事案例予以宣传报道。



公正判决引领风尚


2022年5月,我审结了一起因小区业主在征得物业公司同意后自费为小区购置游乐设施发生事故而成被告的案件,判决出于好心自费为所在小区购置游乐设施的小区业主张女士对有关事故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


对于该案,我的判决不仅严格遵循法律,也有效地将社会正能量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合在判词中,使得判决的结果和说理符合人民群众心中的公平正义,让人民群众实实在在感受到法院判决对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


判决后,双方均表示服诉息判。央视进行了5次报道,最高法院微信累计9次宣传,包括扬子晚报等在内的国内多家主流媒体均进行了登载,还在微博、抖音等形成了热搜,达到上亿的浏览量,10多万的点赞,入选最高法院“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2年度十大案件”和江苏法院“2022年度十大典型案例”。


通过一个“小案件”阐述的“大道理”,给全民进行了一次正向的普法教育,展现了新时代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



受害企业优先获赔


负责知识产权审判后,我发现在假冒注册商标等刑事案件中,虽然刑事处罚能够有效震慑犯罪分子,但对于被害企业来说,因程序分立导致维权成本高、兑现难等问题,出现被害企业无法得到有效赔偿。


围绕依法保障权利人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的目标,我带领全庭干警探索“刑民一体化”知识产权纠纷处置模式,明确知识产权领域的民事赔偿优先于刑事追缴,推动司法程序协调统一,构建一体化保护工作格局。


与公安、检察、市监共同出台意见,明确在行政查处、刑事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执行阶段知识产权涉刑违法所得全流程追缴和侵权纠纷全流程调处的联合工作机制,对于违法所得“应追尽追”,对于侵权损害“能赔早赔”,实现了严厉惩治知识产权犯罪行为和依法维护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的叠加效应。今年以来,已受理了知识产权刑事附带民事诉讼9件,为权利人挽回损失600余万元。



以上四个小方面是我作为一名平凡的法院干警所经历的日常点滴,我相信,我们队伍中的许多同仁都有着比我更加丰富的履历和更加骄人的业绩。回首来时路,或许没有那么多荡气回肠,但夜深人静时,那些当事人、那些案中事,总会在心中回荡。


凡是过往,皆为序章,展望下一段法院旅程,如苏力老师在《法治及其本土资源》一书中对全体法律人提出的发人深省的问题:什么是你的贡献?


我想,这是我们每一个法院人职业生涯中都无法回避的问题,需要我们用一生去认真作答,亦如总书记所指出:“时代是出卷人,人民是阅卷人,我们是答卷人。”愿我们共同答好司法为民这道题,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END


来源:无锡中院教培处、江阴法院

编辑:赵伟

审核:李思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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