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豆状核变性(hepatolenticular degeneration,HLD)又称威尔逊病(Wilson disease,WD),是一种常染色体隐性遗传性铜代谢障碍疾病。由基因ATP7B编码的P型ATP酶功能缺陷或丧失导致胆道铜排泄受阻,过量铜蓄积在全身多个组织器官,因此出现肝脏损害、运动障碍、精神异常、眼部、肾脏及血液系统损害等表现。近期,《中国肝豆状核变性诊疗临床指南:药物治疗与外科干预的结合》发布,本文整理了其诊疗要点。
HLD 患者临床表现多样,因受累器官和程度不同而异,主要表现为肝脏和(或)神经系统受累。单纯以肝脏受累为主要表现的HLD发病相对较早(>2 岁就可能发病),神经系统病变常较肝病晚10年出现(通常>15岁)。此外,还可出现眼部异常、溶血、肾脏损伤、骨关节异常等多种临床表现。
肝脏是HLD最常受累及的器官之一,包括急性肝衰竭、慢性加急性肝衰竭、急性肝炎、无症状转氨酶升高、脂肪肝、慢性肝炎及肝硬化,以及少见的肝胆恶性肿瘤。
HLD的神经系统表现多样,以锥体外系功能障碍表现为主,多个神经精神症状常同时出现。早期神经系统症状可轻微,可有阶段性缓慢缓解或加重;也可快速进展,在数月内导致严重失能,尤其是发病年龄早的年轻患者。HLD患者出现神经精神症状时大多有肝脏损害表现,因此需与肝性脑病相鉴别。
HLD是少数经过规范治疗后病情可以有效控制的神经遗传病,因此及早诊断意义重大。对于存在任何原因不明的肝病表现、肝病伴神经(尤其是锥体外系症状)及心境障碍、非免疫性溶血性贫血的肝衰竭、反复发生自限性非免疫性溶血的患者,均应考虑HLD的可能性。尤其是非免疫性溶血性贫血(包括急性血管内溶血)的急性肝衰竭患者需要紧急评估是否进行肝移植。
由于目前尚无更好的诊断评分系统,目前使用最多的仍为 2001年莱比锡第8届HLD国际会议的诊断标准(Leipzig评分标准),即总分≥4分可确诊;总分3分为疑似诊断,需进一步检查;总分≤2分则可排除诊断。
HLD的诊疗导图见图1。
推荐意见1:HLD患者药物治疗无效,或者在治疗过程中出现了肝脏失代偿(新发腹水、脑病或静脉曲张出血)或无法稳定的失代偿性肝硬化(难治性腹水、严重脑病或黄疸和凝血功能恶化),应考虑肝移植(证据等级:1+,推荐等级:A)。
推荐意见2:HLD患者的MELD评分达到或超过 25分,以及MELD评分在15分以上,且经过一段时间的药物治疗后肝功能(包括合成功能和胆红素水平)没有明显改善,应考虑进行肝移植(证据等级:1++,推荐等级:A)。
推荐意见3:HLD患者发展至急性肝衰竭,建议先进行血浆置换等人工肝的过渡治疗,再进行肝移植(证据等级:1+,推荐等级:B)。
推荐意见4:NWI达到或超过 11 分,应考虑肝移植(证据等级:2++,推荐等级:B)。
推荐意见5:在HL患者中,对于符合米兰标准或其他可接受标准(如加州大学旧金山分校标准或杭州标准)的肝细胞癌患者,也可以考虑进行肝移植(证据等级:1++,推荐等级:A)。
推荐意见6:大多数接受肝移植的 HLD 患者可以使用来自脑死亡供体、基因正常个体或HLD杂合子的器官,HLD 杂合子的供体术前注意筛查血清铜蓝蛋白(证据等级:1++,推荐等级:A)。
推荐意见7:对患者直系亲属进行基因检测。(证据等级:4,推荐等级:0)。
推荐意见8:螯合剂治疗失败或NWI评分≥11的患儿建议行肝移植治疗(证据等级:1+,推荐等级:B)。
推荐意见9:HLD患者在妊娠期间症状恶化至严重肝功能衰竭时,可能需要考虑肝移植,建议终止妊娠再行肝移植(证据等级:3,推荐等级:0)。
推荐意见10:HLD患者肝移植术后应定期监测血清铜蓝蛋白和24h尿铜。术前存在神经系统症状的HLD患者在肝移植术后需要继续坚持低铜饮食,并口服小剂量锌制剂(证据等级:2++,推荐等级:B)。
推荐意见11:HLD 患者肝移植术后随访前3个月每周1次,3~6个月每2周1次,6至12个月每月1次。1年后,根据情况每月或每3个月随访1次。随访内容包括检查肝功能、免疫抑制剂浓度、血清铜蓝蛋白、24 h尿铜和血铜等指标,必要时进行CT、MRI和肝活检等检查(证据等级:1++,推荐等级:A)。
来源:
[1]曾艺,李亭,张洁,等.中国肝豆状核变性诊疗临床指南:药物治疗与外科干预的结合[J].国际神经病学神经外科学杂志,2024,51(05):1-13.DOI:10.16636/j.cnki.jinn.1673-2642.2024.05.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