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报道
11月5日,网传河南方城县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致四人死亡。
一辆载有三男一女的车自南向北行驶至233省道方城县四里店镇油坊庄村时,与对向行驶的重载车相撞,车内四人当场死亡,重载车人员无伤亡。
网传死者是方城县四里店镇政府工作人员,其中一人为管委会主任,且四人在事发前曾饮酒。
11月6日,红星新闻记者从南阳市官方渠道获悉,11月4日晚,方城县四里店镇辖区的确发生了这起四人死亡的交通事故。
经核实,四名死者均为镇政府工作人员,有公务员和事业编人员。
当地知情者称,四人刚工作不久,是镇政府一般工作人员,非干部身份,平均年龄不足30岁。
潇湘晨报记者采访得知:4日晚,殡仪馆有派出4辆车的记录,尸体都被接到了殡仪馆,不过未记录具体地点。
众多网友对四名年轻公职人员的不幸遇难深感哀悼,也十分关注事故原因和责任。
最新消息
此前,有记者了解到四人聚餐,其中有人饮酒,对于网传死者饮酒一说,官方已经通报:
谢某某饮酒后驾驶小型普通客车,未靠道路右侧行驶,与重型自卸货车相撞。司机及车上其他三人均已死亡。
这不就是逆行吗?
目前,肇事车辆司机已被警方控制,事故正在依法处理。
首先对逝者表示惋惜,与此时此刻,再好的前程似锦,再好的工作单位,一切都化为尘埃…
镇政府工作人员,不到30岁,多么年轻呢,想来四人聚餐后也是开车与不开车,纠结了一番,但最终还是选择了酒后驾驶,报以侥幸心理,酿成惨祸。
他们也有家人吧…该怎么面对这一切?
事故的另一方又如何面对这突如其来的“灾难”?
如何认定责任
在这种情况下,责任的认定通常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但初步分析如下:
1. 四名公职人员方面:
• 酒后驾车行为:酒后驾车是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会极大地影响驾驶员的反应能力、判断能力和操控能力,增加发生交通事故的风险。因此,酒后驾车这一行为本身就存在重大过错,在责任认定中会被重点考量,并且会加重其应承担的责任。
• 逆行行为:未靠道路右侧行驶属于逆行,逆行是一种极其危险且明显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几乎必然会对正常行驶的车辆造成严重的安全威胁。这种逆行行为是导致此次事故发生的直接且重要的原因之一。综合来看,四名公职人员的这两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使得他们在此次事故中存在重大过错,极有可能承担主要责任甚至是全部责任。
2. 重型自卸货车司机方面:
• 目前已知信息显示该司机是正常自北向南行驶。但这并不意味着其一定完全没有责任,交警部门还需要进一步调查核实该司机在事故发生时是否存在其他可能影响事故责任认定的因素,比如是否存在超速、超载、疲劳驾驶、车辆制动系统故障等违反交通规则或未尽到安全驾驶义务的情况。
如果经调查不存在这些问题,那么重型自卸货车司机承担的责任可能相对较小;但如果存在相关问题,也会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来确定其应承担的责任。
最终的责任认定结果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等,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