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物 | 具有成本效益的灾害风险管理综合办法
文摘
财经
2024-10-15 15:46
新加坡
本报告重点介绍灾害风险管理综合办法,即全面探讨灾害风险减少和残留风险管理措施。本报告概述了基于成本效益方针的优先排序流程,使决策者得以考虑灾害风险管理措施的直接效益和协同效益,从而在气候变化和社会经济发展存在高度不确定性以及预算和能力受限的背景下做出包容有力的决策。
本工作报告对亚洲开发银行(亚行)向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提供的技术援助(技援)“具有成本效益的灾害风险管理综合框架项目”(TA 6748-PRC)所建立的一套综合框架作了介绍。在投资提升抗灾能力的过程中,决策者须斟酌考虑不同的灾害风险管理措施并给予优先排序,上述框架可对此提供一定参考。 本报告概述了灾害、气候变化与发展三者间重要的内在联系,强调有必要采取综合全面的主动型灾害风险管理办法,以减轻自然致灾因子的不利影响,同时支助可持续发展。本报告重点说明了灾害管理模式上正在发生的转变,即从被动应对逐步转向综合全面的主动管理,涉及不同行业和多个利益相关方。 (1) 研究分析了中国的灾害风险状况,详细说明了因快速城镇化和气候变化而暴露于自然致灾因子并受其冲击的问题愈发严重。为应对与气候变化和社会经济发展相关的不确定性,必须建立起稳健有力的决策过程,通盘考虑灾害风险管理措施的直接效益和协同效益,以实现“低悔”灾害风险管理投资。 (2) 决策者为减少灾害风险和管理残留风险而采取灾害风险管理综合办法,有助于加强防灾抗灾能力和降低因灾损失。减少灾害风险策略涵盖一系列广泛的干预措施,包括减缓致灾因子、控制暴露程度和减轻脆弱性等。当减少灾害风险策略不再具有成本效益时,灾害风险管理将寻求替代解决方案,把重点放在备灾和应灾以做好残留风险管理上。对灾害风险管理措施考虑不周,往往会导致不能高效地配置有限的资源,忽视协同效应,置发展进程于新的威胁之下。(3) 优先排序流程便利决策者在资金和人力资源都受限的情况下权衡考虑灾害风险管理措施。优先排序流程包括基于成本效益评估各项灾害风险管理措施,将避免因灾损失的直接效益纳入考虑,以及从发展大计的更广泛层面来看符合经济发展与环境、社会和治理(ESG)原则(韧性建设的三重红利)的多种协同效益。对直接和间接效益进行评估,让具有不同优先重点和出发点的各种利益相关方参与进来,可使决策过程更加包容。此法还可以消解与气候变化和社会经济发展相关的不确定性所构成的挑战,因为将发展影响纳入其中可为决策工作提供重要的参考点。 (4) 通过中国广西梧州城市洪水风险管理案例研究,阐明如何利用成本效益分析法优先采取灾害风险管理干预措施。 本工作报告旨在提高意识和改善认知,推动向更具战略性、更可靠的灾害风险管理做法转变。在现实决策过程中应用本报告所述方法,或面临数据提供率、创新意愿和制度孤岛等许多挑战。并且,这些挑战可能因复杂程度的不同而差异很大。要克服挑战,需要群策群力,且对建设适应型基础设施和社区至关重要。亚行应将所述方法和原则应用于其与发展中成员体合作的整个周期,并在上中下游业务中低成本高效益地投资于抗灾能力建设。
陈金强
亚行行业发展局水务和城市发展分局城市发展专家(气候变化)、该技援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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