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众号第1036篇推文,2024年第141篇
11月3日,湖北省法学会刑法研究会2024年学术年会在武汉召开。来自湖北省内法院、检察院、公安、纪委监委、律所以及各大高校的代表近300人参加会议,围绕“轻罪的刑事政策与刑法适用”这一主题进行交流探讨。
本次年会共设置“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与轻罪案件的办理”“轻罪案件办理中的刑法问题”“轻罪办案机制及其程序法问题”“轻罪案件办理中的行刑衔接问题”“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立法构想”“轻罪刑事法适用中的比较法研究”“轻罪案件办理的其他相关问题”七个子议题。18名与会代表围绕相关议题进行交流发言,多位专家学者予以现场点评。
在年会征文评选中,武珞所合伙人、行一律师团队负责人徐兴炜所撰写的《轻微犯罪治理与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制度的激活》论文,从众多投稿中脱颖而出,荣获二等奖。
此次论文获奖不但是对徐兴炜律师专业能力和学术底蕴的高度认可,还是武珞律师对轻微犯罪治理及刑法适用问题拥有深刻洞察与独到见解的体现,更是武珞所长期致力于青年律师培养、法学研究与实践结合、积极推动刑事法治进步成果的彰显。
武珞所将以此次获奖为契机,秉承专业、严谨、务实的态度,发挥勇于求索、敢于创新的武珞精神,持续深耕刑法及其他实务领域,与各界同仁紧密合作,共同推动法学前沿议题的研究与立法进程,为构建更加科学、合理、人性化的司法体系贡献力所能及的武珞力量。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结构的复杂变化,轻罪案件在刑事案件中的占比逐年上升,轻罪治理体系的完善成为刑事司法领域的重要议题,在法定刑以下量刑的“特殊轻罪”更应当得到司法的关注。
本文从完善轻罪治理体系的视角出发,检视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制度在当下的新变化,尝试从司法实践中总结出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的经验标准。
呼吁立法层面应当进一步明确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制度适用的实体和程序条件,司法层面应当在特殊个案中积极主动地适用该制度,而刑辩律师更应当从有效辩护的角度在个案中倡导司法裁判者适用该制度,进而有效实现个案的公平正义。
徐兴炜
湖北武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行一律师团队负责人
武汉大学刑法学硕士
武汉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研究生校外兼职导师
湖北省法学会刑法研究会理事
iCourt金牌作者、iCourt金牌讲师
6年公安工作经历
业务领域:专注刑事辩护,擅长互联网金融犯罪、毒品犯罪的辩护
联系方式:15527130822
文稿|余梦如
编辑|余梦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