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不支持萝卜快跑在武汉快速普及?

文摘   2024-07-11 20:08   重庆  

为什么反对无人驾驶出租车快速普及?首先,它破坏公正原则。去年11月国家出台的相关文件指出,L3、L4级的智能网联汽车在取得准入资格后,只能在限定区域内开展上路通行试点,目的是逐步完善无人驾驶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等。很意外的是,属于L4级的萝卜快跑在武汉,并没有如规定的那样仅限在特定区域内试点,而是迅速地将其商业版图扩大到几乎全市范围。
近日武汉萝卜快跑日均订单量赶上出租车,已经很能说明问题的严重性,此时距离萝卜快跑落地武汉不到两年,比预想还是快了。这意味着留给当地的出租车、网约车司机的生存空间会越来越小。至于为什么萝卜快跑能成为例外,一路开绿灯,就不得而知。
其次,它有违公平。武汉萝卜快跑你说是一家披着科技外衣的出租车公司,为迅速抢占市场甚至垄断地位,却没有执行出租车统一价格。你说它不是一家出租车公司,却能进入具有一定垄断地位的出租车领域,且几乎没有区域限制。但,不管怎么说,出租车主和司机,为获得出租车牌照的特许经营权,已经付出了不少代价,总不能让萝卜快跑好处尽占。相应的随着萝卜快跑投放量快速增加,武汉出租车、网约车牌照的价值实际上被严重缩水,武汉是否应该退还部分的车辆经营权费用等,值得大家讨论。
还有一个问题是,未来随着萝卜快跑取得市场主导地位后,难保不复制其它互联网产品套路,提高服务价格增强盈利能力,毕竟它们可是奔着2025年成为全球首个盈利的无人出租车公司去的。
最后,无人驾驶出租车,在取代出租车过程中,无法创造大规模的就业机会,也没有任何消费能力,这跟前几次工业革命最大不同。因此,萝卜快跑不论是从完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等角度,还是站在有利于社会运作的角度,都应该谨慎推进,而不是快速扩展,激化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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