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笔者关注到句容教育部门公开的八月份两批中小学职务任免信息,多所中小学副校长转任所在学校的党支部副书记。
而早在去年秋季学期,市实验小学、崇明小学就进行了党组织书记和校长岗位分设,市三中、崇明中学等学校今年秋季学期前也完成了对校长和书记两个岗位的分设。
那么,这一改革的背后是哪些考量?
01
2022年1月中办印发《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试行)》,《意见》明确: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
注意,这里面“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表述,此前,中小学管理一直实行校长负责制,学校工作由校长全面负责,党支部监督保证,教职工民主管理。
2022年《意见》印发后,变为“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中小学校党组织全面领导学校工作,履行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的领导职责。校长在学校党组织领导下,依法依规行使职权,按照学校党组织有关决议,全面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等工作。
所以一个学校如果有书记和校长岗位分设的话,在民间大部分人的看法来说,书记就是“一把手”。
02
那为什么有的学校校长和书记分设,而有的学校则由一名副校长转为副书记呢?
因为上述《意见》中明确:
党组织设置为党委、党总支的中小学校,党组织书记、校长一般应当分设,党组织书记一般不兼任行政领导职务,校长是中共党员的应当同时担任党组织副书记。比如上面提到的句容实小、崇明小学、二中和三中等学校就是如此。
党组织设置为党支部的中小学校,党组织书记、校长一般由一人担任,同时应当设1名专职副书记;学校行政班子副职中的党员一般应当进入党组织班子。
03
有了上面这个政策背景,再来看句容教育部门今年秋季学期开学前的两批次人事调整信息,其中有一部分人事变动就是根据《意见》的要求来进行的——
各中小学、局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
胡正琴同志兼任华阳中学副校长;
王开桂同志兼任第二中学党总支副书记;
何玉兵同志任文昌中学党支部副书记,免去其崇明中学副校长职务;
戴相兵同志任郭庄中学党支部副书记,免去其郭庄中学副校长职务;
周龙江同志兼任春城实验学校党总支副书记;
糜文俊同志任行香中学党支部副书记,免去其下蜀中学党支部副书记职务;
陈平同志任下蜀中学党支部副书记,免去其宝华中学副校长职务;
洪薛同志任河滨路小学党支部副书记,免去其河滨路小学副校长职务;
许凡同志任河滨路小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河滨路小学德育处主任职务;
纪梅花同志任文昌小学党支部副书记,免去其崇明小学副校长、文昌校区执行校长职务;
笪红珍同志任文昌小学副校长,免去其崇明小学副校长职务;
贾基娴同志任文昌小学副校长,免去其崇明小学副校长职务;
王小荣同志任华阳中心小学党支部副书记,免去其华阳中心小学副校长职务;
周华红同志兼任华阳实验小学党总支副书记,免去其华阳实验小学弘景校区执行校长职务;
张国华同志任弘景小学党支部副书记,免去其华阳实验小学副校长职务;
张传银同志任弘景小学副校长,免去其华阳实验小学副校长职务;
王舒同志任洪武路小学党支部副书记,免去其洪武路小学副校长职务;
吴燕同志任凤凰城小学党支部副书记,免去其凤凰城小学副校长职务;
张飞同志任葛村中心小学党支部副书记,免去其葛村中心小学副校长职务;
陈振同志任郭庄中心小学党支部副书记,免去其郭庄中心小学副校长职务;
程方琦同志任袁巷中心小学党支部副书记,免去其袁巷中心小学副校长职务;
洪文杰同志任边城中心小学党支部副书记,免去其边城中心小学副校长职务;
朱良平同志任宝华镇社区教育中心校长,免去其宝华中心小学党支部副书记职务;
陈小花同志任宝华中心小学党支部副书记,免去其宝华中心小学副校长职务;
朱庆芳同志任特殊教育学校副校长,免去其白兔中心幼儿园副园长职务;
倪佩媛同志任监督审计科副科长职务(试用期一年);
刘瑞生同志任教师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高婷同志任教育信息技术与装备管理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项冬同志任局团委副书记(挂职,试用期一年);
免去朱建光同志第二中学党总支副书记职务;
免去王芳同志崇明中学副校长职务;
免去施腊英同志文昌中学党支部副书记职务;
免去王纯刚同志文昌中学副校长、体育运动学校常务副校长职务;
免去陈根明同志春城实验学校副校长职务;
免去阙剑秋同志行香中学党支部副书记职务;
免去吕守东同志下蜀中学副校长职务;
免去王正同志河滨路小学党支部副书记职务;
免去赵正斌同志河滨路小学副校长职务;
免去刘冬青同志华阳中心小学副校长职务;
免去余红霞同志华阳实验小学副校长职务;
免去刘尚明同志宝华镇社区教育中心校长职务;
免去孙力银同志宝华中心小学副校长职务;
免去戴巧玉同志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孔祥明同志兼任的局团委副书记职务。
各相关幼儿园:
经研究,决定:
喻兴艳同志任天王镇浦溪幼儿园园长;
朱烨同志任葛村中心幼儿园园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宝华中心幼儿园副园长职务;
张璇同志任实验幼儿园副园长,免去其石狮中心幼儿园副园长职务;
张蕾同志任梅花小区幼儿园副园长,免去其春城中心幼儿园副园长职务;
王忠芬同志任天王镇浦溪幼儿园副园长;
成芳同志任白兔中心幼儿园副园长,免去其天王中心幼儿园副园长职务;
王高凤同志任宝华镇大学印象幼儿园副园长,免去其下蜀中心幼儿园副园长职务;
免去王荣青同志葛村中心幼儿园园长职务;
免去李家莲同志兼任的天王镇浦溪幼儿园园长职务;
免去朱烨同志实验幼儿园副园长职务;
免去王霞同志梅花小区幼儿园副园长职务;
免去章凌云同志花园路幼儿园副园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