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备受关注的《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被正式批准,该政策将于12月30日起正式实施。
新规聚焦解决非法改装、擅闯红灯、违规停放充电等突出问题,保障电动自行车安全、规范使用。同时,针对电动自行车的主要使用者外卖骑手,对即时配送企业的义务和责任作了明确规定。《规定》共8章55条,立足电动自行车全链条管理,聚焦解决非法改装、擅闯红灯、违规停放充电等突出问题,保障电动自行车安全、规范使用。
针对经营者非法改装、加装、拼装电动自行车行为,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非法改装、加装、拼装电动自行车受到三次以上行政处罚,再次非法改装、加装、拼装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个人非法改装、加装、拼装电动自行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针对电动自行车闯红灯、超速、逆行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规定》明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十五公里,不得逆向行驶、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有三次以上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记录,所有人、驾驶人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通知后拒不接受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车辆。
禁止携带电动自行车及其蓄电池进入电梯轿厢,禁止在建筑物的公共门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停放电动自行车以及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禁止在电动自行车充电场所放置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设施纳入新建居住项目配套。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建设符合规划和安全要求的电动自行车停车场,为公众提供电动自行车有偿停放服务。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规划政策,推广电动自行车蓄电池换电模式。外卖骑手是电动自行车的主要使用者,容易发生超速、闯红灯、逆行等交通违法。为减少即时配送引发的交通乱象,《规定》要求企业要按照遵守交通规则、守法行驶可完成配送任务的标准,考虑骑手步行、等候等因素,设定配送时限、路线。
对用于即时配送等民生服务行业的电动自行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核发专用号牌。驾驶用于即时配送等民生服务行业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专用号牌。市、区人民政府规定电动自行车限制通行的道路,应当考虑用于即时配送等民生服务行业的电动自行车的通行需求。
定期组织驾驶人学习道路交通安全和电动自行车法律法规。督促驾驶人按照规定驾驶悬挂专用号牌电动自行车,依法驾驶并及时处理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即时配送企业应当按照遵守交通规则、守法行驶可完成配送任务的标准,考虑配送人员步行、等候等因素,合理设定配送时限、路线。即时配送企业应当对一个星期内有三次以上闯红灯、超速行驶、逆向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驾驶人实行派单管控。
即时配送相关行业组织依照章程指导科学制定即时配送制度规则、考核指标、平台算法,制定即时配送行业交通安全和消防安全自律公约,并督促会员单位予以落实。对违反章程或者行业自律公约的会员单位,采取通报批评、公开谴责、劝退、除名等行业惩戒措施。广州市电动自行车行业协会执行会长黄焕杰:
协会积极关注、参与新规制定,提出赋码溯源管理,不得销售不符合标准的整车、电池、充电器等多个建议并被吸纳。我们也将组织制定行业自律公约和行业销售门店管理规定,引导、督促会员单位依法依规从事生产、销售、维修、回收等活动,为广州市的交通秩序和公共安全贡献力量。
《规定》用一个章节对即时配送行业专用号牌车辆管理作出明确规定。接下来,工联会将积极引导外卖骑手按照新规的相关要求,遵守交通规则,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提高服务水平。同时,督促配送平台企业按照遵守交通规则、守法行驶可完成配送任务的标准,考虑外卖骑手步行、等候等因素,合理设定配送时限、路线,让骑手在服务市民的同时,保障自身的安全,优化骑手的从业环境。
广州市外卖配送行业现有主流平台15家,今年以行业自律的方式,各外卖配送平台对周期内三次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驾驶人实行派单管控,有效降低了外卖骑手的交通违法率。《规定》将派单管控这一措施从行业自律上升至法规制度,是对各外卖配送平台自律管理的充分肯定,也使得外卖配送派单管控标准在行业内实施更规范、更具可行性。(来源:工人日报、央视新闻、广州日报、南方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