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大普奔!不用再等一年!明天就可申请降利率、缩短定价周期!

楼市   2024-10-31 10:14   江苏  


刚刚官宣!
存量房贷利率下调不用等!‍‍
明天起
正式实行新的定价机制!


就在今天,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六大商业银行发布公告,将从明天(11月1日)起,陆续对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实行新的定价机制。


这也意味着中国人民银行一个月前发布的完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机制要求,即将正式落地。


中国银行公告称,积极响应自律机制倡议,正在依法有序推进降低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工作。该行将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依法合规制定实施细则,同时进行技术准备,拟于2024年10月12日通过该行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贷款经办行、95566等渠道发布具体实施细则,并于2024年10月31日前对存量房贷利率实施批量调整。


中国农业银行公告称,将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通过多渠道提供便利服务,依法合规开展好利率调整工作,将于2024年10月12日发布具体操作事宜,2024年10月31日之前统一对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实施批量调整。后续在中国农业银行官网、微信公众号、贷款经办行、95599等渠道公告相关信息。


中国建设银行公告称,该行正在抓紧制定批量调整存量房贷利率实施方案,拟于2024年10月12日发布具体操作细则,2024年10月31日前完成批量调整。相关事宜将及时在建设银行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网点等渠道发布。


中国工商银行公告称,积极响应自律机制倡议,正在有序推进存量房贷利率调整工作。该行将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依法合规开展存量房贷利率调整工作,拟于2024年10月12日通过中国工商银行官网、微信公众号、网点、95588等渠道公布具体操作指引及相关事宜,并于2024年10月31日前完成存量房贷利率批量调整工作。


中国交通银行公告称,将提供高效便捷的多渠道服务,依法合规组织实施,拟于2024年10月12日发布具体操作事宜,2024年10月31日之前统一对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实施批量调整。后续交行将在交通银行官网、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公告,敬请留意。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发布公告称,积极响应自律机制倡议,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依法有序推进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工作。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表示,该行正在抓紧制定存量房贷利率调整实施方案,拟于10月12日发布操作细则公告,并于10月31日前完成存量房贷利率批量调整工作。



根据公告,对于以浮动利率,也就是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加减点报价的存量个人房贷,当它的利率加点值高于全国新发放个人房贷利率平均加点值30个基点时,借款人可以向银行申请调整房贷利率LPR加点值,调整后的加点为全国新发放个人房贷利率平均加点值加30个基点。


如不高于,则无法调整。


此外,客户可向银行申请变更重定价周期,但同一笔贷款存续期内客户仅可申请调整1次。调整后的重定价周期可选择3个月、6个月或12个月。


银行将采用变更合同约定利率方式进行调整,并为客户提供线上申请渠道。


另外,客户也可登录银行手机银行APP,通过“贷款—房贷利率调整”,选择名下相应房贷后申请调整加减点。


需要注意的是,在整个还款周期里,房贷利率重定价周期只能调整一次。这也意味着:


  • 如果贷款人认为未来贷款利率将下行,那么将房贷利率重定价周期调整为三个月,就可能更早地享受到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下调带来的优惠;
  • 如果贷款人认为未来贷款利率将上涨,那么将房贷利率重定价周期保持为一年,自己的房贷利率跟随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涨就可能会更晚一些。


据了解,除了六大商业银行之外,其它商业银行近期也将陆续发布公告,明确新的个人房贷利率定价机制。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实行新的定价机制以后,人民银行将不再统一调整存量房贷利率。


中国银行公告截图



全文如下:

尊敬的客户: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助力扩内需促消费,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4]第11号》相关要求,我行将依法有序完善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机制,现就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存量房贷利率定价调整机制




(一)适用范围

我行发放的以LPR浮动利率定价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二)利率加点值调整

1.触发条件

如客户的房贷LPR加点值高于全国新发放房贷利率平均加点值加30BP的,客户可向我行申请调整LPR加点值。如不高于,则无法调整。

全国新发放房贷利率平均加点值=人行最新公布的全国新发放房贷平均利率-该利率对应季度内各月公布的5年期以上LPR的算术平均值。全国新发放房贷平均利率以人民银行官方网站利率政策栏目公布的为准。

2.调整目标

客户的房贷LPR加点值调整为不低于全国新发放房贷平均加点值加30BP,且不低于所在城市房贷利率加点政策下限(如有),重新约定的LPR加点值应体现市场供求、借款人风险溢价等因素变化。

3.调整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客户向我行申请,经我行审批通过后进行调整。

本着为客户提供高效便捷金融服务的原则,我行将采用变更合同约定利率方式进行调整,并为客户提供线上申请渠道。客户可登录我行手机银行APP,通过“贷款—房贷利率调整”,选择名下相应房贷后申请调整加减点。

(三)重定价周期调整

1.触发条件

客户可向我行申请变更重定价周期,但同一笔贷款存续期内客户仅可申请调整1次。

2.调整目标

调整后的重定价周期可选择3个月、6个月或12个月。

3.调整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客户向我行申请,经我行审批通过后进行调整。

本着为客户提供高效便捷金融服务的原则,我行将采用变更合同约定方式进行调整,并为客户提供线上申请渠道。客户可登录我行手机银行APP,通过“贷款—房贷利率调整”,选择名下相应房贷后申请调整重定价周期。




二、其它事项说明




1.存量利率调整机制启动时间

2024年11月1日(含当日)起,我行可受理客户申请调整存量房贷利率加点值和重定价周期,客户可登录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进行操作。

2.固定利率/人行基准利率贷款处理

固定利率/人行基准利率贷款需先申请调整为LPR浮动利率贷款,再申请发起LPR加点值调整。转换后的利率以最近一个月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加点幅度等于原合同利率水平与最近一个月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差值。转换仅限一次,转换完成后,不能申请转回按固定利率或基准利率定价。符合定价调整机制的,按照前述规则对LPR加点值和重定价周期进行调整。

3.北上深“二转首”贷款处理

北京、上海、深圳地区的二套及以上且符合当地政策要求的存量房贷客户,可登录我行手机银行APP,通过“贷款—房贷利率调整”,选择名下相应贷款申请调整,经过我行审批后符合条件的将调整为首套房贷款。




三、温馨提示




1.调整完成后,您可登录我行手机银行APP,通过“贷款—房贷利率调整”,选择名下相应房贷并查询该笔房贷的调整记录。

2.为维护您的权益,请您关注人民银行官网发布的上季度全国新发放房贷利率,如符合调整条件请及时向我行提出申请。

3.申请对存量房贷进行常态化定价调整的,我行不收取任何费用。我行没有委托官方渠道以外的任何机构、人员代为办理,请您谨防各种形式的诈骗活动,保障财产和信息安全。

4.如有相关政策调整,以我行最新公布政策为准。

如您有任何疑问,请致电95566客服电话或咨询贷款经办机构。


特此公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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