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年我拿到省高院发回重审的无罪判决书,广州日报秦仲阳记者采访我时,我提出“3个感谢”。无罪判决的3个条件,也在其中。
我说,第一要感谢被告人,他能坚持认为自己是无辜的,这才让法官、检察官意识到这个案件可能确有冤情。如果被告人自己顶不住压力而认罪,那么律师即使有通天的本领,也很难说服法官。固然,我也拿过被告人有认罪有退赃的案件无罪辩护成功,但这属于可遇不可求的微概率事件,律师切不可把偶然发生的事看成经常发生的事。
我说,第二要感谢法官,他们能从现实与逻辑出发,确实保障证据确实充分,这才能因为无法证明被告人主观明知,而认为被告人无罪。省高院的二审法官能够发回重审而不是维持原判,负责重审的中级法院法官能够坚持原则作出无罪判决,殊为不易。正是他们的存在,我们才对法治充满信心。
我说,第三要感谢检察官,他们看到本案难以作出有罪判决,既没有撤回起诉从而让律师无法拿到无罪判决,也没有坚决要求法院作出有罪判决否则一定要抗诉,这才让律师能够拿到来之不易的无罪判决。
秦记者问,余律师不需要说一下自己吗?我笑笑说,如果是写进报纸,那么我这“3个感谢”足矣。如果私聊的话,我也想说一句,律师能够发现案件存在无罪辩护空间并提出案件存在的关键证据不足,对于最终赢得无罪判决,也尽到了绵薄之力。
秦记者说,余律师这话有些耳熟,似乎哪里见过。我笑笑说,你是不是读过吴兢《贞观政要》?王珪对唐太宗说,“孜孜奉国,知无不为,臣不如玄龄。每以谏诤为心,耻君不及尧、舜,臣不如魏徵。才兼文武,出将入相,臣不如李靖。敷奏详明,出纳惟允,臣不如温彦博。处繁理剧,众务必举,臣不如戴胄。至于激浊扬清,嫉恶好善,臣于数子,亦有一日之长”,我们律师也是如此,不可争功而应该推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