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有一位上海律师回老家江西办理同学的案件收费200万,结果被江西警察当成转移赃款一路追查过来,从该律所所在律师事务所账户上划走款项。律师很气愤,认为钱是种类物,自己提供了服务,收取当事人的服务费,并无不妥,这是一时间吵得沸沸扬扬。
公安机关的解释也很简单,谈查询了这名律师这些年的收费情况,发现从来没有高于10万元的。既然是自家同学,那么收费应该更低才符合情理,或者说最高不超过10万元。这位律师突然收费200万元,这显然是转移赃款。
我当时点评说,这位律师如果从来没有说过10万元以上的律师费,那么遇到“大单”应该找那些高收费的律师合作,这才合情合理,不仅能够提高办案质量,还能打消公安机关的疑虑。这位律师如果找一位有多次收费超过200万元的律师合作收取200万元律师费,甚至找一位有多次收费超过1000万元律师费的律师合作收取1000万元律师费,那就不会有任何问题。
只是没想到很快降临到我自己身上。几年前我办理了一宗诈骗案件,其实收费也不算高,结果受害人公司的诉讼代理人律师竟然向公安机关要求认定律师费是转移账款。好在公安机关也知道我的身份,直接回应诉讼代理人的深圳律师说,你们深圳的律师收这样的律师费高不高?余律师在惠州属于收费的一梯队,收这个费用很高吗?而且,你有证据表明律师费进入律师事务所后,有回流到犯罪嫌疑人名下吗?
我阅卷时还看到这位深圳律师写的要求查扣律师费的申请书,我对检察官笑笑说,要感谢你们办案机关对我的信任。检察官说,你是技术型律师,跟犯罪嫌疑人又没有任何亲戚、同学这种关系,这位深圳律师就是看我们惠州是小地方,认为我们收费不能高了,其实换一位深圳律师过来惠州收费,他们必然没有任何意见。我说其实惠州律师也有高收费的,例如雷士照明老板吴长江的案件,对于身家几十个亿的老板,只要他们愿意支付,无论是7位数还是8位数都是合理的。
对于律师费被当成账款如何破局,在与办案机关的朋友交流时,人家说这个其实含简单,那就是不能出现“异常”行为。如果你这次收费“异常”高且没有任何合理解释,如果你与犯罪嫌疑人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可能帮人家走账,都可能被办案机关看成是转移赃款。我说,与办案机关对抗性强,会不会被盯上了?朋友说,“死磕律师”基本都是与办案机关对抗性强,但他们的律师费很少会被看成“账款”,只要你自己不能让办案机关看到“异常”就行,对抗性强如果有理有据,办案机关反而会尊重律师。
余安平,湖北英山人,笔名一梭烟雨,广东省作家协会会员,现居广东惠州。早年毕业于华中师范大学,后任教于湖北黄冈中学,现为广东卓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暨刑事部资深顾问、广东卓凡(仲恺)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广东省律师协会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惠州市律师协会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还是广东省律师学院讲师、华南师范大学律师学院导师、广东省律师协会首批刑事律师库律师、广东省律师协会首批讲师团成员律师、惠州市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咨询专家库专家。
余律师崇尚无罪辩护与技术辩护,办理有3宗无罪判决、3宗撤回起诉、6宗不起诉、2宗死刑改判、2宗免于刑事处罚等经典案例,还办理了3700万元敲诈勒索改变定性为寻衅滋事判决1年2个月、16.9亿元“套路贷”诈骗改变定性为非法经营判决1年10个月、75.4亿元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改变地位与作用判决1年10个月等成功案例。办案之余,余律师先后出版了《三十而律》《烟雨三国》《小城律师》《技术辩护三十六讲》《青年律师成长三十六讲》等,坚持“每天写一篇文章”,认为阅读与写作是律师最好的成长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