雕蟲鱗爪 十四 | 《琴言十則》指法之疵

文摘   文化   2024-07-13 19:50   上海  

接续前文

《琴言十則》出於清人《學海類編》,而署“元吴澄”之名。視其所附指法,有古奥處,或非贗鼎。然亦頗見後人改竄之跡。

如其“指法譜”標題下有小注,解釋用指方向云:“凡指向身撥絃曰内又曰入,向徽撥絃曰外又曰出。”此語初見《琴書集成》、《新刊太音大全集》之“《手勢圖》”,原文爲:“凡用指向身曰内曰入,向徽曰外曰出,餘倣此。”繼見於《發明琴譜》之“右手訣法”云:“向徽曰外曰出”,《太音傳習》之“右手指法”云:“向徽曰外曰出向身曰内曰入”,以上數種皆附於擘托指法之後。至清初《萬峰閣指法秘箋》則使冠於八法之前,云:“凡用指之例,向徽曰外又曰出,向身曰内又曰入”,以後清譜之論右手指法,多如《萬峰閣指法秘箋》之引弁篇首。《琴言十則》亦以之序於八法前,且有“又”字,與《萬峰閣指法秘箋》同,故此兩句説明當爲清人輯録《琴言十則》時所摻入。

琴言十則指法局部

又《琴言十則》云:“擘也,大指向内”,似主擘入托出者。而後文有:“撮也,如勾一擘六齊下作一聲。”則擘又當爲出絃此組矛盾,與《陽春堂琴譜》、《理性元雅》同,恐三書皆爲篡改成法,而遞相轉録者,所以誤則同誤也。

上論所謂“劉籍《琴議》指法”與“《琴言十則》指法”所主之擘入托出,皆不足據。故明以前之古指法,固以擘出托入爲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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