雕蟲鱗爪 十五 | 明代譜論以擘出托入爲主

文摘   文化   2024-07-27 20:02   上海  

接续前文

明譜擘托表

表列明代琴論、琴譜35種。其中主張擘出托入者,18種;主張擘入托出者,7種;“論譜不合”,即琴論主張擘入托出,而琴譜記寫爲擘出托入者,11種。

明譜琴論最早主張擘入托出者,爲《新刊太音大全集》中“琴操辨議”前之一組指法,即查氏定爲“袁均哲指法”者。(所謂“劉籍《琴議》指法”,上文已斷爲“袁法”之竄入,今不計之。
此組“袁均哲指法”之來源,殆不可考。而明譜之十餘種“論譜不合”者,多由此篇轉録。如謝琳《太古遺音》之右手指法二十四條,十八條與“袁法”全同,餘六條爲“袁法”所闕。又如《梧岡琴譜》之右手指法二十條,全同于“袁法”。甚至“雙彈”一條,因《新刊太音大全集》將句尾“前後發之”四字排入下行,《梧岡琴譜》遂漏刊之,成爲破句。以下《杏莊太音補遺》、《琴譜正傳》、《玉梧琴譜》諸譜,皆同《梧岡琴譜》,誤亦同誤。可見其遞相轉録,實出一轍。其中《琴譜正傳》,除轉録上法,又增“精考詳明指法”一種,似爲作者對“袁法”之補充,仍以擘爲入絃。然其具體琴譜,仍記作擘出托入。
真正以擘入托出記寫琴譜者,惟《重修真傳琴譜》、《琴書大全》(部分曲譜)、《文會堂琴譜》(多數曲譜)、《陽春堂琴譜》、《理性元雅》、《陶氏琴譜》五種。容下節分而議之。故云,明代琴論及記譜,承唐宋以來之遺緒,仍以擘出托入爲主。
牧鵝按:上表中“論”、“譜”分列者,因琴論部分與琴譜部分,對擘托之解釋、運用常不相同,詳見雕蟲鱗爪 十一 | 論譜不合之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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