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根据河南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民生领域广告监管专项行动部署,济源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坚持监管为民,聚焦医疗、食品、教育培训、房地产等重点民生领域,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依法查处了一批违法广告案件,有力维护示范区广告市场秩序。
现选取5起典型案例予以曝光,教育引导广告活动参与主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规范广告发布行为。
案例一
某生物制品有限公司违法广告案
经查,济源某某生物制品有限公司在其公司网站发布招商广告中含有:“低门槛、零风险,大量成功团队带领,只需成功复制、即可月入上万...小投资、大回报,开启微商新模式,轻松让你收入翻倍、轻松赚钱...加入xx你的钱途不可限量”等内容。当事人宣传中对投资未来效果、收益等作出保证性承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规定。2024年2月1日,济源示范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某餐饮店违法广告案
经查,济源某某餐饮店在抖音平台通过商品介绍、体验分享等形式宣传“济源市xxx餐饮店”的商品或服务,并发布探店短视频广告,附加有购物链接等购买方式,但未显著标明“广告”字样,不能使消费者辨明其为广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规定。2024年2月18日,济源示范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
某美容院违法广告案
经查,济源某某美容院在其店门口外粘贴宣传广告,宣称“一次性根除雀斑只需7天,祖传秘方治疗,无效全额退款,这里是祛斑祛痘者的最后一站”等内容,当事人发布广告构成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规定。2024年4月16日,济源示范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
某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违法广告案
经查,当事人通过其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医疗软文广告,宣称xx神灸筋骨疏通保健贴是治疗疼痛的常用贴剂,刺激病症部分达到镇痛效果,发热区能使患处快速止痛,并对患处活血化瘀,打通经脉从而使中药成分快速有效吸收,达到调气血、通经络、散寒湿,消肿止痛之效果,而实际上该商品系保健用品,并不具备疾病治疗功效,当事人在广告中宣称疾病治疗功能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规定。2024年6月12日,济源示范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五
某学校违法广告案
经查,济源某某学校其公众号上发布的“xxx学校是一所全日制综合性高中,学校交通便利、环境优美、是目前豫西北地区规模最大、质量最优、办学条件最好的办公高中之一”等用语。该学校在宣传中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规定。2024年8月9日,济源示范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