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现形记

政务   2024-10-22 17:28   河南  

“你生活不易也不能靠损害别人的利益获利!你这是滥用司法资源!”



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一法庭内,传来员额法官郭宏训诫当事人的声音。

究竟是发生了什么,让法官当庭训诫当事人呢?

这是一起买卖合同纠纷的庭审现场。原告王某称其在某超市购买一包调味料,回家后发现调味料已过期,与超市协商未果诉至法院,要求超市依法赔偿1000元。王某提交其自进店到结账时的购物视频、小票、购买的调味料照片等证据。

“被告,请对原告提交的证据进行质证。”

法庭上,被告超市对于王某提供的购物视频和小票证明王某确在其超市购买过调味料没有异议,但坚称其不会销售过期货物,发生此事后,其货物经市场监督管理局多次查验均没问题,市场监督管理局也未就原告王某诉求立案,王某拿出的物品并非超市销售,超市不应予以赔偿。超市一方觉得自己十分委屈,但说归说,超市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其主张。

郭宏仔细查看王某提交证据后,询问王某是否带有案涉调味料实物,王某当庭提交一包调味料。被告查看后也承认自家超市卖有同种调味料。郭宏仔细比对王某提交调味料实物、视频中拍到的王某购买的调味料及其提交的案涉调味料照片,发现虽然视频略模糊,但仍能看出实物和视频中显示的生产日期印刷位置有细微差别,照片和实物的日期除了标示年份一致,月份和日期均不同。郭宏心想:“实物、视频、照片不一致,原告怕是有点问题。”凭着丰富的审判经验,郭宏没有立即指出来不同,而是继续向原告发问。


“原告,你在被告超市买过几次同样的调味料?”


“只有这一次。”


“买的就是你当庭提交的这一包吗?”


“是的,就是这包。”


“那你解释一下,为什么你提交的视频、照片和实物不一样?”


……



听到法官发问,原被告一时都愣住了,被告赶忙查看证物,原告则吞吞吐吐说不出话来,随后便当庭提出要撤诉。

看到原告反应,再结合本案证据和生活经验,原告从一开始便怀着索要赔偿的目的前往被告超市购物,随后用过期商品冒充购买商品恶意提起诉讼索赔的意图就很明显了。

“你这种行为给商家带来了一定的麻烦,扰乱了超市正常经营秩序!你这是滥用诉讼权利,浪费司法资源!”郭宏对王某给予严厉训诫。




食品药品安全问题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我国食品安全法确立了“退一赔十”的惩罚性赔偿规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惩罚性赔偿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于2024822日起施行,积极回应新时代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的新期待,同时对实践中争议的食品标签及说明书瑕疵认定、代购人责任、小作坊责任、“知假买假”索赔等问题予以明确,对恶意高额索赔、连续购买索赔和反复索赔行为予以规制,对于恶意制造违法生产经营食品药品的假象,勒索赔偿金,或者依据恶意制造的假象起诉请求支付赔偿金等违法索赔行为予以惩治。

消费者买到不符合食品药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药品,可依法主张“退一赔十”的惩罚性赔偿。但调真为假恶意提出索赔,妄图利用法律实现非法目的、严重破坏正常经济秩序的行为,法律也绝不会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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