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指标适用于使用市本级财政投资新建、扩建的市政类线性项目,改建项目参考执行。具体分类如下:
(一)按道路红线宽度划分为20米、25 米、30米、35 米、40 米、45 米、50 米、55 米和 60 米共九类。
(二)按道路功能划分为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和城市支路。
二、本指标为市政项目线性工程估算参考指标,为投资主管部门开展项目审批提供参考,同时也是设计单位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估算和初步设计概算的参考依据,各开发区、区(县)政府投资使用各级财政投资线性项目工程也可参照。
三、本指标分别以道路红线宽度按单位长度每公里费用和红线面积每平方米费用以区间值表示,包括综合指标和单项指标。综合指标包括工程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和基本预备费。不包括建设用地费、建设期利息、价差预备费、铺底流动资金开办费以及项目特殊要求的费用。单项指标为工程费用指标,包括电力入地土建和再生水管线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