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总投资构成——工程部分
《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规定》(水总【2014】429号)
三大类,五大部分,三级项目。
一、三大类
先选类别,因为计算费率不同。
二、五大部分
每个类别均可拆解为五大部分。
三、三级项目分解
每个部分再进行三级项目分解。(图片需点开放大看)
四、五大部分具体分解
1、建筑工程
房屋建筑工程[一级项目]。包括为生产运行服务的①永久性辅助生产建筑[二级项目]、②仓库、③<办公、值班宿舍及文化福利建筑等>房屋建筑工程和④室外工程。
如果是生活建筑,则是临时工程。
2、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
3、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
闸门[二级项目]、启闭机、拦污设备、升船机等设备及安装工程,水电站(泵站等)压力钢管制作及安装工程
注:压力钢管制作、安装均属金结的安装。
4、施工临时工程
施工房屋建筑工程[一级项目]。指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建造的临时房屋,包括:①施工仓库[二级项目]、②办公及生活、文化福利建筑及所需的配套设施工程。
PK:①永久性辅助生产建筑、②仓库、③<办公、值班宿舍及文化福利建筑等>房屋建筑工程和④室外工程。
5、独立费用
生产准备费[一级项目]。包括:①生产及管理单位提前进厂费[二级项目]、②生产职工培训费、③管理用具购置费、④备品备件购置费、⑤工器具及生产家具购置费。
五、费用构成
1.工程部分费用组成内容
《水总[2014]429》,第P43
项目的组成,站位的角度,可以理解为决策者的角度,决策者最关心的项目输出,即项目是怎么组成的。
费用的组成,站位的角度,可以理解为施工方的角度,施工方关心的项目的输入,即这个项目是什么分门别类花钱的。
六、工程部分概算编制
工程部分,分解后的各个单元,有关费用计算,有六类不同的方法:
方法1:量×价(设计工程量×建安单价);
方法2:计算基数×百分率(%);
方法3:设备原价×(1+运杂综合费率);
方法4:超额累进;
方法5:差值法;
方法6:指标×数量。
(一)建筑工程计算
项目名称 | 子项 | 方法 | 计算基数 |
一、建筑工程 | |||
1.主体建筑工程 | 量×价 | 计算到三级项目 | |
2.交通工程 | 量×价 | 也可根据工程所在地区造价指标或有关实际资料,采用扩大单位指标编制。 | |
3.房屋建筑工程 | (1)生产、办公 | 量×价 | |
(2)值班宿舍及文化福利建筑 | % | 主体建筑工程投资 | |
(3)室外工程投资 | % | 一般按<房屋建筑>工程投资(不包括室外工程投资)的15%~20%计算 | |
4.供电设施工程 | 根据设计的电压等级、线路架设长度及所需配备的变配电设施要求,采用工程所在地区造价指标或有关实际资料计算。 | ||
5.其他建筑工程 | (1)安全监测设施工程 | % | 如无设计资料时,可根据坝型或其他工程型式,按照<主体建筑>工程投资的百分率计算 |
(2)其他 | 量×价 | 照明线路、通信线路等三项工程投资按设计工程量乘以单价或采用扩大单位指标编制。 |
主体建筑工程量应遵照《水利水电工程设计工程量计算规定》(SL328—2005),按项目划分要求,计算到三级项目。
(二)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计算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建安工程费 | 设备购置费 | 独立费用 | 合计 | 占一至五部分投资比例 |
第二部分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 | 59.5 | 477.6 | 537.1 | 5.97% | ||
第三部分金属结构设备及 安装工程 | 13.1 | 119.4 | 132.5 | 1.47% |
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投资由<设备费>和<安装工程费>两部分组成。(两种分类两种钱)
1.设备费
设备费包括设备原价、运杂费、运输保险费和采购及保管费。
设备费=设备原价×(1+运杂综合费率)
运杂综合费率=运杂费率+(1+运杂费费率)×采购及保管费费率+运输保险费费率
2.安装工程费(量×价)
安装工程投资按<设备数量>乘以<安装单价>进行计算。
(三)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计算
编制方法同,第二部分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
(四)施工临时工程计算
项目名称 | 子项 | 方法 | 计算基数 |
四、施工临时工程 | |||
1.导流工程 | 量×价 | ||
2.施工交通工程 | 量×价 | 也可根据工程所在地区造价指标或有关实际资料,采用扩大单位指标编制。
| |
3.施工场外供电工程 | 量×价 | ||
4.施工房屋建筑工程 | (1)施工仓库 | 量×价 | |
(2)办公、生活及文化福利建筑 | % | 分情况,考试一般是以一至四部分建安(不包括<办公、生活及文化福利建筑>和<其他施工临时工程>) | |
5.其他施工临时工程 | % | 一至四部分建安(不包括<其他施工临时工程>) |
1.导流工程
导流工程按设计<工程量>乘以工程<单价>进行计算。
2.施工交通工程
施工交通工程按设计<工程量>乘以工程<单价>进行计算,也可根据工程所在地区造价指标或有关实际资料,采用扩大单位指标编制。
3.施工场外供电工程
根据设计的电压等级、线路架设长度及所需配备的变配电设施要求,采用工程所在地区<造价指标>或有关实际资料计算。
4.施工房屋建筑工程
施工房屋建筑工程包括:①施工仓库和②办公、生活及文化福利建筑两部分。施工仓库,指为工程施工而临时兴建的设备、材料、工器具等仓库;办公、生活及文化福利建筑,指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设计代表在工程建设期所需的办公用房、宿舍、招待所和其他文化福利设施等房屋建筑工程。
不包括列入临时设施和其他施工临时工程项目内的电、风、水,通信系统,砂石料系统,混凝土拌和及浇筑系统,木工、钢筋、机修等辅助加工厂,混凝土预制构件厂,混凝土制冷、供热系统,施工排水等生产用房。
(1)施工仓库
建筑面积由施工组织设计确定,单位造价指标根据当地相应建筑造价水平确定。
(2)办公、生活及文化福利建筑
枢纽工程 | 其中,A——建安工作量,按工程<一至四部分建安工作量>(不包括:办公用房、生活及文化福利建筑和其他施工临时工程) |
引水工程 | 按<一至四部分建安工作量>的百分率计算 |
河道工程 | 按<一至四部分建安工作量>的百分率计算 |
5.其他施工临时工程
按工程一至四部分建安工作量(不包括其他施工临时工程)之和的百分率计算。
(五)独立费用计算
项目名称 | 子项 | 方法 | 计算基数 |
五、独立费用 | |||
1.建设管理费 | 超额累进 | 一至四部分建安 | |
2.工程建设监理费 | 差值法 | 一至四部分建安 | |
3.联合试运转费 | 指标×数量 | ||
4.生产准备费 | (1)生产及管理单位提前进厂费 | % | 一至四部分建安 |
(2)生产职工培训费 | % | 一至四部分建安 | |
(3)管理用具购置费 | % | 一至四部分建安 | |
(4)备品备件购置费 | % | 设备费 | |
(5)工器具及生产家具购置费 | % | 设备费 | |
5.科研勘测设计费 | (1)工程科学研究试验费 | 复杂 | |
(2)工程勘测设计费 | 复杂 | ||
6.其他 | (1)工程保险费 | % | 一至四部分的投资 |
(2)其他税费 |
1.建设管理费[基数×费率+前档费用]
以<一至四部分建安工作量>为计算基数按表中所列费率,以<超额累进>方法计算。
一至四部分建安工作量/万元 | 费率/% | 辅助参数/万元 |
10000及以内 | 3.5 | 0 |
10000~50000 | 2.4 | 110 |
50000~100000 | 1.7 | 460 |
简化计算公式为:一至四部分建安工作量×该档费率+辅助参数 |
例如:一至四部分建安工作量为15000万元。
建管费为:10000×3.5%+5000×2.4%=470(万元)或15000×2.4%+110=470(万元)。
2.工程建设监理费
规范原文:按照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颁发的《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补充规范: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服务价格已全面放开。在没有对照标准的情况下,监理费可参照(发改价格【2007】670号)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规范P120,连环连乘法
施工监理服务费=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1±浮动幅度率)
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调整系数×高程调整系数
计费额基数→基价→基准价
施工监理服务费以建筑安装工程费分档定额计费方式收费的,其<计费额>分为<水电、水库工程>和<其他工程>。
类别 | 计费额 |
水电、水库工程 | 一至四部分建安工作量 |
其他工程(泵站、水闸、引水工程、河道工程) | 一至四部分建安工作工量、设备购置费、联合试运转费之和 |
例题:【插值法】,插值法求基价
表1-1-3 监理费收费基价表 单位:万元 | |||
计费额 | 收费基价 | 计费额 | 收费基价 |
500 | 16.5 | 60000 | 991.4 |
1000 | 30.1 | 80000 | 1255.8 |
.... | .... | ||
备注:收费基价采用插值法计算。 |
例如:计费额为800万元时,监理费基价为:
(16.5)+{(30.1-16.5)/(1000-500)}×(800-500)
=24.66(万元)
例题:某水库工程,一至四部分建安工作量为800万元,一至四部分投资为1000万元。其中,工程建设监理费=监理费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附加调整系数,本工程专业调整系数为0.90,复杂程度调整系数为0.85,附加调整系数为1.00。监理浮动幅度率为0%。求:工程建设监理费。
表1-1-3 监理费收费基价表 单位:万元 | |||
计费额 | 收费基价 | 计费额 | 收费基价 |
500 | 16.5 | 60000 | 991.4 |
1000 | 30.1 | 80000 | 1255.8 |
.... | .... | ||
备注:收费基价采用插值法计算。 |
解答:3G法。
第一步,求计费额。计费额为“一至四部分建安工作量为800万元”;
第二步,求基价,当计费额为800万元时,监理费基价计算方法为插值法,(16.5)+{(30.1-16.5)/(1000-500)}×(800-500)=24.66(万元)
第三步,求基准价,基准价=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附加调整系数=24.66×0.9×0.85×1=18.86(万元)
第四步,求工程建设监理费,工程建设监理费=基准价×(1±浮动幅度率)=18.86×(1+0%)=18.86(万元)。
3.联合试运转费
仅仅水电站工程、泵站工程记此费用。
费用指标见表5-15。
表5-15 联合试运转费用指标表 | ||||||||||||
水电站工程 | 单机容量(万kW) | ≤1 | ≤2 | ≤3 | ≤4 | ≤5 | ≤6 | ≤10 | ≤20 | ≤30 | ≤40 | >40 |
费用(万元/台) | 6 | 8 | 10 | 12 | 14 | 16 | 18 | 22 | 24 | 32 | 44 | |
泵站工程 | 电力泵站 | 每千瓦50~60元 |
例题:某泵站工程为大(1)型工程,泵站水泵总装机容量12×40MW,该泵站的联合试运转费费用指标按60元/kW计算。
水电站工程 | 单机容量(万kW) | ≤1 | ≤2 | ≤3 | ≤4 | ≤5 | ≤6 | ≤10 | ≤20 | ≤30 | ≤40 | >40 |
费用(万元/台) | 6 | 8 | 10 | 12 | 14 | 16 | 18 | 22 | 24 | 32 | 44 | |
泵站工程 | 电力泵站 | 每千瓦50~60元 |
求:该泵站的联合试运转费。
解:联合试运转费=总装机容量×费用指标
=(12×40MW)×(60元/kW)
=(12×4万kW)×(60元/kW)=2880.00(万元)
4.生产准备费
(1)生产及管理单位提前进厂费 | 情况1:枢纽、引水工程按<一至四部分建安>工程量的0.15%~0.35%计算。 情况2:河道工程、除险加固工程、田间工程原则上不计此项费用。 情况3:若情况2中,工程含有新建大型泵站、泄洪闸、船闸等建筑物时,按建筑物投资参照枢纽工程计算。 |
(2)生产职工培训费 | 按<一至四部分建安>工作量的乘以百分率计算。 |
(3)管理用具购置费 | 按<一至四部分建安>工作量的乘以百分率计算 |
(4)备品备件购置费 | 按占<设备费>的百分率来计算。 注:①设备费应包括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以及运杂费等全部设备费。②电站、泵站同容量、同型号机组超过一台时,只计算一台的设备费(这句话,教材题目好难算)。 |
(5)工器具及生产家具购置费 | 按占<设备费>的百分率来计算。 |
5.科研勘测设计费
(1)工程科学研究试验费(一笔钱) | 按<一至四部分建安>工作量的乘以百分率计算 例外:灌溉田间工程一般不计此项费用。 | |
(2)工程勘测设计费(2×3=6笔钱) | 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阶段的勘测设计费及报告编制费:【2006】1352号文 初步设计、招标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勘测设计费:【2002】10号文件 | |
勘测收费:三阶段(初级设计阶段、招标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 设计收费:三阶段(初级设计阶段、招标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 | ||
工程勘察收费 | 费用分解是由上到下的分解,考试计算是由下到上计算 | 工程勘察收费=工程勘察收费基准价+勘察作业准备费 工程勘察收费基准价=基本勘察收费+其他勘察收费 基本勘察收费=工程勘察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调整系数×附加调整系数 难点:4G,计费额基数→基价→基本价→基准价 |
工程设计收费 | 工程设计收费=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 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基本设计收费+其他设计收费 基本设计收费=工程设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调整系数×附加调整系数 难点:4G,计费额基数→基价→基本价→基准价 |
例题:某引水工程,勘察收费按照建设项目单项工程概算投资额分档定额计费方法计算收费,计算公式如下:
工程勘察收费=工程勘察收费基准价+勘察作业准备费
工程勘察收费基准价=基本勘察收费+其他勘察收费
基本勘察收费=工程勘察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调整系数×附加调整系数
其中,勘察专业调整系数为0.85,勘察工程复杂调整系数取1.15,勘察附加调整系数取1.0。本工程收取基准价的15%作为勘察作业准备费,无其他勘察收费。
勘察收费有关数据见下表格。
表格1:
表3-61 某引调水工程建安工程费及设备购置费汇总(分摊后)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万元) |
一 | 建安工程费 | 561 558(56.1亿) |
1 | 渠道部分 | 245 886(24.5亿) |
2 | 建筑物部分 | 315 672(31.5亿) |
二 | 设备购置费 | 168 983(16.8亿) |
1 | 建筑物部分 | 168 983(16.8亿) |
合计 | 730 541(73亿) |
表格2:
表格1中,数据简单加工汇总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万元) |
一 | 建安工程费和设备购置费之和 | 730 541(73亿) |
1 | 渠道管线部分 | 245 886(24.5亿) |
2 | 建筑物部分 | 484 655(48.4亿) |
2.1 | 建筑物部分(建安) | 315 672(31.5亿) |
2.2 | 建筑物部分(设备) | 168 983(16.8亿) |
表格3:
表3-59 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收费基价 | |
计费额(万元) | 基价标准(万元) |
...... | ...... |
600 000(60亿) | 11 897.5 |
800 000(80亿) | 15 391.4 |
...... | ...... |
注:计费额为<建安工程费和设备购置费>之和,计费额处于两个数值区间的,采用直线内插法确定基价。 (本题建安工程费和设备购置费为730 541万元(73亿)) |
问题:
1.求勘察收费。
2.如若各阶段的勘察费=工程勘察收费×相应阶段综合加权比例,根据相关资料,本工程初步设计阶段渠道和建筑物的勘察费占工程勘察收费的比例分别为73%和68%,计算本工程<初步设计阶段>的勘察费。
表10.2-1 水利水电工程勘察各阶段工作量比例表 | |||||
水电、潮汐 | 水库 | 引调水\河道治理 | 水土保持 | ||
建筑物 | 渠道管线 | ||||
初级设计(%) | 60 | 68 | 68 | 73 | 73 |
招标设计(%) | 10 | 4 | 4 | 3 | 3 |
施工图设计(%) | 30 | 28 | 28 | 24 | 24 |
问题1,答案:
第一步,计费额确定(第1G)
计费额为<建安工程费和设备购置费>之和,即730 541万元(73亿元左右)。
第二步,计算勘察“基价”(第2G)
本工程计费额为730 541万元(73亿元左右),则:
勘察基价=(15 391.4-11 897.5)÷(800 000-600000)×(730 541-600 000)+11 897.5=14 177.99(万元)
第三步,计算勘察“基本价”(第3G)
专业调整系数为0.85,复杂调整系数为1.15,附加调整系数为1.00。
勘察基本价=14 177.99×0.85×1.15×1.00=13 858.99(万元)
第四步,计算勘察“基准价”(第4G)
勘察基准价=基本价+其他勘察收费=13 858.99+(0)=13 858.99(万元)
第五步,计算勘察收费
勘察收费=基准价+勘察作业准备费
=13 858.99+(13 858.99×0.15)
=13 858.99+2 078.85
=15 937.84(万元)
问题2,答案:
引调水工程中渠道初步设计阶段工作量比例为73%,建筑物初步设计阶段工作量比例68%。
则本工程初步设计阶段勘察费综合加权比例:
(245 886×73%+484 655×68%)÷730 541=70%
一 | 建安工程费和设备购置费之和 | 730 541(73亿) |
1 | 渠道管线部分 | 245 886(24.5亿) |
2 | 建筑物部分 | 484 655(48.4亿) |
本工程初步设计阶段的勘察费:
15 937.84×(70%)=11 156.48(万元)
6.其他
(1)工程保险费 | 按<一至四部分的投资>乘以百分率计算。 例外:田间工程原则上不计此项费用。 |
(2)其他税费 | 按国家有关规定计取。 |
来源:水利造价学习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