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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会是机关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办公厅(室)干部的“看家本领”。无论大会、小会,我们都要在办会过程中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让“过紧日子”成为习惯和常态。
答:我们要区分会议举办方和参会人员,来分别讨论报销时的注意事项,这里还是以《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举例。
从会议举办方来看:会议费报销时应当提供会议审批文件、会议通知及实际参会人员签到表、定点会议场所等会议服务单位提供的费用原始明细单据、电子结算单等凭证。线上费用应当提供费用清单和使用相关应用系统所开具的合法票据,签署服务合同的,需一并提供相关合同。
其中,每一类线下会议的会议费标准不同,综合定额标准规定了会议费开支的上限。这意味着绝对不能“超标”,而且要在限额内从严从紧核定并使用会议费预算,最大程度上节约开支。线上费用不纳入综合定额标准内核算,凭合法票据原则上在单位年度会议费预算内据实列支。财务部门要严格按规定审核会议费开支,对未列入年度会议计划,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经费不予报销。另外,各单位会议费支付按规定以银行转账或公务卡方式结算,禁止以现金方式结算。
我们展开说一说会议费标准。一般情况下,会议费标准包括住宿费、伙食费和其他费用等分项标准。各项费用之间可以调剂使用,但未实际发生的费用项目不得参与调剂。例如,《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规定四类会议费综合定额标准是每人550元,其中住宿费、伙食费、其他费用标准分别为每人340元、130元、80元。如果每人实际用掉住宿费300元,那么节省出来的40元可以用于支付其他费用如场地租金、文件印刷费等。但是,如果该次会议没有安排住宿,那么综合定额标准就变成了每人210元(含伙食费标准130元、其他费用标准80元),即便每人340元的住宿费没有用掉,也不能用于支付场地租金、文件印刷费等其他费用。
责任编辑:王雅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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