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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在2024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从九个方面对做好2025年经济工作作了系统部署。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做好经济工作意义重大。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信心、苦干实干,努力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大力提振消费、提高投资效益,全方位扩大国内需求
与全球主要经济体相比,我国消费率偏低,2019—2023年,我国最终消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平均为54.8%,美国在80%以上,日本在75%左右。消费是收入的函数,促进消费必须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收入特别是中低收入群体收入。
要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推动中低收入群体增收减负,适当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提高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提高消费层级,创新多元化消费场景,培育新的消费增长点,扩大健康、养老、托幼、家政、数字等服务消费,促进文化旅游业发展,积极发展首发经济、冰雪经济、银发经济。
2024年“两新”工作效果显著,要稳住大宗商品消费,加力扩围实施“两新”政策。更大力度支持“两重”项目,加强自上而下组织协调,优化具体投向,统筹“硬投资”与“软建设”,精准补短板、提效益、增后劲。加强财政与金融的配合,以政府投资有效带动社会投资,有效激发民间投资活力。
二、以科技创新引领新质生产力发展,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
要大力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发展。加强基础研究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开展新技术新产品新场景大规模应用示范行动,开展“人工智能+”行动,培育生物制造、量子科技、具身智能等未来产业,引导新兴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健全多层次金融服务体系,建立未来产业投入增长机制,把科技金融作为推动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的重要抓手,壮大耐心资本,更大力度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创业投资,推动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全面提升服务科技创新的能力,梯度培育创新型企业,大力支持发展更多独角兽企业和瞪羚企业。
一段时间以来,部分行业“内卷式”竞争问题加剧,导致企业经营困难,行业陷入困境。要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规范地方政府和企业行为,用好市场化、法治化手段,完善技术、环保、安全、能耗等标准,鼓励“向上竞争”、遏制“逐底竞争”。
加强供需调控和产销衔接,加快建立过剩产能出清新机制,加大行业兼并重组力度,稳妥有序化解阶段性产能过剩。统筹优化我国产业海外布局,促进“新三样”等优势产业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巩固提升国际竞争优势。同时,农业、制造业、服务业都是培育新质生产力的沃土,要积极运用数智技术、绿色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
三、发挥经济体制改革牵引作用,推动标志性改革举措落地见效
坚持“两个毫不动摇”,高质量完成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出台民营经济促进法,有效平等保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
重复检查、随意罚款等行为,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打击企业投资信心。要坚持有法必依、违法必究,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集中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推动异地办案制度改革,完善罚没收入管理制度,着力为各类经营主体营造安全稳定的发展环境。
近年来,我国数字经济、平台经济快速发展,有利于提高全社会资源配置效率和畅通国民经济循环,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突显。要规范算法、加强监管,健全常态化监管制度,规范市场竞争秩序,加强平台各主体权益保护,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
统筹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增加地方自主财力。深化资本市场投融资综合改革,打通中长期资金入市卡点堵点,增强资本市场制度的包容性、适应性。
四、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稳外贸、稳外资
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推动自由贸易试验区提质增效和扩大改革任务授权,加快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核心政策落地,实现2025年底全面封关运作。
积极发展服务贸易、绿色贸易、数字贸易。深化外商投资促进体制机制改革。稳步推进服务业开放,扩大电信、医疗、教育等领域开放试点,持续打造“投资中国”品牌。2018—2023年,我国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货物贸易从1.9万亿美元增长至2.8万亿美元,年均增长8.1%,占我国对外贸易比重不断提升。要落实好第四次“一带一路”建设工作座谈会部署,推动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走深走实。
大力支持跨境电商创新发展,加强海外仓布局和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设跨境电商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海外法务、税务等服务。
五、有效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
着力改善供给,合理控制新增房地产用地供应,盘活存量用地和商办用房,推进处置存量商品房工作。着力推动转型,推动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有序搭建相关基础性制度,建设适应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的“好房子”。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在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方面部署了一系列有力举措,特别是近期新出台了较大规模的增加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有关政策,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正在得到有效缓解和管控。
要坚持在发展中化债、在化债中发展,做好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置换工作,科学分类、精准置换,优化债务结构,降低利息负担,推动地方融资平台市场化转型和债务风险化解。严格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行为,不能在化解存量债务风险的同时增加新的违规债务。稳妥处置中小金融机构风险,央地协同合力打击非法金融活动。
(作者系中央财办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主任、中央农办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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