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19日上午,“新公司法实施与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研讨会暨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2024年年会在上海宝隆宾馆隆重开幕。本次年会由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主办,复旦大学法学院、复旦大学中国金融法治研究院承办。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兼秘书长张鸣起,复旦大学校长、中国科学院院士金力,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林晓镍,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赵旭东等600余位专家学者、实务工作者出席了本次年会,共同研讨新公司法实施背景下建设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理论与实践问题。
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郭宁华作为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理事受邀出席本次会议,并在“企业家精神、股权转让、公司登记与营商环境建设”主题分享中作为与谈嘉宾。郭律师提出了多个问题。第一,民法中的善意理论和制度不仅在商事领域有应用,在刑事领域可能也有交叉。如非法吸收存款后,转化成为了对外公开交易的股份,在执行过程中,法院采用了善意取得规则,但从商法的角度,公司如何减资、如何退出市场都是实践中的问题。第二,股东会决议撤销之诉的诉讼过程中,公司已经进行了增资、分红等行为,诉讼结束,决议被撤销后,还能否恢复到原来的状态?郭律师提出应赋予利害当事人损害赔偿请求权。第三,关于公司的子公司能否以利害关系人的身份,作为确认公司决议无效之诉的起诉方,尚存争议。第四,公司法第57条规定股东能够查阅会计凭证,按照会计准则,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其范围应当如何规定?而如果不做限制,又可能严重增加法院的工作负担,以上问题均有待进一步的探讨。
大成律所在推动法律服务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征途上,始终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作为核心理念。在“新公司法实施与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研讨会这一汇聚学界、实务界众多力量的重要平台上,大成律师积极参与其中并贡献深刻见解,这不仅体现了大成律所在法律实务和学术研究上的深厚底蕴,也进一步巩固了其在专业化发展道路上的品牌影响力和专业权威。
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简介
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是全国性的商法学科学术团体,由全国商法学教学研究工作者和商法实务工作者以及相关单位自愿组成,是商法学科学术性、联合性、专业性相结合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接受中国法学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宗旨是团结和组织全国商法学教学研究工作者和商法实务工作者,促进商法学理论与实践的研究,开展商法学的学术交流活动,为推进依法治国,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
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成立于2001年,首任会长为王保树教授,现任会长为赵旭东教授。成立以来,先后参与了《公司法》、《证券法》、《合伙企业法》等国家基本商事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的起草和制定。在王保树教授的主持下,起草了《中国公司法修改草案建议稿》,对于推动2005年《公司法》修订产生了重大影响。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积极开展商法通则的立法研究,形成了《商事通则》的立法建议稿。特别是在民法典编纂期间,积极参与民法典的制定和统筹商事立法的推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