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今关于“数字城市” 发言

文摘   时事   2024-07-05 06:41   北京  



于今|东中西部区域发展和改革研究院院长


导语


"最近,本号连续刊登的于今老师发言文章。这些文章是他十八年来作为大项目负责人、大课题主持人应邀在全国各地调研考察、参加座谈会、论坛,累积1200次以上部分发言稿、演讲稿(包括国内外部分可公开或删减后的内部发言),但不包括讲座、商业演讲,也不包括近两年的。这些发言的时间从5分钟到40分钟,稿中大部分有前瞻性思想观点、有为党和国家地方发展、公共外交的建言献策,也有车轱辘话,有的已落实,有的正在落实,有的还在探索......希望启示后来攀登者。
"

 

本文是于今教授2003年应邀出席全国政协经济社会专家座谈会并发言。此稿后刊载于《经济社会论坛》、《统筹区域协调发展》(于今.2004年4月),经作者同意,篇幅所限,略有删减,文章仅代表作者观点,供诸君参考(工作邮箱:kxfzg2008@vip.163.com



建设数字城市

我国在建设“数字城市”的过程中,已经迈出了可喜的步伐。特别是在政府上网方面,已经做了许多基础性的工作。但是,对照“数字城市”的要求,我们还只是刚刚起步。政府上网只是一部分政府部门制作了一些网页,可以查看到一些有限的信息。但信息量太少,更新也不及时。有的政府部门的网页只有职能和机构介绍,无其他信息;有的政府部门的网页很长时间没有更新;还有很多的政府部门连简单的网页也没有。所以,电子政务还远远没有全面开展,还有大量的工作有待我们去开拓和探索。在电子商务领域,个别企业已经建立了自己的分销体系,但由于身份认证、传输加密、在线支付等问题未能根本解决,电子商务的实践仍在摸索之中。

在城市管理方面,很多行政管理部门都建立了自己的计算机管理系统,但功能比较单一,相互之间没有连接,主要用于内部管理,还没有形成统一指挥的、互相联系的、资源共享的网络管理系统。这些都说明,建设“数字城市”的任务还十分艰巨。

首先,加强对“数字城市”建设的领导。

建设“数字城市”,必须由政府出面,实行强有力的统一领导、协调和管理,它必须包括电子政务、电子商务、城市智能交通、市政基础设施管理、公众信息服务、教育管理、社会保障管理、城市环境质量监测与管理、社区管理等城市生活的所有管理内容和社会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而不能由各部门、各地区、各单位自行其是,只建设自己的那一小部分管理系统。那样,势必造成网络分割、重复建设、资金分散和资源浪费。

要成立由市级主要负责人挂帅的“数字城市”领导小组,抽调由发改委、规划、科技、城管、交通、通讯、建设、工商、税务等部门精干人员参加的办事机构,统一管理“数字城市”的规划、投资、协调、建设等工作。建设“数字城市”首先要求政府职能信息化。

政府不仅要为城市信息化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而且应加快自身信息化建设,为社会信息化起带头和示范作用。

重点建设政府机关政务信息网络系统,通过政府信息化,提高城市管理决策水平,促进政府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实现政府部门的信息共享和政务公开,为社会提供更加方便、快捷、公平、公正的服务。

其次,制定“数字城市”战略 

制定“数字城市”的战略要与城市化战略联系起来,与地区社会经济信息化联系起来。每个城市在考虑制定发展规划时,不能只孤立地考虑自己的发展,而应把城市带连成一体,积极呼应其他城市的“数字城市”建设。

要充分利用特大城市的作用,在各个城市建设信息交互中心和各类数据库,形成联机检索系统和多种信息业务支撑系统。各类信息通过公用信息平台合理调度和使用,做到本地信息同城交换,实现信息资源合理共享,保证信息的合法性和权威性,提高信息的标准化水平和信息质量,实现信息的有效开发、交换和共享。

再次,多渠道筹措资金 

建设“数字城市”是一项宏大的系统工程,需要大量的资金。要建立多元化的投融资渠道,通过各种办法筹措资金。一是政府要加大投入,特别在有关的基础研究和尖端技术开发、“数字城市”总体规划、信息化试验区建设、政府信息系统建设、基础数据库的建设等方面要注入大量资金。二是政府要把建设“数字城市”的任务分解落实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建设“数字城市”涉及政府的管理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乃至关系到千家万户。它将涉及方方面面的利益和企业效益。每一个部门和单位在自己分解和范围内进行适当的投资,全社会就可以聚集起一笔可观的资金。三是建设“数字城市”可以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包括外资、民资和社会闲散资金。可以用发行地方债券的方式来偿还,可以将债权转为股权,可以在有些形成效益的部门予以投资回报,也可以给投资者以若干年的经营权。

总之,必须用一切可能的手段,加快“数字城市”建设的速度,为城市现代化服务。

从次,建设“数字城市”应与信息化相结合 

建设“数字城市”是国民经济信息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国民经济信息化包括企业信息化、管理信息化、生活信息化等。

因此,建设“数字城市”应和各个领域的信息化紧密结合起来。应积极推进制造业、流通业、金融业、交通业等企业,通过现代信息技术和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不断提高企业的生产、管理、经营、决策的效率和水平。加快推广CAD、MRP、ERP、CIMS等先进技术;推进企业上网工程,引导企业信息化向网络营销和电子商务发展,应与城市的经济发展结合起来,与物资配送体系的建设结合起来,与电子商务体系的建设结合起来,与金融创新体系的建设结合起来,与市民健全的信用体系建设结合起来。这样,就可以大大加快“数字城市”建设的进程。

最后,建设“数字城市”应办成社会工程 

建设“数字城市”不能完全靠政府,而应动员广大群众参加,依靠和借助全社会的力量来兴办。

政府在建设“数字城市”进程中的主要作用是宣传引导,制定政策,制定相关的法律文件;突破禁区,尽可能地开放所有与“数字城市”相关的产业,尽可能地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吸引外资和民间资金的投入。

在具体实施的过程中,一定要办出企业工程、市民工程,要通过新闻媒体让市民关注“数字城市”,帮助市民在进入信息化社会的过程中改变传统的生活方式与交往方式,使城市的企业、事业单位成为“数字企业”、“数字单位”,家庭成为“数字家庭”。所有正在建设的小区和今后所有要建设的小区必须是智能化的小区,已经建成的小区也要尽快改造成智能化的小区。

开展公共领域信息化,大力推进人口管理、环境保护、科技教育、医疗保健、公共交通、社会保障、社区服务等公共领域信息化进程,并适时推进家庭信息化。

通过一批经济调控、社会发展、城市管理、公众服务所亟需的重大信息应用系统工程的组织实施,为社会提供优良的信息服务,使“数字城市”扎根在广大市民的日常生活和工作之中。

社区信息化方面应结合创建文明社区活动,引入社会信息化服务的内容,以提高社区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在社会和主要公众场所建设信息服务亭,为市民和外来人口提供便捷的信息服务。信息化试验小区应在指定范围内,建成宽带综合通信网络,开展政府管理应用系统和公众服务应用系统的全功能试验。

提供网上信息查、电视会议、视频点播、远程医疗、远程教育、网上购物、电子监控及智能化物业管理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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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今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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