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生活中,税收小常识与大家息息相关,近期,申税小微搜集了一些身边的税事,和大家聊聊生活中的实用税收知识,欢迎关注我们的《身边税事》栏目!
财务小李最近有些烦恼,她正在计算公司几名外籍员工2024年度在境内的居住天数,发现不太对劲:鲍勃是按居民个人预扣预缴个税的,但由于提前离职,居住天数并未满183天;安娜是按非居民个人扣缴个税的,但现在一算,居住天数居然超过了183天。这可怎么办?
让我来为您解答,先了解一下居民个人与非居民个人的区别吧↓↓↓
申税小微
财务小李
是的,但外籍员工在年度首次申报时无法准确判断居住天数,我们该按什么身份为其申报呢?
无住所个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首次申报时,应当根据合同约定等情况预计一个纳税年度内境内居住天数以及在税收协定规定的期间内境内停留天数,按照预计情况计算缴纳税款。
如果实际情况与预计情况不符的时候,就需要按照下列情形进行操作。
申税小微
财务小李
原来如此,鲍勃和安娜就属于预计情况与实际情况不符。谢谢申税小微,我赶紧再算算!
政策依据
供稿:陈锋
来源:上海税务
财政部税政司 税务总局所得税司 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负责人就
个人所得税183天居住时间判定标准答记者问
1.
2.
3.
-- EN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