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述人:高林 湖北省政协委员,湖北省工商业联合会副主席,宝业湖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
当前房地产税收征管政策,存在征管与市场实际脱节、预征税率过高、清算程序复杂、退税渠道不畅通等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现有的土地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预征政策与当前房地产市场实际相悖离。
二是房企所得税预征率偏高,项目整体清算后多缴的企业所得税,没有针对性的退税政策。
三是土地增值税清算流程复杂、清算不及时,清算扣除标准与实际情况偏离较大,预征率偏高且清算退税困难。
为进一步优化房地产税收征管,确保税收严肃公平,统筹兼顾国家税收和纳税人合法权益,推动房地产行业高质量发展,提出如下建议:
一、尊重房地产行业市场发展现状,及时调整土地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预征政策,降低预征率或取消预征制度。
二、针对房地产项目的特殊性和相对独立性特征,在降低房企所得税预征率的同时,比照土增税清算办法对房地产项目公司的企业所得税实行整体清算,多退少补,打通房地产项目公司企业所得税的退税政策通道和弥补亏损办法,维护税收公平。
三、简化土地增值税清算流程,及时清算不拖延,实事求是、适时更新细化清算扣除标准,对多预缴的税款,做到应退尽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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