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IP规则和SPS规则关系

文摘   2024-11-03 10:21   天津  

浅析IP规则和

SPS规则关系




IP规则和SPS规则都对提升海上运输安全水平具有重要意义,但是两本规则侧重点却不相同。IP 规则具有强制性,聚焦工业人员的安全运输和转移。相比之下,SPS 规则是自愿性的,其目标是提升参与特殊用途船舶运营的特殊人员的安全。

IP 规则是一项强制性规则,旨在补充 SOLAS 公约中安全标准对部分船型无法充分适用而引发的风险,为船舶工业人员的安全运输以及人员转移操作期间的安全提供保障。经修订的《2008 年特殊用途船舶安全规则》(SPS 规则 2008)MSC.266(84) 是一项自愿性规则,为船上载运的与船舶特殊用途有关的特殊员提供了自愿性规则。特殊人员可以是船舶自身的原因,也可能船员在进行的特殊工作。SPS 规则旨在促进此类船舶的运营,并为船舶及其人员提供相当于 SOLAS 要求的安全水平参考标准。





01
对人员的要求




工业人员在船上运输或住宿,但不在船上工作。特殊人员在船上从事与其特殊用途有关的工作,或在船上进行的特殊工作。一个人可以是工业人员,也可以是特殊人员,但不能同时是两者。在一些情况下,同一个人存在两种不同身份转换的情形。

IP规则对工业人员在健康状况、与船员沟通的能力、安全培训、安全熟悉度以及船上对船舶转运安排和设备的熟悉度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相比之下SPS规则要求特殊人员身体健康,对船舶布局有一定的了解,并在离港前接受过一些安全程序和安全设备操作的培训。

当船上携带危险品供工业人员在船上使用时,该危险品被归类为作为货物携带在船上运输,并须遵守国际海运危险品(IMDG)规则的规定。如果危险货物作为船舶物料运输并由专门人员或船员在船上使用,则不受IMDG规则的约束。



02
对船型的要求



IP 规则包含对高速船上救生设备的附加要求。SOLAS 公约允许货船除船员外最多可搭载 12 名乘客。因此,载客超过 12 人的船舶被视为客船。然而,必须认识到,有些船舶采用此类设计,并且其运营条件和条件可能不适合严格遵守客船要求。此外,所载人员的某些关键属性并非乘客的典型特征,因为他们经常在海上环境中工作,经过身体健康认证并接受过相关的安全培训。近海工业的发展导致 SOLAS 认可了船上的一类新人员,即工业人员 (IP)。IP规则对于500总吨及以上载运工业人员的货船和高速货船是强制性的。

特别是,IP 规则适用于新船和现有船舶。新船:2024 年 7 月 1 日或之后建造的 500 总吨及以上、载运 12 名以上工业人员的货船和高速货船应符合 IP 规则。

现有船舶:2024 年 7 月 1 日之前建造的货船,根据 IMO 决议 MSC.418(97) 关于在从事国际航行的船舶上安全运载 12 名以上工业人员的临时建议,经船旗国授权可运载 12 名以上工业人员,应2024 年 7 月 1 日之后的第一次中间或换证检验(以先发生者为准)符合 IP 规则第 III/1、III/2(第 2.1.7 段除外)、IV/7 和 IV/8 规定。

2024 年 7 月 1 日之前建造的高速货船,经船旗国授权可根据 IMO 决议 MSC.418(97) 载运 12 名以上工业人员,关于在从事国际航行的船舶上安全载运 12 名以上工业人员的临时建议2024 年 7 月 1 日后,第三次定期检验或第一次换证检验(以先发生者为准),航次应符合《IP 规则》第 III/1、III/2(第 2.1.7 款除外)、V/7 和 V/8 条的规定。

货船和高速货船,无论建造日期如何,在 2024 年 7 月 1 日之前,根据 IMO 决议 MSC.418(97) 临时建议,主管机关未授权运载超过 12 名工业人员。在从事国际航行的船舶上安全载运超过 12 名工业人员时,在船上载运超过 12 名工业人员之前,应遵守 SOLAS 第 XV 章和 IP 规则并进行认证。




03
共同适用的情形



此外,IP 规则第 2 条规定了涉及人员转移的所有人员的安全要求。这需要定期检查人员转移设备,并将其纳入符合 IP 规则的检验中。

对于与工业人员同时运输危险货物的船舶,应根据 SOLAS 第七章 B 或 C 部分或 OSV 化学规则进行认证。当船上总人数超过60人时,不允许散装运输有毒产品、低闪点产品或酸类。

然而,对于同时载运工业人员和特殊人员的船舶,应参考《SPS 规则》第 7 章有关因船舶特殊用途或因船上进行特殊工作而船上载运的危险货物的规定。尽管此类危险货物被视为船舶物料,但仍应考虑 SPS 规则第 7 章的规定。




04
结语



载运工业人员规则(IP)自2024年7月1日起正式生效,标志着国际海运行业在工业人员运输和管理方面迈出了重要的一步。然而,现行的IP规则尚存在不完善之处,国际海事组织(IMO)下属的船舶设计与建造分委会(SDC)通过设立相关议题正在对此进行深入讨论和修订。并起草相应的解释性文件,以确保这些规则在全球范围内的有效实施。

IP规则在实际操作中仍面临诸多挑战。例如,规则的适用范围、具体实施细则以及相关的责任划分等问题尚未得到充分明确。这些不完善之处可能导致在实际操作中出现混乱,甚至影响到海洋运输的安全。因此,SDC分委会的介入显得尤为重要。


01

规则的明确性:

为了减少实施过程中的歧义,SDC分委会致力于对IP规则中的关键条款进行明晰化,确保各国在解读和执行时能够遵循统一的标准。

02

配套解释性文件的制定:

在修订过程中,SDC分委会还需起草配套的解释性文件。这些文件将为各国海事主管机关和船东提供操作指南,帮助他们更好地理解和实施IP规则。

03

国际协作与信息共享:

修订后的IP规则需要在国际范围内得到广泛的认可和实施。因此,SDC分委会应鼓励各国之间的合作,促进信息的共享与交流,以确保各国能够在相同的框架下执行相关规定。

载运工业人员规则(IP)的实施是国际航运业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尽管当前规则尚不完善,但国际海事组织SDC分委会的工作为其修订提供了良好的契机。通过各方的共同努力,IP规则将不断得到完善,相关的配套解释性文件也将为规则的实施提供有力支持。相信在不久的将来,IP规则将为全球海上工业人员的安全与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END

以上图片来源于网络,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

供稿 | 许春松

编辑 | 董昱辰

校核 | 沈家强 董贻意 李东林




船舶技术法规研究中心
船舶技术法规研究中心系天津海事局主管,东疆海事局主办,是船舶技术法规研究分委会与港口国监督研究分委会的官方发布平台,同时也是天津海事局劳模创新工作室的官方发布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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