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5
自从前天发现了一只死掉的gopher之后,这两天老爷子老念叨着“有没有发现gopher呀,Peter."昨天流水线上确实又出现了一只死掉的gopher,但是可惜了,那时候我和老爷子正坐在房子里享受我们的咖啡时刻呢,回去才知道那是被尼日利亚大姐抓起来的。
于是在流水线上发现东西现在成了我们干活的乐事,什么是需要扔掉的早已成了一种类似本能的反应,现在我们要做的是在需要扔掉的杂物里挑出有意思的东西。
但谁会去田野里给你埋有趣的物事呢,这又不是什么童话世界。因为不可多得,那就让你的期待值更高了。所以现在几乎每个人只要捡到一个不太常规的东西都会举起来让大家看看,比如说我下午就捡到了一只扳手,还有人捡到了什么机器上的零件。
昨天我捡到了一只骨头,还有一只腐烂了的女式皮鞋,我把这两东西一起给旁边的本地小哥看,我说太可怕了,这表示田野里有一起谋杀,或者有人谋杀了一位女士,把尸体填在了田野里。小哥说,这骨头可能是鹿的,皮鞋可能是有人散步不小心丢掉的。我本来是想搞怪,结果他是一点没get到啊。这家伙昨天捡到了一只长长的不知道什么动物的角,他说要带回家去,结果后来忘掉了,今天当然就没有了。
除了展示这类物品,还会展示一下奇怪的土豆。我旁边的小哥很会搞怪,我还和他没说过话的时候,他就对着土豆像DJ一样拨弄给我看。比较熟了,他又给我看腐烂的恶心的土豆,我也给他看,他说这是果汁,我说你快喝点。
现在我们看到一些奇形怪状的土豆也会给对面线上的老爷子看,比如长得像小孩的、像拳头的、像枪的、像比大拇指的、像比胜利手势的等等,老爷子也会回敬我们他看到奇怪的东西。
引发两边互通的原因是老爷子手脚不灵便,所以偶尔会把土豆之类的东西丢到我们这边(当然别人也会丢过来,我们偶尔也会丢掉对面去),次数多了之后老爷子还拿这事玩起来了,冷不丁丢一个给你,吓一你跳,你一抬头就看他在对面跟你笑,完了我们也丢一个给他吓吓他。
这完全是玩上了。说来呢我们流水线左右两边一共大概8个人,人比较固定,有一半是这边的德裔小孩,大概是高中生的样子吧,他们不上公立学校,应该是有自己的学校,所以可以过来干活。老爷子在我们这群人里面是年龄最大的,而且是年龄断层的,但他现在一天又是玩儿又是开玩笑的,我看跟小孩也差不多了。
不过我还是有些担心老爷子这身体吃得消不。刚开始干活有一天我看他坐上车颤抖得厉害,就问他ok不ok,他就说了很多。我弄得不是很清楚,可能是说当年他患过非典或者什么病,医院躺了很久,这病损伤了他的神经,然后他的身体就这样了,右手甚至不能伸直不能举过头顶。后来他跟我旁边的小哥在车上说话时,我模糊了解到,好像是看什么病吧,不知道是不是这病,带走了他的钱,带走了他的一切。当然我英语很差,可能不是这么回事呢。
像今天我看他就经常摘掉手套用手去捏肩膀,或者站着不动,两手拄着流水线的边上发呆喘口气,感觉就有点吓人。他走路也很慢,弯着腰慢吞吞地走,每次轮到我俩去休息的时候,我回去已经洗漱好了,他才走进来。我再一想,他早上要接我和我旁边那个小哥,按他这个行动速度,那他要比自己一人过去要早起多久啊。
但是老头很酷啊,他有那么多经典摇滚唱片,下午回来路上我问他有多少张CD, 他说I have no idea. 他从来没算过这些。这几天他应该又给车上的唱片盒子里装了些新唱片。应该记一记最近在他车上都听了些什么,但是一直没记我都有点想不起来了,前天早上大概是一个我没听过的硬摇滚乐队,我问了名字,但我其实不是很喜欢,所以我也没记下。在老头车上坐了这么多天,发现他喜欢硬摇滚多一些,按他的年龄推算,他青少年时期刚好是硬摇滚流行的年代。
说起来,老头每天都在教我他们提供的吃的叫什么名字,但是我真的记不住啊,这些名字也太怪了!像昨天的晚餐,其实就是加拿大式的土豆鸡肉,老头说这叫鸡肉什么什么塔可,我重复了好几遍,转头回到流水线上,旁边小哥问我晚餐是啥,我就忘了,就说是鸡肉什么什么塔可。
说回音乐,前天晚上他颤巍巍地换了张CD,我听着熟悉,没猜出是哪支,问了下是Santana, 怪不得,以前也算是刷过去了,这乐队虽然算是地方特色摇滚,但一张专辑听一半就很腻了,果然,老爷子听到一半就练按几次下一曲,换了他们比较硬摇滚的一首。
昨天早上他放了一张硬摇滚集锦,好听的不多,晚上回去路上还放的是这张,但他也不想听了,抖抖索索地从盒子里挑了一张唱片出来,但是路况不好,他就没来得及换上。那张集锦播到一首歌,很像Led Zeppelin, 我说这真像Led Zeppelin, 他就把刚找到那张装回去了,挑了一张Led Zepelin精选出来。熟悉的旋律啊,我又开始了猜歌名模式,但是还是熟的多知道名字的少。
这张没播完我就到家了,后面就没听到了。不过早上我一上车,听了一秒我就发现还在播Led Zeppelin, 而且这不是他们的名曲Stairway to heaven嘛,好家伙,大早上黑乎乎地在高速上听这歌,真是有点应景!
下午回来的时候,我上车比较晚,他早就换过CD了,车子在路上开稳之后他开始了音乐,前面的器乐我是没听出来是谁的,结果这人声一嗓子我就知道是谁了,Ozzy Osbourne, 这是一张他个人的专辑,Ozzy个人的专辑我其实什么都没听过,只听过几首,但Ozzy个人特色真是太强烈了。他那种独特的嗓音(有人说那是公鸭嗓),配上非常重的金属乐,实在是太绝了,老爷子把音量开得极大,猛烈地跟着节奏点头,激动的时候还举起他举不过头顶的右手,握成拳头,大臂一下一下地往下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