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9年12月,YD公司接到了宁波税务局发出的《税务事项通知书》。
是因为YD公司收到了某SH公司开具的467份增值税专票,其中涉及到的增值税是7566万元。
SH公司被主管税务机关列入了异常凭证范围,收到异常凭证的YD公司也同样被列入了异常。
根据相关规定,YD公司已经认定了抵扣的进项税额需要转出。
这样一来,YD公司就需要补税,补税高达7566万元。
YD公司是上市集团的子公司,面临高额的补税,母公司的净利润就会减少3707万元,并对该上市集团有很大的影响。
那么,收到异常发票,只能够补税了吗?
我们一起来看看YD公司是怎么处理的!
一、公司内部自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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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YD公司的自查,YD公司发现还保留有上下游企业真实的一家和资金收付的过程手续,货物的出入库手续也完备。
在交易的过程中并未存在不真实的违法情况。
二、向税务提出核查申请,并提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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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向税务局提出申请,并且积极配合,提交了相应的业务合同,银行凭证,运输仓储等相关证明材料。
三、积极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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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D公司相关人员,积极的和税务部门联系沟通,做好解释工作。积极配合税务部门工作的开展。
四、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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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YD公司解除了异常,这些发票可以认证抵扣,不需要补税。
企业的经营离不开上下游的企业的合作,尽管已经多方面对上下游企业进行考察,但要是收到异常凭证又该如何处理呢?
异常凭证有哪些?
1、纳税人丢失,被盗税款专用设备中未开具或已开具未上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目前数电发票实施,极少数纳税人才会有该风险)
2、非正常户纳税人未向税务机关申报或未按规定缴纳税款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稽核比对结果显示“比对不符”、“缺联”、“作废”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存在涉嫌虚开,未按规定缴纳消费税等情况。
5、发生下列情形的走逃企业
6、一般纳税人同时符合一下两条,开具的专票为异常凭证
收到异常凭证的处理方式!
一、积极配合税务机关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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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能够证实业务真实发生的资料,付款凭证、合同、运输单等佐证材料。
二、积极联系销售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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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销售方确认,要求查明原因,排除异常凭证或要求重新开具发票,以降低企业的损失。
三 、严格审查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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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信誉好,经济实力强的企业进行合作,能够一定程度上的避免出现收到异常凭证的情况。
四、加强企业的合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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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团队的协作能力和沟通技巧,加强市场研究和数据分析,做好相应凭证的管理。
五、加强发票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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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审核票据和实际业务的吻合程度
2、附件能够有利的支撑证明费用发生真实性
3、取得的发票类别符合税法要求
4、涉及专票报销,尽可能价税分离填写
5、审核附件中文件表单是否符合企业的内部管理流程。
信息化时代,企业还是有必要对过去以往的经历进行一个梳理以及规划。
转自:芳芳说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