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遇前车突然变道发生追尾,被认定事故次责,霖澳律师介入查明事故事实,成功为其复核为无责,并拿回赔偿12万余元

民生   2024-11-04 15:38   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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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中人名皆为化名


案情概要

202371日,张三驾驶轻型货车行驶在路上,在即将进入隧道时,张三突然越实线向右变道,与同向直行的驾驶着小客车的李四发生碰撞,两车受损,李四也因此受伤。


事故发生后,交警赶往现场处理,后交通部门出具了《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张三为事故主责,李四为事故次责。李四得知这个结果时非常疑惑,明明是张三突然变道,自己已经全力避险,张三应该是事故全责才对。


为了维护自身权益,李四咨询到了霖澳律师事务所,最终委托了交通团队的张娅律师助自己维权。


张律师接受委托之后立马前往了事故现场进行调查,通过行车记录仪可以发现,张三在隧道入口遇到了障碍物直接实线变道,从而导致李四追尾。查明了整个事件的情况,张律师当即为李四申请了复核


其中,张律师指出,事故中,张三驾驶车辆突然越实线向同向相邻右车道变道未开启右转向灯未与右侧车道的李四保持安全距离,导致此次事故发生,张三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二款“在道路同方向划有两条以上机动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道的,变更车道的机动车不得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的正常行驶。”以及第五十七条“机动车应当按照下列规定使用转向灯:向右转弯、向右变更车道、超车完毕驶回原车道、靠路边停车时,应当提前开启右转向灯。”因此,张三应当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除此之外,李四在驾驶过程中一直未超速不存在实线变道行为,不存在违背安全驾驶、文明驾驶的行为。从行车记录仪上可以清晰看到张三变道之后未继续行驶,而是踩刹车停留在李四的车道上,从而导致李四追尾,李四本人不存在任何驾驶过错。


经过张律师与交通部门积极的沟通,交通部门重新出具了事故认定书,认定张三负全部责任,李四无责


成功为李四争取到无责之后,张律师继续协助李四进行索赔,李四在事故中肋骨骨折,张律师前往医院调取了李四的病例并拷贝元数据,随后便为李四申请了伤残鉴定,结果为李四系十级伤残


基于鉴定结果,张律师与保险公司以及肇事车方进行了协商沟通,最终保险公司支付各赔偿费用111135.63元,张三支付保险额度以外的费用共计11600元,李四共计拿回赔偿金122,735.63

办案心得
张娅律师:“本次案件的当事人驾车行驶,由于前方车辆突然实线变道,导致当事人与其发生追尾,自己还受了伤,但最后交警大队划责,却认定当事人承担次要责任。我们在接受委托之后,第一时间前往现场进行了调查,随即提交了复核意见,一是因为对方车辆属于实线变道且未打转弯灯,当事人完全是无奈发生追尾,二是当事人完全是规范驾车,无任何不文明、不安全等驾驶行为,最终我们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无责。随后,我们调取当事人的病例资料协助其进行了伤残鉴定,最后成功为其拿回各项赔偿12万余元。




案件承办人


张娅
霖澳律师事务所

交通部主办律师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

所获荣誉:2023年度优秀个人奖、2023年度优秀管理奖

同行评价:张律师是一位认真负责、敬业高效、专业过硬的优秀律师,她总能全方位地为当事人考虑,专业、高效地帮助当事人解决面临的问题,她能快速地从复杂的案情中厘清法律问题,通过对案件事实的缜密梳理和充足的研究,找到争议焦点并攻破,全力维护委托人的合法利益。




编辑:唐希
                              审核:张娅

声明:
本文归霖澳律师事务所版权所有,任何个人和单位不经同意不得引用或转载。本文最终解释权归霖澳律师事务所所有。


霖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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