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19日,张三驾驶二轮摩托车通过路口时,恰逢信号灯变绿,这时周兰驾驶小轿车猛地加速起步,导致两车相撞,造成两车受损,张三受伤的交通事故。事后,张三经抢救无效于次日死亡。
面对丈夫的突然离世,张三的妻子王梦悲痛万分,随即委托四川霖澳律师事务所交通团队理赔顾问李佳劲及周裕青律师担任其代理人,协助处理相关事宜。李佳劲及周律师迅速对事故展开调查,期间发现周兰在起步通过有斑马线红绿灯路口时,不仅未尽到起码的观察谨慎义务,反而在发生碰撞前短短5秒就加速至51km/h。基于此,李佳劲及周律师即刻梳理责任划分意见提交至交警部门,并与其进行沟通。然而,事故第三天,王梦却被街道办告知,此次事故张三全责。对此,李佳劲及周律师指出,街道办该行为已违背正常程序,并将此事告知交警部门,但出人意料的是,最终《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下来后,张三仍是全责。鉴于该情况,李佳劲及周律师当即重新梳理法律意见,向交警部门提出复核申请,请求重新认定责任,并与其进行沟通,具体意见如下:1、事发路段天气晴朗、视野开阔、路况较好,周兰在起步通过斑马线的红绿灯路口时,未仔细观察,在未确保路口安全的情况下,迅速加速至51km/h,且与张三发生碰撞时也未减速或采取制动措施。因此,周兰的行为是导致此次事故的次要原因,应当承当事故的次要责任。2、街道办存在程序违规,在事故认定书还未出来前就将全部责任归咎于张三,这是对受害人及家属极其严重的不合理、不公平。综上,恳请贵局依法撤销此前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并重新认定周兰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张三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最后,在李佳劲及周律师的努力下,交警部门采纳了上述意见,重新出具了《事故认定书》,认定张三承担事故主责,周兰承担事故次责。
周裕青律师、李佳劲:“本案当事人一开始被街道办告知以及交警部门认定受害人为全责,但过往的办案经验告诉我们,还有转机。基于此,我们很快抓住案件重点,‘车检鉴定意见书显示轿车司机起步短短5秒就加速到51km/h,经过路口未尽到起码的安全谨慎注意义务以及街道办的程序不合法’,并以此作为突破口,不畏艰难险阻,找证据,全力以赴保障当事人权利。最终功夫不负有心人,成功扭转局面,帮当事人由全责复核为主责。借此也提醒大家,行车注意安全,通过红绿灯路口,切莫违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更要多一份细心,避免引发祸事。”
执行主任、高级合伙人、交通部部长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工伤人损、合同纠纷
所获荣誉:2022年度优秀合伙人、2023年度优秀合伙人、2023年度交通医疗大类十佳案例、2023年度合同纠纷品类十佳案例
同行评价:周裕青律师自执业以来,一直专注于交通事故、工伤人损、合同纠纷等领域,尤其是对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纠纷案件的处理驾轻就熟,凭借自身过硬的能力,一直践行着高效办案、负责到底、使当事人利益最大化的工作理念。周律师思维敏捷、灵活,在法律工作中不仅形成了严谨、认真、务实和干练的工作作风,同时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以及出色的处理案件的工作能力,深受当事人的信任与认可。
交通团队理赔顾问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
同行评价:李佳劲,资深法律顾问,拥有超过五年的交通事故理赔经验,精通交通法律法规,善于处理各类复杂的交通理赔案件,包括但不限于机动车事故、行人受伤、非机动车碰撞等,其凭借严谨的工作态度和高度的责任心,赢得了客户的广泛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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