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式现代化,民生为大。”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大任务,农业农村现代化的进程直接关系到中国式现代化的进度、质量和成色,强化农村民生救助保障对于助力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意义重大。
高质量的农村民生救助保障与城乡融合发展、全面乡村振兴目标的实现是相互促进的关系。发展农村社会救助与民生保障能够有效实现城乡要素的平等交换、双向流动,缩小城乡差距,实现乡村振兴目标,尤其在促进农村人口市民化、农民职业化、农业产业专业化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
相较于城市,无论是物的现代化、人的现代化还是公共服务和治理现代化,农村都处于相对滞后的状况。在此背景下,农村社会保障工作的重要性得以凸显,要以更高的站位、更大的力度和更全面的视角来谋划和推进农村救助与民生保障工作,在发展中改善民生与提升农民保障水平,积极主动为农民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
防止返贫致贫是现代化进程中必须牢牢把握的基本民生保障底线目标,也是民政部门履行兜底民生保障职责的重要任务,是新时期社会救助体系必须肩负的历史使命。要完善覆盖农村人口的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机制,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分层分类帮扶制度,以“保基本、防风险、促发展”为政策目标,着力构建城乡统筹、分层分类的低收入人口常态化救助帮扶体系。
政策谋划既要立足当下,又要放眼未来,既要针对当前农村民生发展短板,又要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当前,尤其要关注城乡收入变化与人口老龄化的现状,提前做好前瞻性战略谋划。截至2023年年底,全国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29697万人,占总人口的21.1%;全国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21676万人,占总人口的15.4%,农村养老服务、健康照护、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可持续性面临的压力非同寻常。此外,农村经济发展差距与民生保障短板现象在一定时间内还将存在,加之农村家庭结构日趋小型化,土地保障能力退化,医疗、教育等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差距较大。面对这些问题,农村救助保障政策的制定、执行要充分考虑农村工作的复杂性,在政策制定上,要充分考虑群众的多元化需求,增强政策针对性和有效性;在政策执行上,要完善监督和管理,做到政策刚性与工作柔性有机结合;在政策反馈上,要健全政策评估优化机制,及时了解农民群众对农村社会保障政策的满意度和意见建议。同时,还需要政策制度体系、服务保障体系、监督管理体系、社会参与体系相互间科学配合,在解决群众生活小事中做好为民爱民的大文章。
推动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与低收入人口帮扶机制衔接并轨。防止返贫致贫是基本民生保障的底线任务,要充分利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政策体系优势,完善覆盖农村人口的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机制,推动防止返贫帮扶政策与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政策衔接并轨,形成一体化设计的城乡低收入人口常态化监测、救助与帮扶机制,助推高质量民生救助的迭代升级和现代化发展。
健全完善针对农村低收入等重点人群的民生保障项目。针对农村低收入群体,要发挥社会救助的兜底性、基础性功能,健全完善、迭代升级社会救助体系,着力构建城乡统筹、分层分类的低收入人口常态化救助帮扶体系,更好地兜住兜准兜牢民生底线。同时,要完善面向儿童、残疾人、高龄老人等特殊群体的福利制度,设计开发福利项目,积极主动为人民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
推动农村服务类社会救助发展。针对农村公共服务与社会救助存在的问题,要推动农村地区积极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实现社会救助由单一物质救助向“物质+服务+关爱”综合救助模式转变。通过政府引导,鼓励市场等多方力量参与,向低收入人口提供有针对性的照护服务、生活服务、关爱服务,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农村地区服务类社会救助模式。
持续提升农村民政经办管理能力与服务水平。在经办流程上,要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对经办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力度,建立健全绩效考核制度,提高经办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在服务模式上,要从传统服务方式向法治化、标准化、数智化等方式转变,不断扩大服务覆盖面、提升辐射能力。在管理体系上,各有关部门要主动支持、密切配合,配备基层对口业务专员,加强资源整合和统筹协调,为做好民政工作提供有力支持。
来源:《中国社会报》2024年11月19日,转载请注明来源和作者
END
责编:夏学娟
在这里,了解专业社会工作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