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9║拍案惊奇║李矗:“炮打司令部”引起的官司

文摘   情感   2024-05-18 11:43   北京  

弹指关注 悦读更多精彩 


“炮打司令部”引起的官司

——《中国书画真伪讼争第一案》采访杂忆


李 矗


时间倒退到五十八年前,196685,北京,中南海,毛泽东贴出了一张大字报《炮打司令部——我的一张大字报》,由此点燃了“史无前例”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熊熊烈火”。

时隔二十七年后,也就是于今回首的三十一年前1993年的1227日,香港,拍卖行,一幅署名“吴冠中”的油画《炮打司令部》,以竞价52.8万港元(含佣金)落棰。
其时,北京,方庄小区,著名画家吴冠中先生闻讯拍案而起,由此打响了“中国书画真伪讼争第一案”。

本案原告、著名画家吴冠中

(1919.8.29-2010.6.25)


那时,我供职法制日报采编合一的“法案大观”专版,因而得以对吴冠中先生有过一次非同寻常的采访。何以称之“非同寻常”?那是因为:第一,此次采访报道的不是吴冠中先生作为画家和美术教育家通常美术创作与教育活动,而是作为原告的一次非同寻常的法律诉讼活动;第二,此次采访报道以及其他媒体的相关报道曾经轰动全国,产生了非同寻常的新闻效应;第三,此案对中国司法界和美术界以及中国书画市场产生了非同寻常的影响。


吴冠中义愤填膺拍案而起,

打响“中国书画真伪讼争第一案”


如前所述,19931227日在由上海朵云轩拍卖行和香港永成拍卖公司在香港联合主办的拍卖会上,编号为231号的油画《炮打司令部》,被台湾地产商人赵振绶以52.8万港元(其中竞价48万,佣金4.8万)拍下,创下了本次拍卖会的最高成交价。这也是当时中国书画作品相当高的拍卖价。

这幅油画描绘的情景,就是开头一段所说的五十八年前的一幕:毛泽东一手抚案,一手执笔,为发动“文化大革命”写下了《炮打司令部--我的一张大字报》。画作的作者落款,以及拍卖品标签的作者落款,写的都是“吴冠中”的名字。

看到这个消息,吴冠中先生生气了,因为这幅画并非他本人所作。拍卖会之前,吴冠中先生曾一再致电拍卖行,指出这是一幅冒名的伪作,要求拍卖行把它从拍卖目录上撤下。

但是,拍卖行无视画家的要求,仍然自行其是。拍卖会之后,吴冠中先生的一些朋友,还有一些不明真相的人,纷纷致电吴冠中先生,对他提出了种种非议。所有这些,使吴冠中先生感到自己的名誉权受到了损害,著作权受到了损害,精神上也受到了损害。吴冠中先生愤怒了!他正式委托律师将上海朵云轩和香港永成公司告上了法庭。
当时,中国书画市场方兴未艾,市场很活跃,规则有欠缺。书画市场无视书画家的意愿,随意侵犯书画家合法权益的现象屡有发生。像《炮打司令部》这样的伪作被公开拍卖的事件,在此之前已发生过多起。但是,在以往的情况下,书画家大多只是通过口头交涉或者发表文章等方式来表达自己的不满。而正式提起法律诉讼的,吴冠中先生是“第一人”;法院以书画真伪争议诉因正式立案的,也是“第一案”。


《毛泽东“炮打司令部”》,真伪怎辨?
吴冠中“炮打”拍卖行,胜负如何?

正是由于这两个“第一”,触动了新闻界的“敏感神经”。吴冠中提起诉讼后,一些都市报闻风而动,纷纷在第一时间抢发了消息。但是,一些时政大报却没有报道。我对此案非同寻常的新闻意义是敏感的,但我主编的“法案大观”专版是周刊,因出版周期所限,不可能在“快”字上抢发快讯消息,但可以在“广”字和“深”字上做文章。也就是说,可以从探寻此案发生的社会背景及其相关法律问题展开,去拓展和深化读者的阅读与思考。

于是,我和本报记者李新一起,首先走访吴冠中先生执教的中央工艺美术学院。时任院长的常沙娜教授告诉记者,书画市场兴起之后,书画伪作被公开拍卖的事件时有发生。书画家对于这种侵权行为早已义愤填膺,吴冠中先生率先挺身而出打官司,学院和大多数老师都支持他。常院长大家风范,言谈文雅,观点鲜明,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接着,我们在院长办公室主任卢新华博士的陪同下,来到方庄小区吴冠中先生的家里。吴冠中先生搁下手中的画笔,坦率地向我们谈了起诉的原委和感受。他说:“我一再向他们指出,那不是我画的,是伪作,一再要求他们从拍卖目录中撤下来,他们就是不听,就是要拍卖。真是岂有此理,欺人太甚!”

尽管采访时拍卖事件已经过去了好几个月,画家的气愤之情依然溢于言表。此外,我们还采访了吴冠中委托代理人沈志耕律师,以及与此案相关的其他多位人士。随后,我又携手上海《民主与法制》记者沈霞、《东方经济》记者红舒走访了被告以及受理此案的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经过比较深入的采访之后,我赶写了题为《中国书画真伪讼争第一案》的长篇报道,全文近九千字,发表在“法案大观”专版上,占满了一个整版。
排版时,我在大标题上方加了两行肩题:“《毛泽东“炮打司令部”》,真伪怎辨?吴冠中“炮打”拍卖行,胜负如何?”提点两大悬念,以为吸引眼球。

“法案大观”专版长篇报道

此案一波三折,官司打了好几个回合。
(一)原告先以侵害姓名权、名誉权为由向上海中院提起诉讼;被告则首先提出管辖异议,以涉诉侵权事实发生在香港、拍卖会系由香港永成公司主办为由,主张本案应适用香港地区法律,并由香港地区法院审理。上海中院就管辖异议作出一审裁定:被告之一朵云轩公司注册地在上海,该案由上海市法院受理,符合中国法律规定。
(二)被告不服管辖权一审裁定,提起上诉。上海高院终审裁定:维持一审裁定,驳回上诉。
(三)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原告增加侵害著作权之诉,该诉由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后称二中院)受理;被告则以涉诉事实已由上海中院审理,依法不应就同一事实以另一诉因向同级法院起诉;原告因应申请撤回侵害姓名权、名誉权之诉;上海高院裁定:同意原告撤回姓名权、名誉权之诉,著作权之诉由上海二中院审理。
(四)上海二中院就著作权一案实体作出一审判决,认定“炮打”一画非原告所作,被告拍卖冒名伪作对原告著作权造成了侵害;依法判令被告:1.停止侵权,2.在《人民日报》和《光明日报》刊文公开向原告赔礼道歉,3.赔偿原告损失7.3万元人民币;并附加民事裁定:1.没收被告非法所得佣金4.8万港元,2.处以两被告罚款共8万元人民币
(五)被告不服一审判决,向上海高院提起上诉。1996年3月,上海高院终审判决:维持原判。至此,本案尘埃落定,吴冠中胜诉。
此案前后历时三年,我一直关注案情进展。长篇报道之后,我和本报上海记者站长刘建等同仁又接连采写了《不是闭幕只是转场 <炮打司令部>画案尚未了结》《“炮打”肖像画案一审判决吴冠中胜诉》《“炮打司令部”画案终审判决:吴冠中胜诉》等三篇后续跟踪报道。具体案情详见报道截图,不赘。 

本报后续跟踪报道


长篇报道招来赞赏与猜疑,
新闻由头理直气壮无可非议

对一起民事案件作出如此长篇的和多次的连续报道,不但在本报少有,在首都其他媒体也属罕见。因此,我关于吴冠中先生打官司的报道,在首都新闻界同行中招来了两种截然不同的声音。

有赏识者,大加称赞:围绕一个案,下笔近万言,扫描市场背景,透视法律焦点,“不愧是法制新闻报道的大手笔!”报道文章初稿出来时,有出版界朋友看了啧啧连声,建议我把它拓展为二十万字的长篇报告文学另行出书。此议说得我心花怒放,走笔如飞,立马急就了章回体报告文学的八章条目,与报道同时见报,提前做了一个出书小广告。

有猜疑者,半开玩笑、半揶揄地说道:如此长篇的专题报道,如此接二连三的跟踪报道,你这家伙是不是拿了吴冠中的画,得了原告的好处呀?我正色答道:绝对没有。我所作报道完全是出于公心,出于新闻心!就本案而言,那是因为它具备了非同寻常的新闻属性和报道由头,概括起来有“五大理由”:

(一)这是关于中国书画真伪讼争的“第一案”,具有新闻和法律意义上的双重“新鲜性”;

(二)此案虽属个案,但牵涉转型时期书画市场的运作与管理问题,牵涉书画家与拍卖机构的权益平衡问题,具有新闻和法律意义上的双重“重要性”;

(三)此案原告是著名画家,被告为著名书画鉴定与拍卖机构,涉案画作牵连毛泽东“炮打司令部”著名历史事件,具有新闻意义上的多重“显著性”;

(四)此案争议的中国书画真伪问题,扑朔迷离,真假难辨,案件是非曲直,众说纷纭,胜负莫测,具有新闻意义上的“趣味性”;

(五)案件审理有一审、二审阶段,每个阶段又有立案、审理、判决等多重程序。既然对案件的起诉作了报道,那么它的审理和判决,最终结局怎样,也是读者所关心的问题,具有新闻和司法意义上的“连续性”,因而跟踪作出连续报道,也是顺理成章的。

这“五大理由”说得天经地义,说得理直气壮,说得专业到位,说得猜疑者哑口无言。后来的事实证明,我们对此案相关信息的观察、判断和把握,对稿件的采写和编排,都是准确和到位的,而且是卓有新闻成效的。专题报道《中国书画真伪讼争第一案》一文发表后,《法律与生活》《深圳特区法制报》等多家媒体作了转载或转摘,引起了社会各界特别是书画界、法律界的广泛关注和思考,产生了轰动全国的新闻效应。后续的几篇消息报道,让社会各界及时了解案件的进展情况和最终结果,满足了公众对案件的关注和期待。可以说,这是一组圆满的法制新闻报道。


他拥有一枝多彩的画笔,

也拥有一枝多彩的文笔


吴冠中先生没有送给我画作,但也还是送了我一件礼物——他当时刚刚出版的一本散文集《画中思》。记得采访结束时,吴冠中先生说:“感谢你对我的采访,我没有什么东西送给你,就送给你一本书吧。”他在书的扉页上签名留题后双手送给我。我接过赠书道谢,心怀感激。

《画中思》收录了画家几十篇长短不一的散文小品,共约20多万字。全书分为三辑,第一辑“画中思”,第二辑“人世间”,第三辑“画里画外”。在这些长长短短的篇章里,画家用细腻而委婉的文笔,抒写了他在作画之余、在画作背后,对于自然、人生以及真善美的独特思考和感悟。其中不少篇章画意与情思并茂,睿智与哲理交融,令人读来深受感染和启迪。

吴冠中先生的文字作品还有《我负丹青》《画作诞生记》《我读石涛画语录》等多种。我相信读过这些作品的读者,都会发出由衷的赞叹:吴冠中先生不仅拥有一枝多彩的画笔,也拥有一枝多彩的文笔。他不仅善画,而且善文,特别是抒情写景散文。吴冠中先生逝世后,我欣赏和珍藏了在网友中流传的题为《耕耘与奉献——吴冠中捐赠作品选》,我为那些多彩的画图而心驰神往,也为画旁那些充满情思韵味的文字而回味无穷。

可以毫不夸张地说,画是吴冠中的主要世界,他用画笔在画布上挥洒了人生的辉煌,但如果忽略了他的美文,也不是完全的吴冠中。


身居“螺蛳壳”,财登“富豪榜”,捐赠海内外

当年采访时,我亲眼目睹了吴冠中先生位于方庄小区的家,那是他在上世纪90年代初入住的居室。这居室被媒体朋友戏称为“螺蛳壳”,面积不大,装修简朴。

那次采访过后十多年,我原以为像吴冠中先生早就从方庄小区搬走了,或乔迁城中豪宅,或移居郊外别墅。然而,没想到,2010他逝世时,我从有关报道得知,他依然居住在方庄小区那个老地方。他作画、作文的书房,“不足5平方米”,“除了靠墙两个装满画册和书籍的铁架子,就是临窗一张比课桌略大的书桌和一张椅子。椅子拉开就几乎顶到了书架”。

也许把这样的书房称为“蜗居”一点也不过分。但是,吴冠中先生却把它称作“下蛋的窝儿”。就是在这个小小的书房里,吴冠中先生以宽广的胸怀,赤诚的爱心,挥舞着多姿多彩的画笔和文笔,融汇中西文化的精髓,挥洒自如,得心应手,完成了几百件画作和一百多万字的文学作品,其中佳作堪称传世艺术瑰宝。

吴冠中先生的画作一向是艺术品拍卖市场上的“宠儿”,拍卖价格逐年攀升,而且屡创新高。据报道,2005年北京荣宝春拍,他的《黄土高原》拍出1870万元;2005年北京保利秋拍,他的《鹦鹉天堂》拍出3025万元;2006年翰海秋拍,他的《长江万里图》拍出3795万元;2007年北京保利春拍,他的《交河故城》拍出4070万元;2007年北京保利秋拍,他的《木槿》拍出3920万元;2009年中国嘉德秋拍,他的《北国风光》拍出3024万元;2010年翰海春拍,他的《长江万里图》拍出5712万元;2010年北京保利春拍,他的《西藏寺庙》拍出5824万元。在2010胡润财富艺术榜上,91岁的吴冠中以2.2亿元名列第二。据介绍,自1993年以来,吴冠中有2433件作品在海内外的拍卖会上亮相,其中已竞拍成交的作品有1496件,总成交金额超过20亿元。


油画《长江万里图》北京艺融2011秋拍1.295亿元人民


就是这样一位作品屡屡拍出天价、财富名列富豪榜前茅的著名画家,却过着简朴的平民生活。更为令人感动的是,他倾注最大的热情和财富捐赠公益事业。他对自己最满意的艺术精品,不是拿去参拍、去卖钱,也不是留给子孙后代,而是全部捐赠给“能够让老百姓随时看到”的公共机构。在生命的最后五年里,他亲自挑选和安排,把这些艺术精品分别捐给了北京、上海、杭州、香港、新加坡等海内外的博物院和美术馆。

他还热心奖掖和资助后学人才。2008年,他把《长江万里图》拍卖所得的1275.75万港元全部捐赠清华大学,设立“吴冠中艺术与科学创新奖励基金”,用以奖励和资助在艺术与科学领域有所创新的青年学生。2009年,他又把《北国风光》拍出的3024万元全部个人所得,悉数捐赠给“桑梓助学基金会”,用于资助特困大学生。

吴冠中先生的画作与美文,他的品格与精神,当然也包括他拍案而起打响的“中国书画真伪讼争第一案”,将留芳千古。


李矗纪实作品 相关链接
23 ║行读天下║ 李矗 行走珠峰大本营
83║难忘岁月║李矗:《人民日报》标题第一次出现的“未名湖”
75║有感而发║李矗:记者节,不由想起文天祥的两句诗
117║拍案惊奇║包亦公:关于江案“城阳一判”的几点感疑


本期发稿编委:诗砚斋
本期编辑:凯文
投稿邮箱:bd1898bd@126.com


博雅共观
《博雅共观》是燕园校友和媒介编友初创而广为环球网友共建共享的交流平台。本号秉持思想自由兼容并包理念,对来稿一视同仁,作者文责自负。欢迎各界网友各展风采,畅所欲言,以期集思广益,博观万象,共同营造一片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学苑艺林。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