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丨泽大所徐起平律师受邀为杭州萧山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作“新《公司法》视角下的国企合规管理与风险防控” 法律讲座

学术   2024-10-19 10:35   浙江  


来源:财税法工作室

责编:运营事业部



2024年10月16日下午,泽大所董事合伙人、财税法工作室主任徐起平律师受杭州萧山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邀请,为其及关联公司主要领导及近百余名工作人员作“新《公司法》视角下的国企合规管理与风险防控”主题法律讲座。



徐律师在讲座中首先指出,2024年7月1日新公司法正式实施,这恰好是1994年第一部《公司法》颁布三十周年。在回顾公司法的历史演变时,徐律师详细介绍了公司法的发展时间线,为听众提供了背景知识。随后,他以股东查阅会计账簿的知情权为例,阐述了1994年《公司法》与最新《公司法》在许多领域都做出了巨大的进步,也增加了实操性。然而,虽然新法对相关条款进行了改进,但徐律师也强调,在实际操作中,公司法的执行仍面临一些困难与挑战。



接着,徐律师以生动的比喻深入讲解了新《公司法》的亮点,指出“新公司法是中小股东的春天,是债权人的夏天,是董监高的秋天,却是控股股东/实控人的冬天。”通过这一比喻,徐律师详细阐释了新法对不同群体的影响,揭示了中小股东权利的加强、债权人保护的强化,以及对董监高和控股股东责任的进一步约束。针对当前公司法被称为“董监高的秋天”的趋势,徐律师提醒国企董监高,在签署任何文件时都必须具备法律防范意识,避免承担连带责任。他还特别强调,作为公职人员,董监高应牢牢把握法律红线,确保“程序合规、内容合规、实质性合规。”为强化警示,徐律师还分享了多个公职人员因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被追责的真实案例,提醒国企管理层务必警惕法律风险,守住底线。


最后,徐律师从新《公司法》的角度,深入探讨了国企合规管理与风险防控。他指出,作为国家出资的企业,国企应“模范”遵守新《公司法》,切实履行出资义务,对于子公司注册资本的设置则应结合实际情况“因地制宜”。此外,他建议国企工作人员加强法律学习,提升个人法律素养,特别是《公司法》和《民法典》。国企管理者需严格依照新法履职,违法犯罪是不可逾越的底线。徐律师特别强调了《监察法》的震慑力,提醒管理者主动建立合规体系并以身作则。同时,员工应借此机会学习新法,将合规和风险防控作为工作中的基本原则,并妥善管理信息,做好保密工作。



讲座尾声,徐律师呼吁不论是国企管理者还是员工,都应自觉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国企合规管理与风险防控体系的有效落实。徐律师的精彩讲座得到了在场国企领导和员工的高度认同,并对此致以热烈的掌声。与会人员纷纷表示将以此次讲座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公司法》学习、提高认识、为构建国企法治环境贡献自己的力量。


律师简介




徐起平 律师


董事合伙人

徐起平律师系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董事合伙人、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财务审计委员会主任、财税法工作室主任。现任浙江省律师协会财税法专业委员会主任、浙江省法学会财税法研究会常务理事、浙江省、杭州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家(第一批)、浙江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实务导师、杭州市上城区会计学会常务理事、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杭州金融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徐律师拥有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等专业资格,长期致力于公司税收合规研究,带领财税法工作室致力于为企业提供法、财、税一体化服务;专注于税务争议解决、税务稽查应对、税务规划、企业财政补贴等领域的专业服务。

财税法工作室

该工作室由本所董事合伙人、省律师协会财税法专业委员会主任徐起平律师领衔,是省内律所拥有高级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会计师等专业背景人数最多的专业团队。同时有税局、会所、税所、高校教授等专家顾问支持。以“法律+税务+财务”一体化服务为业务核心,专注于涉税争议的解决、税务稽查的应对、税务规划(筹划)、企业财政补贴等领域的专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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