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财税法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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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律师在讲座中首先指出,2024年7月1日新公司法正式实施,这恰好是1994年第一部《公司法》颁布三十周年。在回顾公司法的历史演变时,徐律师详细介绍了公司法的发展时间线,为听众提供了背景知识。随后,他以股东查阅会计账簿的知情权为例,阐述了1994年《公司法》与最新《公司法》在许多领域都做出了巨大的进步,也增加了实操性。然而,虽然新法对相关条款进行了改进,但徐律师也强调,在实际操作中,公司法的执行仍面临一些困难与挑战。
接着,徐律师以生动的比喻深入讲解了新《公司法》的亮点,指出“新公司法是中小股东的春天,是债权人的夏天,是董监高的秋天,却是控股股东/实控人的冬天。”通过这一比喻,徐律师详细阐释了新法对不同群体的影响,揭示了中小股东权利的加强、债权人保护的强化,以及对董监高和控股股东责任的进一步约束。针对当前公司法被称为“董监高的秋天”的趋势,徐律师提醒国企董监高,在签署任何文件时都必须具备法律防范意识,避免承担连带责任。他还特别强调,作为公职人员,董监高应牢牢把握法律红线,确保“程序合规、内容合规、实质性合规。”为强化警示,徐律师还分享了多个公职人员因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被追责的真实案例,提醒国企管理层务必警惕法律风险,守住底线。
最后,徐律师从新《公司法》的角度,深入探讨了国企合规管理与风险防控。他指出,作为国家出资的企业,国企应“模范”遵守新《公司法》,切实履行出资义务,对于子公司注册资本的设置则应结合实际情况“因地制宜”。此外,他建议国企工作人员加强法律学习,提升个人法律素养,特别是《公司法》和《民法典》。国企管理者需严格依照新法履职,违法犯罪是不可逾越的底线。徐律师特别强调了《监察法》的震慑力,提醒管理者主动建立合规体系并以身作则。同时,员工应借此机会学习新法,将合规和风险防控作为工作中的基本原则,并妥善管理信息,做好保密工作。
讲座尾声,徐律师呼吁不论是国企管理者还是员工,都应自觉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国企合规管理与风险防控体系的有效落实。徐律师的精彩讲座得到了在场国企领导和员工的高度认同,并对此致以热烈的掌声。与会人员纷纷表示将以此次讲座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公司法》学习、提高认识、为构建国企法治环境贡献自己的力量。
律师简介
徐起平 律师
董事合伙人
徐起平律师系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董事合伙人、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财务审计委员会主任、财税法工作室主任。现任浙江省律师协会财税法专业委员会主任、浙江省法学会财税法研究会常务理事、浙江省、杭州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家(第一批)、浙江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实务导师、杭州市上城区会计学会常务理事、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杭州金融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徐律师拥有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等专业资格,长期致力于公司税收合规研究,带领财税法工作室致力于为企业提供法、财、税一体化服务;专注于税务争议解决、税务稽查应对、税务规划、企业财政补贴等领域的专业服务。
财税法工作室
该工作室由本所董事合伙人、省律师协会财税法专业委员会主任徐起平律师领衔,是省内律所拥有高级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会计师等专业背景人数最多的专业团队。同时有税局、会所、税所、高校教授等专家顾问支持。以“法律+税务+财务”一体化服务为业务核心,专注于涉税争议的解决、税务稽查的应对、税务规划(筹划)、企业财政补贴等领域的专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