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大原创丨侵权责任编解释施行照亮寻亲之路

学术   2024-10-25 17:40   浙江  


来源:泽大义乌分所

责编:运营事业部



前言


自2024年9月27日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解释(一)》施行。解释第一条至第三条,就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行为的赔偿问题作出了细化,为漫漫寻亲之路点上一盏明灯。这让笔者想到十年前的九月底,由黄渤、郝蕾、赵薇主演的打拐题材电影《亲爱的》上映,展现了拐卖儿童对一个家庭的毁灭性打击,触动了无数国人的心弦。本文将结合电影人物,探讨侵权责任编解释如何照亮寻亲之路。



一、明确支持监护人寻亲的合理费用


电影中的主角田文军(黄渤饰)在寻找被拐儿子的过程中,支出了大量费用,包括交通费、住宿费等。这些费用随着寻子时间的延长而不断累积,给家庭带来了沉重的经济负担。不仅如此,寻子过程中,其家庭的正常生活也受到了影响——田文军为了寻找儿子,不得不放下工作,这导致家庭收入减少,进一步加剧了经济压力。电影中另一寻子父亲韩德忠(张译饰)的原型人物孙海洋在寻子过程中也经历了类似的情况,他的包子铺改成了“寻子店”,挂上了“悬赏二十万寻儿子”的招牌,这直接影响了他的生意和收入来源。事实上,众多寻亲家庭均是不堪经济重负,苦苦挣扎。


根据解释第一条,“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的,监护人请求赔偿为恢复监护状态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等财产损失,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这意味着,田文军可以依法要求赔偿他在寻子过程中产生的合理费用。这一条文无疑为寻亲家属注入了强心剂,为其要求经济赔偿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使其能够通过经济赔偿,缓解家庭因拐卖而带来的经济压力,促进恢复和稳定家庭关系。



二、明确精神损害赔偿的认定


电影中,田文军及其前妻鲁晓娟因儿子被拐卖而遭受了巨大的精神创伤和心理折磨。他们在寻亲过程中,不仅要面对失去孩子的残酷事实,还要承受内心的自责和绝望。影片有一句田文君的台词令人印象深刻,“其实现在觉得有个骗子还挺好的,有时候还能骗骗自己,感觉有点希望,人最怕没有希望”,这正体现了他精神上的绝望和痛苦。



根据解释第二条,“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导致父母子女关系或者其他近亲属关系受到严重损害的,应当认定为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严重精神损害。”《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第一款为“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这为电影中的主角及其他寻亲家庭提供了精神损害赔偿的法律依据,他们可以要求赔偿因孩子被拐卖而遭受的精神痛苦。这一规定强调了家庭关系的重要性,从法律上承认了因拐卖儿童而产生的心理创伤,使被害者家庭在精神上能够得到更多的安慰,也是加大对拐卖行为制裁力度的体现。



三、明确依法支持权利人合并请求

赔偿人身损害与寻亲费用


寻亲路上本已困难重重,若是被拐儿童在脱离监护期间死亡家属又当如何救济?解释第三条“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被监护人在脱离监护期间死亡,作为近亲属的监护人既请求赔偿人身损害,又请求赔偿监护关系受侵害产生的损失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明确支持了权利人合并请求赔偿人身损害与寻亲费用。


结语


民法典侵权责任编司法解释的出台,将监护纳入侵权责任调整的民事权益予以保护,民事制裁与与刑事制裁一体两翼,切实打击拐卖儿童行为。《亲爱的》电影已上映十年,十年里又有多少类似的悲剧上演?在十年之际,民法典侵权责任编司法解释的出台,让我们清楚看到法律在保护儿童权益、支持寻亲家庭、以及打击拐卖犯罪方面的重要作用和不断进步。让我们共同关注和参与到打击拐卖儿童的行动中,抵制和举报此类行为,弘扬社会责任感,为每一个孩子的安全成长贡献力量。愿天下无“拐”。

作者简介




孙昊悦  律师


浙江大学法律硕士,浙江泽大(义乌)律师事务所至诚经纶团队成员,擅长处理民商事纠纷及公司法律事务。

泽大义乌分所

浙江省义乌市总部经济园A5座17楼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或其律师出具的任何形式的法律意见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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