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雄周末书话第232话|书生处于寂天寞地之中,心中常有一阵一阵莫可名状之凄寒

文摘   2024-10-18 17:03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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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雄周末书话# 每弹评鉴四本书

本周四书分别为:《法律的悲悯》《理查德·埃斯蒂斯》《最后的皇族:清代宫廷社会史》《春蚕吐丝:殷海光最后的话语》


《认罪认罚制度商榷》


认罪认罚制度在之前的司法实践中早有操作,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可以说是对之前操作的一个书面确认。对于“认罪认罚”这一行为,不论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中都有一定的争议,有的检察官甚至法官认为,被告人除了对事实要有客观的供述外,还必须对罪名有一个主观上的认知,必须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是有罪的,否则就谈不上认罪认罚。这里的谬误在于,一般人对于法律的认知是达不到专业法律人的高度的,即便是专业法律人,对于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也往往会有不同的观点。所以对被告人而言,他只要如实陈述了自己的所作所为,就应该算是满足了“认罪认罚”的起点,至于对罪名的主观评判,那是控辩审三方需要解决的专业问题。
更为恶劣的是,在一些事实和证据明显有问题的案件中,控方往往以认罪认罚制度作为压迫和诱惑被告人的手段,来掩盖一些莫须有的或者证明力较弱的事实,导致形成未来的冤假错案。所以,对于“认罪认罚”行为,有司各部门非常有必要联合发文予以确认,否则就容易让初衷本来很好的这一制度南橘北枳。

经过理查德·埃斯蒂斯(Richard Estes,1932—)精心雕琢后再次呈现出来的诡异而美丽的城市景观形象,已成为美国当代写实主义绘画的标志性作品,并为他奠定了他所处时代的杰出写实主义画家的地位。在20世纪60年代末和70年代初,涌现出一批被誉为照相写实主义画家(Photorealists)的艺术家群体,他们把派生于摄影术,并在摄影术的启发下获得的图像直接作为参照进行绘画创作,埃斯蒂斯被公认为是这一艺术家群体中的领军人物。就在抽象派艺术的主流地位已使写实主义绘画游离在艺术的边缘地带,而绘画,作为一项有意义的事业,它所特有的存续性也正遭到众多现代艺术批评家的质疑时,这些艺术家选择把摄影术和绘画的相互结合作为新的视角,向当时的艺术现状发起了公然反抗。


理查德·埃斯蒂斯以广告业商业艺术家的身份在进行工作,纽约,1965年







《阿波罗剧院》

1968年

油画于梅森奈特纤维板61cm×91.4cm



《地铁车厢》

1969年

布面油画

106.7cm×175.3cm



《第90街的哥伦布大道》

1974年

布面油画

121.9cm×152.4cm



《所罗门·R.古根海姆美术馆》

1979年

布面油画

79.3cm×140.2cm



《百老汇和第64街,1984年的春天》

1984年

布面油画

101.6 cm×182.9 cm



《D线地铁列车》

1988年

布面油画

91.4cm×182.9cm



《威廉斯堡大桥》

1995年

布面油画

81.3 cm×81.3cm



《L线地铁列车》

2009年

油画于纸板

61cm×40.6cm




《史泰登岛渡轮进港》

2011年

油画于纸板

61cm×45.7cm


作者是美国汉学家,“新清史”代表人物之一。
《绪论》写道:

清朝统治的种种汉化表现,以及其对长城以南的前明领土管理的高度关注,使得许多研究者忽略了清朝统治者的非汉族背景,把汉化当作清代的历史主流加以强调。本书各章内容表明,清朝统治者从来没有在观念上淡化自己与明朝遗民的区别,从来没有放弃他们的满族认同。当政治上有利可图时,他们就采用汉人的习俗;当无助于他们实现政治目标时,他们就拒绝这些习俗。清朝统治者以同样的热情研究金代的历史,吸收了金朝的许多政策。柯娇燕分析了这些先例对清朝统治的重要性:“在金代,利用科举制度从百姓中选拔人才并限制贵族担任高级官位,是与金朝政府雄心勃勃的计划相辅相成的。这些计划是:限制贵族的特权和影响,加强中央集权,让王朝的支持者在维护官僚制度中发挥广泛的作用。这些做法都是大清帝国官僚政治的先例。”

近年来,关于10-14世纪统治中国北方和西北地区的征服者政权的研究,对非汉族政权带给统治者的显而易见的政治风格作出了新的解释。契丹、西夏、女真和蒙古统治者都曾把汉族的官僚体制纳入自己的统治中,但与此同时,他们改革汉族的政治模式,以适应自己的环境。他们特别重视如何控制散布在内亚和东亚的游牧民族和农耕民族。所有的征服者政权都依各地区的具体情况制定不同的管理政策,对不同的民族采取不同的法律,从不同的民族中选拔官吏。此外,虽然汉人被选拔到政府中做官,但这四个政权都拒绝汉化。每个政权都创造了本民族的文字,都奉行两种或多种语言的政策。每个政权都做了大量的翻译工作,不仅在儒家学说中,而且在佛学领域为自己寻找统治的合法性。

清王朝既不是对汉族王朝的复制,也不是对以前的非汉族政权的简单重复。对大清的描述必须注意到其统治者的非汉族背景,还要更进一步分析其统治的创新方面。本书不认为汉化是清朝统治获得成功的主要原因,相反,本书得出了完全不同的结论:清朝成功的关键因素在于,它有能力针对帝国之内亚边疆地区的主要非汉族群体采取富有弹性的特殊文化政策。一般来说,本土王朝如果要奉行多元文化政策则必须抛弃儒家意识形态的主导地位,而清王朝只需将以前征服者政权的模式加以扩大即可。这些发现间接地提示我们,需要重新考察早期内亚政权对中国历史作出的贡献。

对清朝内亚政策的全面论述超出了本书的研究范围。本书的重点在于研究清代宫廷。全书共分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清代宫廷物质文化”,由一章组成,介绍了宫廷社会并辨析了清朝统治的几个重要特点,这些特点把清朝统治者与以前的非汉族统治者联系了起来。清代宫廷和行政管理机构随季节变换在位于塞外和华北平原的几个都城之间来回移动,以保持他们与内亚盟友和非汉族臣民之间的重要联系。与他们的前辈一样,清政府把都城划分为几个部分,以便把征服者精英集团与被征服的臣民隔离开来。在17世纪初为东北各部族创建统一的满族认同以后,清朝统治者颁布了管理发式、服装、语言和习武的条例,意在确认并巩固征服者精英集团的独特认同。虽然满族认同的内涵随时间不同而有所变化,但它从来没有消失。与此同时,清朝统治者通过树立天下统治者的形象来强化帝王超凡魅力的广泛性和普遍性。

第二部分是“清代宫廷社会结构”,由四章组成。第二章分析了17世纪初叶清朝征服精英集团的形成,它源自蒙古族、满族和东北地区“外来者”结成的多民族联盟。满族统治者把这些不同民族的臣民纳入被称为八旗的军民一体化组织中,并创建八旗贵族集团领导之。不过,八旗贵族集团中的重要成员都是皇亲。据称,皇族爱新觉罗氏是12世纪统治华北和东北亚的金代女真人的后裔,他们形成支持皇权的“内圈”。与明朝的统治者相比,清朝皇帝严格控制爵位可以世袭罔替的王公的数量。管理爵位世袭办法的条例使皇族产生了落差明显的等级。在18和19世纪,当俸禄的支出量越来越大时,皇帝在维护皇族特权地位的同时,也限制他们对于权位和特殊恩惠的要求。

第三章考察皇族内部的竞争。为使中央集权遍及全国,满族统治者不得不削弱兄弟和近亲的自主权。八旗王公对皇权的“臣服”,以及从共同执政到圣裁之演变,都于18世纪30年代得以完成。虽然清朝为拒绝采用汉族王朝嫡长子继承原则而创建的家族政治体制一直延续到19世纪中叶,但皇室王公还是回归了早先兄弟互帮互助的模式。所以,晚清著名的恭亲王和醇亲王理政,与清代早期的政治结构是颇有相通之处的。

满族人对妇女的态度也与汉族的准则不同。第四章认为,如果不考虑非汉族范式的政治统治,就不可能理解宫廷对待皇帝母亲、姐妹、后妃和公主的态度。汉族政权禁止皇族成员参与政府管理,在皇帝与官僚系统的斗争中把姻亲当作盟友。清朝的政策则把重点放在维持和巩固征服者精英集团的内部团结方面。婚姻政策因此发展为征服者精英内部的政治联姻,与汉族降民及其后代通婚是被禁止的。

清朝的婚姻政策降低了皇后家族在政治上的重要性,并把后妃纳入皇族世系中,迫使她们断绝与娘家的关系。与汉族统治家族截然相反,清朝的太后总是与丈夫的兄弟而非娘家的亲戚一同摄政。由于皇家公主们结婚以后不会失去她们在娘家的身份,这样就把她们的夫婿也纳入了“内圈”中。

第二部分的最后一章(第五章)集中探讨宫廷奴仆,根据统治者政治性和象征性的日常行事来分析主仆关系。规模宏大、屋宇众多的皇宫,意味着皇帝理所当然的英明卓越。然而,宫廷人员的庞大数量也造成了控制方面的难题。清朝通过在宫廷行政管理中发挥另外一个奴仆集团——皇室包衣的监督作用,解决了由来已久的太监专权问题。与内廷和八旗官员一起,包衣掌控的内务府使皇帝可以在许多领域绕开汉族官员主导的文官系统(外朝官员),其职任远远超出了掌管统治者家庭事务的范畴。宫廷政治自有其动力机制。宫廷奴仆复杂的等级体系清晰地反映了宫廷的内部结构;主仆关系给予受恩宠的太监和包衣破坏正常秩序的非正式权力。统治者对这些挑战有清醒的认识,他们强制推行宫规,让奴仆“安分守己”,就是明证。

第三部分为“清代宫廷礼仪”,由三章组成,每一章都探讨了不同的文化领域。在构建皇室的统治合法性方面,礼仪是必不可少的。清朝统治者非常清楚,让臣民归顺并不仅仅是通过强制手段实现的,更是成功说服臣民承认其政治统治结构的道德正确性和种族正确性的结果。清朝建构了一个人格化的帝国,在帝国的权力顶峰是一个充满感召力的统治者,他能够用帝国境内重要民族的语言与他们直接沟通。清朝统治者为了汉人而支持儒家学说,为了东北地区的人民(满洲人)而支持萨满教,为了蒙古人和藏族人而支持藏传佛教。统治者还支持伊斯兰教——中亚地区讲维吾尔语的穆斯林信奉的宗教,但在赢得穆斯林方面做得不是太成功。

第六章主要探讨儒家的国家礼仪。在儒家政治思想中,关于统治合法性的两种原则——德性统治或世袭统治——之间的固有矛盾一直没有得到解决。清朝诸帝试图把“德性统治”的地位提高到“世袭统治”之上,但是,正如关于礼仪的分析所示,在皇帝的统治合法性问题上,世袭仍然是一个重要因素。当以儒家政治理论界定的统治合法性受到干旱的直接挑战时,政治危机就要求统治者奉行一种支持宗教的折中政策。灵验有效比正统性更为重要:儒家强调的“德”不可能是皇帝合法性的唯一评判标准。

第七章转向宫廷对萨满教和藏传佛教的支持和资助,并进而探讨宫廷针对帝国境内不同民族采取的多元文化政策。萨满教是满族人公认的传统信仰体系,但它最初主要用于解决个人的问题。国家级萨满教仪式逐渐发展,成为可以与汉族政治礼仪相抗衡的选择。到了18世纪,宫廷试图通过制定法规来保持萨满教仪式。萨满教不仅为清朝统治家族的合法性提供了神话传说的基础,而且为东北各部族的融合提供了庇护。藏传佛教吸引了满族统治者则因为它是蒙古人的信仰体系,也是在17世纪的内亚称霸的关键因素。满人对格鲁派的支持使得该派在西藏占据了主导地位,也使清朝统治者得以把藏传佛教当作统一和稳定蒙古社会的工具。

第八章考察既有男性参加又有女性参与的内廷宗教生活。在内廷各寝宫以及皇宫北墙外景山各殿设立的私人祭坛不受官方的监管,是表达不受朝廷相关条例严格规定的等级制度约束的私人情感的礼仪空间。藏传佛教、中原佛教、道教和萨满教的礼仪元素在内廷和京城普通百姓的例行仪式中混合使用。清朝宫廷的私人或家庭仪式是清朝统治者支持的多种文化和宗教传统的折中和综合。因此,这些仪式标志着清朝皇室制度的最后完成,它是帝国境内多种文化的混合体。


1966年1月

14日,在致韦政通的信中说:“书生处此寂天寞地之中,众醉而独醒,内心常有一阵一阵莫可名状之凄寒。寂寞之长途旅人,甚愿见路边之烟火人家,灵魂有个慰藉的小茶店。喝口热茶,暖暖心头,打起精神,重新走上征程,或可发现一个新境界于迷茫之外也。”(《殷海光书信录》,第65页)
同日,在致陈鼓应的信中说:“内心有难以言状的凄凉。幸得二三知己,稍感慰藉。人和人内心深处相通,始觉共同存在。人海苍茫,但愿有心肝的人多多互相温暖也。”(《殷海光书信录》,第291页)

孤寂心境的抒发,是殷海光晚年书信的重要主题。


2月

16日,在致陈平景的信中说:“有些人把我看成胡适一流的人。早年的胡适确有些光辉。晚年的胡适简直沉沦为一个世俗的人了。他生怕大家不再捧他,唯恐忤逆现实的权势,思想则步步向后溜。”(《殷海光书信录》,第287页)


12月

撰写《我被迫离开台湾大学的经过》一文。

从是年起,殷海光的晚年都在威权政治的高压之下度过。本月1日,他在致林毓生的信中说:“你知道我在这个岛上是岛中之岛。‘五四’以来的自由知识分子,自胡适以降,像风卷残云似地,消失在天边。我从来没有看见中国的知识分子像这样苍白失血,目无神光。他们的亡失,他们的衰颓,和当年比较起来,前后判若两种人。在这样的氛围里,怀抱自己的想法的人之陷于孤独,毋宁是时代的写照。生存在这样的社群里,如果一个人尚有大脑,便是他的不幸之源啊!”(《殷海光林毓生书信录》,第160页)


1969年2月

9日,在致何友晖的信中说:“单说人生经验,胡适总比××深广得多。他常常被人利用而不自知。尤其雷案发生以来,他更是被哄得团团转。胡适这人反应算是灵敏的。他曾经是时代的宠儿,可惜他的思想基础太浅薄,不能刺透时代激变的里层,加之他又不耐寂寞,喜在酒会哈哈哈。比起俄国的克伦斯基,他真是差得太远了。克伦斯基从俄国亡命美国以后,数十年来锲而不舍地为自由民主努力研究和思想,他始终是独立不移的。胡适则始终跟实际的政治权势纠缠不清,所以难免作权势的工具。

“……胡适数十年来常常劝人:‘你想某党变好,必须加入某党才行。’结果,连他自己这位清客在内,所有加入者都被某党吞食,而丝毫无补于事,徒丧社会元气而已。……胡适的浅识薄见,实在自误又误人。在我同胡适私人接触时,我的内心立刻产生二人相距千里之感。”(《殷海光书信录》,第38—39页)



殷海光与王浩


居浩然

殷海光与王浩在昆明西南联大同学,也同系,当时哲学系的老师自金岳霖以下都看重殷海光而不看重王浩,王浩终转数学系毕业后又续获硕士学位,至美入哈佛大学研究院深造,两年后即获哲学博士学位,哈佛哲学系的老师认系不世出的天才。殷海光则在联大哲学系毕业后投笔从戎,抗日反共,忠贞不二,到台湾后虽在台大哲学系任教,志趣仍在救世济民,因此学术方面的成就远在王浩之下。王浩的著作属于数理哲学者(数理哲学的范围比数理逻辑为广)已成数学及哲学方面的经典,殷海光则无一传世之作。

这一事实说明了机遇对个人成就的决定性。过去有人以为事功方面的成就靠机遇,学术方面的成就则在天分与努力,于殷、王可知并非如此。海光的天分决不低于王浩,努力则有过之无不及。别的不提,只以英文言,海光能用英文写作全凭自修,而写出来的英文论文,可与王浩相伯仲,这就看出海光的努力。1947年以来,我和殷、王都不时有接触,深知海光读书之勤及多,丝毫不逊于王浩,然而王浩写得出的论文海光写不出。海光的著作中只有一番悲天悯人的心情,并无逻辑或形而上学方面的创见。

不但如此,二十年来海光在台湾除曾一度游美外,全部生活限于读书与写作,他的思想可能神游六合之外,他的身体始终困守在作为书房的小天地中。王浩则不然,尽有时间参加读书写作以外的其他活动。1948年春,哈佛中国同学篮球队远征耶鲁,队长是我妹夫张乃维,队员中就有王浩和我,论球艺王浩还在我之上。凡摸过篮球的当知道,能参加比赛先必需在篮球场上耗过几许时光。从这一角度看来,也可以知道生活上的调剂有益于运思。若是身体不能支持头脑作高度集中的深思冥索,自难有出人头地的创见,于此又是机遇的问题了。

台湾是人生始于七十的寿域,而海光夭折于半百之年,其生不逢辰,可盖棺论定。反过来说,假使海光加齐之卿相,得行道焉,将会如何呢?就学术方面言,恐只有更无成就,连《中国文化的展望》怕也写不出来了。就事功方面言,则应有一番作为,但与他口头或笔下提倡的民主无关。海光的气质属法西斯蒂型,侍上忠心耿耿,赴汤蹈火在所不辞。待下无商量余地,今天说二加二等于四,众无异议,明天说二加二等于五,也不容背后私议。这种气质怎么能谈民主?

海光讲民主而本身不成主,就像他不讲中国固有道德而立身行事谨守儒家德目一样,很少为人了解。中西文化论战的双方阵营内,复古派有的是既不通中学又不明西学的义和团思想分子,西化派则无之。反过来,复古派满口仁义道德,实际上三婚四姘,西化派则不讲仁义道德但确实从一而终。前辈如吴稚晖先生胡适之先生,后辈如海光王浩,其道德的高尚,复古派阵营内竟找不出一人。海光、王浩的夫人都是贤妻良母,这是他们的幸运。只此一事,海光的机遇不逊于王浩,谨守绳墨至于怪僻,亦复相同。又因为同属怪僻,更显得妻子的贤慧和值得钦佩。

海光在台湾被诬为私通番邦,真是莫须有的罪名。诬陷者还虚构“费正清集团”“文星集团”等名目,好像确有其事。实际上“费正清集团”只费正清一人,“文星集团”只萧孟能一人,一个人怎么能说是“集团”?费正清远在美国,且不去管他,萧孟能困守台湾,我愿替他多辩白几句。萧孟能原不认识费正清,1964年费正清访问台湾时经我介绍才初次见面。费正清的兴趣在收集中国近代史资料,萧则目的在销书,丝毫没有政治作用介乎其间。萧孟能办《文星》杂志,自始至终为独脚戏,他曾找人帮忙,例如夏承楹、陈立峰、胡汝森,都帮过他忙,但并没人说夏、陈、胡属“文星集团”。至于被说成“文星集团”首要分子的殷及李,均非萧孟能所能左右。就中李敖最与萧孟能接近,但那是银钱关系。例如《胡适评传》的稿费,李敖早就预支到第十册,印出来的只第一册。萧孟能紧紧钉牢李敖,就像犹太债主钉牢久借不还的倒账户头一样,无非想多少收回一点。海光和我,既不欠萧孟能的钱,也不欠萧孟能的情,更说不上同党或同志,我们和萧的关系只是作者编者间的友谊而已。将风马牛说成一个“集团”,全出罗织专家的虚构,希望由于海光的早丧而从此没人再提起这镜花水月。

1962年9月我重访哈佛,得知王浩已任讲座教授,主持电脑研究室,乃专诚前往请教。走到研究室,发现原是一幢大厦。当时的电脑或计算机体积都很庞大,三层楼高的大厦中主要部分只是一架巨型计算机,办公室反而成为附属部分,仅占大厦的十分之一左右。我绕着过道找到主任办公室,门上有玻璃,可见里面的一切。我从玻璃中望去,看见室内陈设极为简单,一张大办公桌放在墙角,办公时面墙而坐,大概为节省面积才如此与众不同地安排。最使我惊讶的是办公椅上坐着一人,历久不动,好像一个未通电流的机械人似的。我因事先没有约会,不敢敲门,只望着那比普通人大一号的后脑袋发怔。最后忍不住推门而入,那大脑袋闻声转了过来,果然是王浩!

同年12月,我从伦敦回到台北,专诚至温州街拜访海光。他的脑袋没有王浩那么大,而且头上白发苍苍,显得比我还老(实际比我小三岁)。那天我们所谈的和我在哈佛向王浩请教的内容相同,主要是先验知识、后验知识问题。大致说来,海光和我了解的在同一层次,王浩则显然高出一层。所以如此者又不能不回到机遇对个人成就的决定性问题上了。大学刚毕业时,殷王的脑袋虽有小大之分,脑袋里所装的东西半斤八两,顶多只是殷多一点心理学的知识,王在数学方面高出殷不仅一筹。大学毕业后王浩继续深造,既获博士学位于哈佛,又复任教于牛津,时有机会与世界第一流头脑接触,这就精进不已,在见解方面进入更上一层楼的境界。

具体说明可用“为学日益,为道日损”一句话。求学时只为吸收已有的知识,每年都在增加中。等到学成后深思冥索自立新论时,则必先求剔除别人已说过的陈套,这时候良师益友的接触至关紧要。譬如我自以为有许多独特的创见,举以向王浩请教。他三言两语,就剔除殆尽。某一见解已有某人说过,某一见解早经证明不能成立,惟有“损之又损”剩下来的一点点,才是具备放射性的镭锭。海光没有机会获得良师指点益友切磋,自只有遥遥落后了。

1961年我在做过教授校长之后再到英国做学生,内心有一最大愿望是向罗素(Bertrand Russell)请教,却始终没有机会。第二年也就是1962年,罗素九十岁生日大庆,我买了入场券(入场券收入由罗素指定全部作为促进世界和平捐款)祝寿捧场,得见罗素并当面送上一篇论文请他指教,论文封页附有短简,希望他能赐一时间当面指出我论文的幼稚或荒谬处。隔了不久,收到退回的论文(原封未动)和一纸由他秘书代覆的短简,明说罗素对哲学已无兴趣,现以全部剩余精力促进世界和平,如有捐款,可寄百人委员会(罗素领导的反战反原子弹组织)。这一琐事充分说明机遇命中注定,无法强求。

我若在大学毕业之年(1938年)留学英国,当能得到机会让罗素损我一番,甚或骂我一顿;若留学美国,则不难得到怀特海(A.N. Whitehead)指点,因怀特海就在哈佛任教。可惜我留学已迟,1947年初到哈佛时,怀特海已病重不见客,不久辞世,故始终无一面之缘。我的机遇如此,海光更不如我。他自认为罗素私淑弟子,曾和罗素通信并获亲笔签名照片,这成为他书房中唯一装饰品,却总欠耳提面命。所以从阅读罗素著作和信札中得益则有之,损则未必。海光为学日益之功原不下于王浩,只因未能像王浩那样为道日损,终于学术方面成就有限,命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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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张志雄

编辑 | 周艳 付心怡


以上是本周主编和大家分享的四本书,大家喜欢其中哪一本书呢?欢迎各位读者留言分享你的读书心得~也可以留言和大家分享并推荐你近期看过的好书噢~O(∩_∩)O


阅读指数说明

我的标准是三颗星以下的书不要看,浪费时间。给三颗星是因为某个章节或某些段落值得一看,没时间的话不要看了。四颗星是我比较满意的,但数量很少。五颗星是我最喜欢的书,但未必是最理想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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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万卷书,行万里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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