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最新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11月25日起,购买首套或第二套改善性自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调整为20%。
具体重点内容如下:
1、公积金首套、二套房首付统一20%;
2、单身购买二套改善型住房,也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3、异地贷款仅支持新建商品房,不再限制缴存城市。异地缴存职工购买首套或者第二套改善性自住房为新建商品房的可申请长沙公积金贷款;
4、A、B、C、D人才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内购买首套自住房,最高贷款额度可放宽至我市
最高贷款额度的4倍,即320万!
长沙公积金首套及二套房首付比例统一调整为20%,这意味着改善客户可以用更少的首付款来置业,将大大降低置业门槛,增加购房的积极性。
另外,异地贷款不再限制缴存城市,意味着职工在不同城市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记录将得到更广泛的认可,这一变化对于经常在不同地区工作或居住的职工来说,是一个积极的政策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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