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30日,中央纪委原副书记刘丽英因病医治无效,在北京逝世,享年92岁。10月12日上午,刘丽英同志遗体送别活动在八宝山革命公墓举行。
刘丽英 资料图 图源:《中国纪检监察》杂志。
从1979年起在中央纪委工作,1983年10月增选为中央纪委常委后,刘丽英连任四届中央纪委常委,是当时中央纪委任职时间最长的常委。在党的十五大上,她当选中央纪委副书记,直至2002年离休。彼时,刘丽英已在纪检监察战线上奋战了24个年头。
刘丽英参与查办了许多赫赫有名的大案要案,如改革开放以来第一个落马的正省级干部倪献策案、江苏省无锡市邓斌案、河北省国税局局长李真案、辽宁省沈阳市的“慕马(慕绥新、马向东)案”等。她经办的,或是作为分管领导主抓的几个大案要案,都在我国反腐败历史上具有标志性的意义,她也因此被称为当代“女包公”,纪检“铁娘子”。
在这些案件中,刘丽英始终站在反腐的最前线,不畏强权,刚正不阿,办案时低调、稳妥,取证谨慎,调查深入,强调实事求是。她常说,办案一定要“板上钉钉带拐弯”,“就是你这个案子查完以后,钉了钉子还不行,还得拐弯儿,钉能拔出来,拐弯就拔不出来了。”
从公安到纪检,兼顾情理的“女包公”
刘丽英出生于1932年,是山东东平人。1948年7月,初中刚毕业的刘丽英被选调到公安总局干部学校学习,随后进入沈阳市公安局,成了新中国第一代公安干部。
或许正是这段在公安系统工作的经历,淬炼了刘丽英正直的性格和过硬的技术手段。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中央决定成立纪律检查委员会。1979年1月,中央纪委第一次召开全会,紧锣密鼓的重建工作就此开始。100名委员中,时任沈阳市公安局副局长的刘丽英名列其中,并在会议期间被任命为中央纪委的专职委员。此时的她46岁,人生轨迹从此与纪检工作密不可分。
当时中央纪委只有两个查案的检查室,第一纪律检查室主要负责企业、经济领域,第二纪律检查室负责党政机关、公检法,刘丽英被任命为第二纪律检查室副主任。很多案子时间跨度长,牵涉人物多,案情复杂,这支新成立的纪检队伍最紧要的任务之一就是拨乱反正,平反冤假错案。刘丽英被委以重任,参与了审理“两案”的相关工作。
1981年,刘丽英的工作重点转移到了新的领域,中央纪委领导让她牵头组建第三检查室(下文称“三室”),负责联系东北、华北地区的8个省市。但三室人太少,加上刘丽英这个副主任也就3个人。案子多、人手少、压力大,刘丽英凡事都亲力亲为,经常凌晨一两点才睡觉。
2年后,一封“鸡毛信”来到了刘丽英手中,山西运城纪委干部张戈因查处领导干部挪用扶贫救济款、贪占国家防洪建材建私宅的问题受到恐吓、威胁,刘丽英当机立断,三室集体赶往山西,从3月10日到12月29日,和当地纪检干部一起办案9个多月,不仅为张戈平反,还把领导干部建私房的典型案例一一曝光,对贪污扶贫救济款、盗用防洪建材的领导干部严厉惩处,在全国都起到了震慑作用。
“女包公”这个名字也正是当时运城人叫出来的,这里是关公关羽的故乡,尊古、以古喻今是这里的传统。不过,在黑龙江办案时,刘丽英曾对一名记者说,她并不喜欢“女包公”这个称呼。但跟刘丽英一道办过案件,曾任黑龙江省监察厅副厅长的刘殿学思索良久后告诉某刊记者,“用女强人来形容倒未必妥当,黑龙江人都称她为‘女包公’。”
1986年,时任江西省省长倪献策一案十分棘手,中纪委曾派赴江西南昌三个调查组,都无功而返。后由刘丽英带队再赴南昌,一蹲数月,终于掌握了倪献策违纪违法的铁证。1987年年初,倪献策落马,成了改革开放以来第一个被查办的省部级干部。
倪献策最初对立情绪很重,刘丽英便像老大姐一样跟他进行了聊天式的谈话,缓解气氛,倪献策的态度逐渐转变。有一天他很早就去找刘丽英交代问题,刘丽英却问他:“还没吃饭吧?赶紧吃完饭再说。”在刘丽英看来,问题再严重,也得让人吃饭。
这也是刘丽英办案时的特别之处,她一直严格审慎地把握着情和理的分寸。比如在之后办“慕马”案中,沈阳市委原副书记、市长慕绥新患病,刘丽英给他找了好医院、好大夫治疗,还让他妻子陪护,但是该查该究的,一分也不宽容。
“铁娘子”办铁案
1994年6月21日,一封署名“江阴市深受其害的单位”的举报信传到了江苏省委,举报邓斌非法集资。邓斌案涉及6年非法集资32亿元,遍及全国12个省、市的368个单位和若干个人,此案惊动北京时,恰逢刘丽英大病初愈,她不顾身体尚未彻底恢复,便毅然奔赴南京。
在邓斌交代完自己的问题后,相当一部分人认为案件可以结束了,但刘丽英没有决定“结案”,而是更深入地查下去,牵出了“案中案”,一直追查到北京市副市长王宝森,又进而揪住了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北京市委书记陈希同
刘丽英曾说,“一定要把此案办成木板上钉钉带拐弯的铁案”。而在一次采访中,针对个别人“(刘丽英办案)让人永世不得翻身”的指责,刘丽英对两名记者说,“我说这叫永世不得翻案。”其中一名记者回忆这段采访时说,“刘丽英当时的语气很重,差不多是一字一顿说完的这句话。”
21世纪初期,在查办河北省原国税局局长李真案时,李真仗着自己曾是省委书记程维高的秘书,公开叫嚣“要让我查到是谁告的我,我非得让他倾家荡产”。而程维高不但不配合组织调查,反而两次致信中央有关部门,竭力庇护李真,给调查工作带来了重大阻力。
刘丽英当时就撂下一句话:“即使我头拱地,也要把案件立起来!”在中央纪委领导的支持下,最后不仅李真案得到了依纪依法严肃查处,还牵扯出50余起案件。同时,刘丽英也查清了程维高利用职权为亲属和身边人员谋私的问题,中央最后给予程维高纪律处分。
2000年10月18日,中纪委决定成立“10·18”专案组,调查时任沈阳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马向东。尽管“慕马案”发生在刘丽英工作过的沈阳,但任务交给她之后,她便一头扎进案件调查中去,坚决拒绝任何说情打招呼。
受省委书记指派,撰写此案书籍的李宏林说,刘丽英起到了关键作用。她是“10·18”专案组领导,“她在两年内来辽宁三次,最长时一次就要停留20多天。一些重大的举措都跟她有关。”比如刘丽英决定将马向东一案交由江苏审理,这是我国第一次对大案实施跨省异地管辖。
与刘丽英一道查办此案的有关人员还介绍说,“刘丽英心脏不好,在讨论案件时,有一次昏了过去,但一会儿后醒了过来,跟没事一样,说‘接着说,后面情况是什么’。”在此之前,同年6月27日,中央纪委对河北省原副省长丛福奎立案,正在医院住院的刘丽英听到消息,拔掉针头,直接从医院出发,率专案组赶赴石家庄,当天下午就对丛及其秘书进行了“两规”。刘丽英当时已年近70岁,身体并不是太好,曾经做了两次大手术,她的“铁”,不仅在铁腕办案,也在铁一样的意志品质。
“我们是惹人,但要看惹的是什么人”
当时社会上流传着“纪检监察干部干的是得罪人的活儿”的说法。刘丽英在一次采访时曾说,“有人说纪检监察干部是‘惹人专业队’,‘活着选票少,死了花圈少’。这话没错。我们是惹人,但要看惹的是什么人。那些贪官污吏、腐败分子该惹。他违法乱纪、贪赃枉法,不惹行吗?过去惹了,现在惹了,将来还要惹!只要有腐败分子了,我们就要惹下去。”
这样的铁面无私,既让腐败分子胆寒,也招致了他们的嫉恨。在查办哈尔滨案件时,有人给中央写信,说刘丽英是在中央身边最大的腐败分子;在查处“慕马案”时,有人不仅诬告她包庇慕、马二人,还诬告她儿子为慕绥新说情受贿400万元,甚至把举报信写给了当时的中央纪委书记尉健行同志;一些境外媒体也对之进行了歪曲失实的报道。
尉健行同志却告诉刘丽英,“正因为你查案坚决,才有人告你。你不能回避,要坚决查下去!”在最大的信任和支持下,刘丽英直面压力,她一方面恳请组织上对涉及她儿子的举报进行了调查,还了她和儿子的清白;另一方面,该查的仍然一查到底。
刘丽英曾谈到自己的感受,“我们查别人的问题,自己不能有问题,自身过硬是我们纪检队伍的传统。”她在祖籍山东也查过案子,在哈尔滨老家、工作过的沈阳等地方都查过,儿子说她“到处得罪人,看你退休了到哪去”,她说就在北京待着,“干咱们这行没点原则能行吗?”
不过很多与刘丽英共过事的人介绍说,“刘丽英其实是一个极其和蔼的老太太,跟你家邻居老太太差不多。”还有人提供了一个细节,“刘丽英办‘慕马案’,他们的车驶过大院,刘丽英发现站岗的小战士站在冰天雪地里,又叫车退了回去,下车跟小战士握手,表示感谢。”
生活中的刘丽英也贯行着自己的原则,低调、朴素、节俭,起居室里一张书桌跟了她30多年,多年来,她从没有为自己和家人谋求过任何的利益。因为她工作的特殊性,反倒对家人要求非常严格,不允许探听案件,不允许为别人求情。
如今,“女包公”已逝,但她在反腐败斗争的征途上留下的数件“板上钉钉带拐弯”的铁案,就像一面旗帜,既是对纪检干部的指引,也是对腐败分子的震慑。
视觉 I 杨晓东
编辑 I 曾子芮
审核 I 刘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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