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
赵俊峰
延伸阅读:
个旧公议厂规碑记
盖闻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不有法制,不能申禁令。是规矩者,物理之大防,法制者,人之大防。有治人必先有治法,古今万事所同然也。个旧一厂,开创以来,今为极盛,而熙来攘往品类难齐,若非明定规章,则办厂各户,必至无所遵循。爰集同志,悉心研议,因地制宜,定为厂规十条,俾资遵守。不敢谓法良意美,堪以模范千秋,而挈领提纲,庶期永垂不朽。至于补苴尽,增加完善,则俟诸后之君子。是为记。
今将公议条规列后:
——硐尖无论新旧,以三月不打为废尖,三年不打为废硐。
——讨放硐尖,原以讨放约为据,各打窝路各自管理。老尖不得关截子尖,子尖亦不得谋夺老尖,违者议罚。
——硔砂买卖,上前人将硔洗出,务须报明锅头,得有卖飞,始能出售,倘上前人私行售卖,即以盗硔论罪。
——量硔公桶,向由公家规定,如有私造者,须报明公处,较合方可使用,违者议罚。
——硔砂关系炉户本金,如有偷漏,无论多少,一经查实,定予死罪。
——硔砂向来驮个熔炼,不准私运出境,如违定以死罪。
——熔炼大锡,必须挑集公处,由公过称,如有偷漏,查出治以死罪。
——租办厂位,以每年十月为期,先租后办,以免争议。
——上前人代办厂尖,如有亏折,务须锅头出给清飞,始得另借油米,将来硔出,亦得除新还旧,不得任意估欠,违者议罚。
——上前人采办厂尖,不得与砂丁通同作弊,偷漏锅头油米,违者查出,从重治罪。
嘉庆三年十月初八日 合厂商绅同立
重议个旧厂条规序
盖闻和衷共济,期维古道之风,其利断金,要具同心之谊,此厂规所由兴也。慨自兵燹之余,旧章沦没,是以规程紊乱,众志难齐。乃于光绪十三年闰四月十六日,邀集同人振兴条约,具禀于个旧抚民府署个旧厂务总局。旋奉署理临安府个旧抚民府升用道广南府正堂兴批:据禀呈厂规等情。查厂务自光绪九年,即经各大宪定章设局,酌定条规遵守在案。迨十二年,办理边防,奏移文武建署驻厂,以诘奸匪,弹压地方,自有应办事宜。该商民等维持厂务,固属可嘉,所拟规条,有无与向章奏案,并行不悖,可以勒石之处,仍候厂务局批示可也。
五品衔办理个旧厂务总局委员补用县正堂即补分县鲁批:据禀并条规,系属整饰厂务,防患未然,立意殊堪嘉尚,应准如所请,勒石垂远,禀与条规存案,仍候抚民府批示。兹将批示条规,刊诸贞珉,共相遵守,庶几槽尖充旺,咸荷天庥,世道雍熙,咸登寿域。是为序。
谨将所议厂规十条录列于左:
——合厂供应尖子,必须先问尖头来历。其人如果清白可靠,原前亦无亏短,并取有某号油米,因何停止,看明信飞,方可接手供应。庶免尖子稍有起色,藉词敲磕等事。倘有不取信飞,私借别号油米:自图肥己,有坏厂规者,定从重议罚,仍将所办尖硔,归原应之家供收。其妄发者,照规议罚。
——办尖子,砂丁领取供头油米,必须遵规听其约束。不得闲游赌博,身带军器,酗酒滋事。因常有不法之徒,设局开赌,藉端生事,致伤人命者,嗣后无论砂丁及上前人,罪归其人承受,不得藉故累及供头,使受不白之冤。如违经众请官加等治罪。
——办老硐尖子,向有旧章,以讨放字约为凭。如尖子有起色,不得私讨私放;如尖子无力采办,三年不应,即为废硐,三月不办,即为废尖,其窝路仍归原主照规办理。其硐内窝路,有两造按通者,在后之家,各自退回,另行开尖,不得借势争夺,如有恃势争夺者,定即鸣官究治。
——办草皮尖子,或是已业,或者租办,应照界内挑挖,勿许侵占他人尺寸。倘有贪利之徒,心怀叵测,故意逾限,致生事端者,先由两造经众邀请头目踏勘,凭众绅耆头目,公断了结,勿得横行恶估。如有抗违不遵者,罚银六十两充公,人则送官治罪。
——合厂招募砂丁,须照旧规,到厂方得招问,不得在路邀募,以免争竞。至给发工银,不许籍故勒索,该砂丁接受银两,尤不得格外多索,肥已亏众,以致有暗地逃走者,倘有不遵,定行禀官严拿,重惩不贷。
——租放地盘,勿论草皮、老硐、溜口、伙房,只能尽先纳租之人住办。即或地盘办有出息,亦只能公道加租。不得见利忘义,起衅争夺,致令采办之家,枉费心力。若有不遵,罚银六十两充公。
——凡买卖硔砂,必须查明缘由。或自办油米开采,或供头情愿出沽。如果有信飞,亦须问实,方得看买。倘尖头用人油米,不取信飞,私自出卖者,查出定将应得硔银充公,人亦送官究治,其硔砂仍归原前供应之人收量。
——厂中硔锡,国课攸关,向来立有鸿规,故各炉号,硔砂锡块,即堆门外,不致失落。因遇有偷盗,立即鸣官查拿,按厂规惩办,始获路不拾遗,永保无虞。以后倘有不法之徒,胆敢暗地偷盗者,一经查明,仍照规送官按例重办。
——厂中交易,银色务宜公正。不得多扣少补,须照沽锡之规使用,勿得格外加扣。有关天良。至厂中量硔之桶,每年以七月中旬会齐较合,方得收量,不得自行加减。若有私自妄加者,查出定即经众罚银一百两充公。
——合厂应办硔尖之人,理宜遵规守分,勤俭乐业,勿得逾分妄用银钱,滥费油米,致有亏欠。因近来往往有不法之徒,敢于走漏油米,以及盗卖硔砂之事。如有走漏盗卖,一经查出,禀官重办,窝赃者同罪。凡我同人,照规谨戒。
大清光绪十三年岁次丁亥六月十七日吉旦,合厂绅商唐兴中等四十二人同立。
作者介绍
赵俊峰,云南省作家协会会员,出版过个人专著《开在大锡额头的荞花》《听石头用沉默说话》《出国部队》三部。与他人合著《仗剑红河诗酒花》《红河37.2℃》《燕归古镇状元家》《西南鞋王》《少林弟子梁山碧》等。
感谢赞赏,支持稿件编发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