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设立国有招商公司就能做好招商?想得太简单了!

文摘   2024-11-26 12:06   云南  

一、招商引资形势与部分地方的选择

有的公众号上的文章说,“现阶段,大多数地方正在对招商岗位收编。”还有的说“中国正在大幅撤裁招商引资机构”。

说实话,我真不知这些文章何以得出此结论,搞得全国很多招商部门的同志人心惶惶。对此,我只能用几个字来评价:“哗众取宠、危言耸听”

少数地方可能有这样的现象,但绝不是一个潮流。

过去以行政力量主导的招商组织方式有没有问题,肯定是有的。比如招商部门由于编制紧张,人手不够;受体制限制,招商工作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招商引资方式方法和手段单一,等。

尤其是今年以来,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步伐加快,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正式颁布施行,原来更多靠土地、税收返还等作为优惠政策的招商方式面临着调整的巨大压力,很多地方开始考虑如何创新与突围。

产业园区作为招商引资的主阵地,近年来不断在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厘清管委会与企业的职责边界,力求将公共服务与经济发展职能有效区分,不同主体各司其职。

于是,在当前经济环境下,国有招商公司成为地方政府关注的焦点。一些地方依托国有平台公司设立招商公司,认为此举有利于采取更为专业化、市场化和灵活高效的机制承接地方招商工作,实现招商工作的专业化和精细化。“管委会+招商公司”成为一些地方,尤其是一些开发园区的一种选择。

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

设立了国有招商公司是否就能更好开展招商工作?设立了国有招商公司后,是否还需要政府行政性的招商部门?这些都是值得思考和探索的问题。

二、国有招商公司的优劣势和存在问题

与招商行政机构相比,国有招商公司有如下优势:一是机制相对更灵活,在人员激励上有一定的空间;二是人员配备上能更加灵活机动,可以通过社会化招聘,选择更加适宜某个产业发展的专业性人才,人员数量也可以酌情增减;三是招商手段上可以采用股权投资、基金、融资租赁等更灵活的方式。

但其劣势也是十分明显:首先,国有企业成立招商公司,相当于另起炉灶,打造一套招商工作体系和工作团队,短时间是很难做到的;其次,国有企业自身在机制上就不可避免存在若干先天不足;再次,国有企业毕竟只是一个企业,要协调政府的诸多部门围绕招商项目进行服务,有一定的难度;此外,国有企业人员也存在一定流动性,难以保障招商工作的稳定性和专业性。

设立国有招商公司的美好初衷是:既然国有平台公司要向市场化转型,成为投资、融资、建设、运营、服务为一体的市场化主体,如果能附带以招商的功能,成为综合产业运营平台,那岂不是更好?

但现实是,很多园区过往是采取行政化的招商引资组织模式,如果要进行调整,组建国有招商公司开展招商,原来的机构和人员是否保留?何去何从?这是需要思考的。

如果既保留了行政性的招商部门,又成立了市场化的国有招商公司,那么它们两者又是什么关系?

还有一个常见的问题是业务的融合问题。国有招商公司业务与平台公司其他业务很容易出现脱节,无法形成综合产业运营闭环。

在招商现有体制机制下,不少平台公司是被动承担招商职能。一位国有招商公司的负责人表示:我们基本上是被动执行指令,完成任务,招商工作与平台公司的产业载体建设、园区服务、产业投资等脱节,无法形成综合产业运营的闭环。

三、结论与建议

结论1:如果是一个开发区,或者某个规模不大的园区,其中心任务就是产业开发,在原有国有企业下设立国有招商公司来承担招商引资工作,是一种可行的选择。但需处理好三个问题,即:原有行政化招商人员的去留问题;下达任务和从事监管的行政机构(如国资管理部门、经济发展部门等)和招商公司的关系问题;国有公司内部业务有机融合问题

结论2:某一行政区的招商工作,如果全部改由国有招商公司来承担,可能的结果是东施效颦,画虎不成反类犬。

建议1:政府领导应该保持定力。善于学习很好,但不要盲目学习,不要被一些媒体轻易带偏。

建议2:各地应依据自己的具体情况,搭建更加适合于自身发展实际的招商体系。

至于非国有性质的市场化招商公司,能否成为招商引资的主要形态?这个问题我曾经做过讨论,我的结论是:市场化招商可以作为政府招商的一个补充,但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不可能替代政府的行政性的招商引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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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市场化招商难在何处?
原创︱当前对招商引资认识的五大误区

强哥:复旦大学管理学博士。曾在高校、企业、国家级开发区、县级政府、市级投资促进部门担任管理职务,具有丰富的一线实战经验。多个地方政府顾问,省级智库专家。关注区域经济发展、政商关系、招商引资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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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博士政商新思维
讲接地气的理论、谈实战性的操作。关注中国区域发展、营商环境、产业发展、政商关系、招商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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