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年一度的11月1日,这一天,国内很多城市将其设立为企业家日。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已经有近百个城市将这一天定为“企业家日”,较早的城市有深圳、温州等,在2019年就设立了企业家日,之后各地纷纷效仿。2024年,昆明市也将这一天设为企业家日。为什么很多城市都将企业家日定在这一天呢,原因是2018年11月1日这一天,总书记召开了民营企业家座谈会。这个会议上,总书记充分肯定我国民营经济的重要地位和作用,驳斥了社会上一些否定、怀疑民营经济的奇谈怪论,重申了“两个毫不动摇”(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提出正确认识当前民营经济发展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出了大力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壮大的一些举措。2023年7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出台,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也正在征求意见的过程中。应该说,高层的政策力度是不小的。但到了微观层面,不少民营企业都会提到他们面临的一些痛点、难点、堵点,他们经常会笼统地说营商环境不好,但营商环境又涵盖了多种因素,既包括了硬件环境,也包含了政府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还包含了一个地方的产业配套、生活配套,而营商环境的背后,是一个地方人们的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客观而言,政府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方面,纵向比有了不少进步,但营商环境改善没有最好,只有更好。依然有不少企业反映办事难、程序流程复杂、相关工作人员专业性不够、政策变化快等,甚至损害企业利益的事情也时有发生。设立企业家日,固然体现了各地对企业家的高度重视,但设立企业家日,不能只是为了开几个表彰会,不能只是为了出台诸如领导挂钩企业,开展政企早餐会这样形式主义的规定,热闹一下就没了。其实,很多企业不需要多少额外的扶持和帮助,依法办事、不随意打扰企业就是对企业的最高尊重。尊重企业,尊重企业家,应该有更实际的行动。一是切实保护企业家的合法权益和企业的合法财产权。中央虽然已经对此三令五申,但由于一些法律法规还有待健全,实践中一些地方损害企业和企业家合法财产权的事情还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企业家的信心。二是尽快分批逐步偿还企业债务。这个问题比较复杂,地方政府现在也是囊中羞涩,这就需要中央层面合理统筹,拿出实招切实化解债务。如果还是坚持“自己的娃自己抱”,恐怕一些债务等50年也未必能够得到偿还。过去一些年的高速发展,很多政府或政府平台公司欠了不少钱,这些欠款中有部分就是拖欠企业的账款。偿还企业债务,不仅能增强政府信用,而且能让一些企业更好地周转起来,从而推动经济发展。这是一举几得的事情。三是不随意打扰企业的正常经营。减少到企业考察指导工作的频率;职能部门的工作检查,尽量做到联合检查,高效务实;减少要求企业填报的材料;减少向企业摊派额外工作等,切实做到无事不打扰。四是全社会要营造浓厚的尊商、爱商的氛围。政府官员应发自内心尊重企业,尊重企业家。要改变观念不容易,但我们可以尝试从一些小事做起,比如:能不能在开会、调研的时候,政府领导少说,企业家多说?能不能合影留念的时候,安排企业家坐C位?能不能在政企会议名单排名的时候,把企业家放在前面?当然,作为企业家和企业经营者,诚信、守法是基本的底线。少数企业为了一己私利,制售假冒伪劣,肆意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企业和企业家的形象。企业家是社会的稀缺资源。较早系统研究企业家的经济学家熊彼特认为:企业家精神是经济发展的动力。美国企业家艾柯卡也曾说“只要有50个企业家,就可以从危难中拯救美国”。中国经济发展进入了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关键时期,我们更需要为企业家的成长提供肥沃的土壤。如果有一天,更多的大学生们,以直接创造财富为荣,而不是以考公考编为最高理想;如果有一天,更多的企业家们,专注于如何为社会创造价值,而不再担心自己的人身财产安全,不再发愁自己不会跑关系走后门,那时,没有企业家日又有何妨?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