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语
10月15日,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发布了《关于调整夜班补助及周末节假日工作补助的通知》,其中表示,为促进医院发展,进一步提高医院职工待遇,经2024 年9月30日院长办公会、党委会讨论,决定调整夜班补助和周末及节假日工作补助标准:
1.提高夜班补助标准,其中临床医生调整为260元/夜班;护理人员调整为210元/班次;行政后勤人员调整为150 元/夜班;临床医技科室参照临床医生标准执行,通州院区夜班补助与西直门及白塔寺院区标准相同。
2.提高病房周末及节假日工作补助标准,其中临床医生调整为260元/白班;护理人员调整为210元/白班;行政后勤人员调整为150元/白班;临床医技科室参照临床医生标准执行,通州院区补助与西直门及白塔寺院区标准相同。
3.提高门诊周末及节假日工作补助标准,未直接参与门诊工作的医疗辅助人员及行政人员节假日工作补助标准调整为75元/半日;其余直接参与周未及节假日门诊工作人员,补助标准根据当期当院区周末及节假日医事服务费收入20%的金额及各部门分配比例确定。
例如,国家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5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其中就明确提到,要解决结构问题:逐步提高人员薪酬中固定部分的比例,稳定医务人员收入预期;逐步建立体现岗位职责和知识价值的薪酬体系,适当提高低年资医生的薪酬水平。
在《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中也提到要尽快将医护人员的基本工资提上去,增加医护人员各项可及的医疗补助。
国家卫生健康委体制改革司原司长梁万年也曾说过,想要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就要看是否能满足其三大核心诉求:一是体面的收入,二是良好的事业发展空间,三就是良好的社会地位。
目前,尚没有对夜班费的明确法律规定。
围绕医护值班费的争议与讨论,陕西省山阳县卫健局原副局长、医改专家徐毓才认为,或源自于这笔补贴虽然“合理”,但相关文件中的规定却相对模糊。
所谓“模糊”,来自于2012年中纪委颁布的《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下简称“条例”) ,其中提到“违反规定发放加班费、值班费和未休年休假补贴的”,依据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文章来源:华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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