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崔春霞老师我要把自己撰写的诉责险领域的案例、心得等的文章梳理下,供保险业了解掌握诉责险的规律和特点。从11月11号开始,就采取连载的方式进行整理。
欢迎朋友们关注并留言提出宝贵意见!
一、诉责险第一个产品周期后的风险充分暴露
(一)诉责险长尾特点导致的风险滞后
为什么诉责险有长尾风险呢?是由于诉责险的承保周期和法院案件的保全周期相同,而法院的财产保全的时间长度又和案件的诉讼审理周期基本等同。我们都知道,很多诉讼案件,尤其大金额的疑难复杂案件,审理周期很长,因此导致诉责险有长尾特点。也就是若干年前承保,若干年后出险。
早期保险行业对诉责险的规律及出险特点了解不够透彻,导致对风险的误判。随着产品实践的发展,很多早期参与又忽视风控的保险公司,陆续出现了很多索赔诉讼以及被法院判决认定保全错误的赔偿案件。
(二)财产保全被滥用于打击诉讼对手
很多诉讼当事人为了打击诉讼的对手,会设法通过财产保全的方法,向对手施加压力。如果当事人用自己的财产做保全的担保,会担心保全错误后的损失赔偿问题,因此对滥用财产保全会心生忌惮。
诉责险诞生后,因费率很低,当事人成本极大下降,且如果保险公司承保后出险,侵权赔偿责任又由保险公司承担;而险种又很专业,很多保险公司并不能有效识别其中的风险,因此,很多不应该做财产保全的诉讼当事人纷纷投保诉责险做保全担保,导致对财产保全的滥用逐渐增多。
其他险种,保险公司承保了高风险案件,一旦出险对保险消费者有利;而诉责险担保的是保全侵权的赔偿责任,具有很强的道德评判作用。如果不该保全的案件做了保全,当事人涉嫌滥用公权力打压诉讼对手;如果保险公司承保了不需要保全的案件的担保,除了会增加产品经营的风险,也会影响法院正常的诉讼秩序,挤占有限的司法资源,让该保全的案件,不能及时得到保全。
(三)应对诉责险诉讼的法律费用高昂
诉责险除了“一般不出险,出险不一般”的特点外,保全侵权的责任认定及损失的核定均需要通过诉讼解决,也就是诉责险的理赔是通过法院打官司解决的,因此应对处理诉责险的索赔诉讼,保险公司需要在后期支出高昂的律师费等法律费用。
(四)保全被申请人索赔经验丰富
早期很多保全被申请人即使意识到被错误保全了,也不知道如何起诉索赔主张损失。随着诉责险产品实践的发展,市场里也出现了一批具有成熟的向保险公司索赔保全错误损失的主体,使保险公司经营产品的风险加高,难度进一步加大。
二、诉责险市场的变化:大公司收缩,小公司进场
诉责险刚上市时,作为一款专业的保险新产品,因没有再保合约的支持,早期参与的保险公司,以规模大的保险公司如人保、平安、太平洋、阳光等为主。而中小保险公司,除了内部法务风控团队有能力承担产品风控的职责的外,参与的公司很少。
近期,随着早期承保案件的陆续结案,很多大金额索赔频频爆出,比如序言里提到的索赔金额5亿、3亿的案件,以及索赔数百万数千万甚至数亿的案件都数不胜数。
至此,保险业早期参与诉责险市场的保险公司开始重新全面审视诉责险的风险;而与此同时,由于车险费改带来的车险领域的竞争加剧,中小保司在车险领域举步维艰,陆续将竞争的战场转向非车领域。而诉责险又属于有规律可循的险种,也因此,诉责险的市场就出现了重新洗牌的有趣的变化:
随着市场竞争激烈带来的诉责险的费率的急剧下滑和手续费的高企,早期参与的大公司开始在诉责险市场收缩阵线,不再继续投入资源;而大量的中小保司开始冲进诉责险市场,试图分一杯羹,导致诉责险市场的低费率无序竞争进一步加剧。
三、诉责险新形势下的应对:专业团队精细化运营
目前诉责险除了风险充分暴露外,由于行业竞争的加剧,导致费率进一步下滑,保费充足率受到了挑战。
另外随着疫情后的经济恢复的需要,法院保复工复产,最高法院及各地法院也陆续出台了关于财产保全的细则,强调不该做保全的案件不能做保全,并加大了对恶意保全等保全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并强调财产保全不能影响小微企业的生产经营等等,导致诉责险业务的发展进一步放缓。
这一切,都给了保险公司诉责险产品发展提出了新的挑战,也就是诉责险进入了需要从承保到保后管理及理赔的精细化运营的时代。
①:中国平安财产保险有限公司2022年第2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来源: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网站。
敬请期待下期连载!
连载2:诉责险知识普及(连载2):诉责险概述之诉责险的诞生背景及发展历史
彭桓
险律科技联合创始人,中央财经大学本科,美国伊利诺伊香槟分校金融工程硕士,12年保险大数据分析、再保险、保险证券化相关经验。AON美国大数据分析团队和投行团队工作经验,原AON中国再保部总监。在保险产品创新,保险产品科技化、智能化有丰富经验。
险律科技专注于法律保险领域,致力于深度融合保险+法律+科技,为保险行业提供法律类保险全业务链服务解决方案。目前主营业务是诉责险,欢迎关注我们的主账号《 诉责论谈》。
崔春霞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