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责险知识普及(连载6):诉责险的展业实操之诉责险的销售渠道、展业技巧及话术

文摘   社会   2024-11-19 11:58   北京  
注:崔春霞老师我要把自己撰写的诉责险领域的案例、心得等的文章梳理下,供保险业了解掌握诉责险的规律和特点。从11月11号开始,就采取连载的方式进行整理。
欢迎朋友们关注并留言提出宝贵意见!

第三章 诉责险的展业实操问题
第一节 诉责险的销售渠道及展业技巧
诉责险作为各个保险公司的重要产品,其市场潜力巨大。要想打开这一准入门槛较高的专业市场,保险公司必须巧妙运用各种销售渠道与技巧。

一、诉责险的法律关系

诉责险的主体涉及保全申请人、保全被申请人和保险人,在三者之间形成两层法律关系:

(一)保全申请人与保全被申请人

保全申请人,在诉前保全中就叫保全申请人,在立案后的一审诉讼中,保全申请人通常成为原告,但也存在例外情况。如在离婚纠纷案件中,被告有可能作为保全申请人,申请对双方名下的夫妻共同财产采取保全。在仲裁案件中,保全申请人是仲裁的申请人。

被申请人对应的是诉讼中的相对人,即诉前保全的被申请人、一审诉讼中的被告以及仲裁案件中的被申请人。

(二)保全申请人和保险人

保全申请人作为诉责险保单的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投保后,双方成立诉责险保险合同关系,保险人成为保全申请人保全侵权行为的赔偿责任的担保人。

二、诉责险的销售渠道

由于诉前保全的申请人、诉讼中的原告以及仲裁案件的申请人都是保险公司诉责险产品的投保人,上述三类群体就构成诉责险的潜在目标客户。 

(一)诉责险的目标客户

1.原告

诉讼保全的申请人一般为原告,特殊案件被告也可为申请人,如离婚案件中作为被告的夫或妻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保全对方名下的夫妻共同财产。

2.诉前保全的申请人

诉前保全的申请人是指诉前保全中申请财产保全的当事人。

3.仲裁案件的申请人

仲裁案件的申请人也享有向法院请求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权利。

(二)诉责险的展业渠道及方法

保险公司经营保险产品通过销售获利,为提高展业效率,需要针对目标客户较为集中的区域或场所开展业务。财产保全的目标客户比较集中的场所有:法院、律师事务所及直接客户。

1.法院

当事人到法院起诉、应诉或申请财产保全,这使得法院聚集了大量潜在的客户。保险公司可以在法院办理法律讲座和免费法律咨询活动,安排专场向公众宣导诉责险相关知识和产品信息,拓展潜在客户群体。

2.律师事务所
许多申请人会委托律师事务所代理其申请财产保全及相关诉讼,这使得律师事务所容易接触到当事人及潜在客户。而与法院相比,律师与当事人的接触时间更为前置——往往在案件移送法院审理前,当事人便已聘请律师进行案件准备。这为保险公司在法院受理案件前推销诉责险提供了较长的时间窗口。这使得律师事务所成为诉责险产品比较理想也较为高效的展业场所。

在向律师事务所开展业务时,保险公司采取的有效方法主要有两种:
其一,地毯式拜访。保险公司派出销售人员前往律所进行地毯式陌拜,推荐保险公司的诉责险产品。
其二,与律所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保险公司可采取签订合作协议的方法,在协议中明确律所将保险公司的诉责险产品列为首推产品之一,在接手相关案件时优先向客户推荐。这可以最大限度地将潜在客户资源导流到公司。

3.直接客户

对于诉讼案件比较多的大型企事业单位,可作为直接客户来源。如银行、大型单位、小贷公司、担保公司等。比如建筑施工企业,经常需要通过诉讼手段催要工程欠款,就具有投保诉责险的需求。保险公式可以通过电话推销、客户拜访等方式直接获取目标客户,这也是诉责险展业的重要途径之一。

4.中介代理渠道。

中介代理渠道作为诉责险业务来源的补充,保险公司也可以与有业务来源的代理或经纪公司合作,获得诉责险业务。

(三)诉责险的展业技巧

1.广告宣传

利用公众号,发布宣传软文或采取文中、文末植入广告方式,协助保司进行诉责险业务的宣传,是目前非常常见且有效的推广方式。

如笔者创建的《诉责论谈》公众号及视频号,目前已经聚集了30000+名的包含大量律师在内的保险生态圈粉丝,在保险业内具有非常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2.通过微信群提供展业咨询服务

建立诉责险从业人员业务推动群,在群里转发承保案例等各种文章进行业务知识普及及宣传,制造展业的氛围,提供业务咨询服务;对于重点机构的重点人员,提供包括电话、微信、邮件等在内的点对点业务咨询服务。建立风控人员的咨询交流群,方便随时进行工作的交流沟通及业务指导。

三、诉责险的销售话术

对于一线销售人员,掌握与客户沟通的话术非常重要。如客户为什么需要购买诉责险,可从以下几点进行说明:

1.为确保生效判决得到履行,需要申请财产保全

原告起诉被告,担心被告提前转移资产逃避将来生效判决的履行,原告可以在起诉前或起诉后向法院申请查封、扣押、冻结被告的财产以便将来判决生效后有财产可供执行。

2.原告无可供担保的财产或虽有但不便占用做担保

原告申请财产保全时,法院为避免原告保全错误给被告造成损失需要赔偿时原告无财产可赔偿,法院会根据民诉法的规定要求原告提供相应财产担保,原告提供担保的财产也需要查封、扣押、冻结。因原告一般没有可供担保的资产或虽有但不便做担保,就可以购买我司诉责险做担保。

3.保全错误需要赔偿损失时由保险公司买单

如果原告申请财产保全使用了自己或朋友的财产做保全担保,一旦保全错误给被申请人造成损失,需要原告以自己所有的财产赔偿保全错误给被申请人造成的所有损失。但如果原告购买了诉责险做保全担保,则保全错误造成的损失会由保险公司予以赔偿。

4.诉责险与银行、担保公司保函的区别

银行保函和担保公司保函性质一样,但与诉责险并不相同。银行和担保公司承担的是保证责任,在原告错误保全给被申请人造成损失后,首先由原告本人承担赔偿责任,原告无力赔偿的情况下由银行或担保公司代替赔偿。但银行或担保公司赔偿后会向原告追偿。保险公司的诉责险会直接赔偿给被申请人,而且没有特殊情况,一般不会向原告追偿。
敬请期待下期连载!

连载1:诉责险知识普及(连载):诉责险概述之诉责险的应用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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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载5:诉责险知识普及(连载5):诉责险的风险分析及介绍(二)

彭桓

险律科技联合创始人,中央财经大学本科,美国伊利诺伊香槟分校金融工程硕士,12年保险大数据分析、再保险、保险证券化相关经验。AON美国大数据分析团队和投行团队工作经验,原AON中国再保部总监。在保险产品创新,保险产品科技化、智能化有丰富经验。
险律科技专注于法律保险领域,致力于深度融合保险+法律+科技,为保险行业提供法律类保险全业务链服务解决方案。目前主营业务是诉责险,欢迎关注我们的主账号《 诉责论谈》。
崔春霞简介
北京浩博法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及险律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创始人,华盟纪元保险公估北京分公司总经理,前大家(安邦)财产保险公司法律责任人、法律合规部负责人兼诉责险项目负责人。
西北政法大学法学本科,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硕士。拥有律师资格、企业法律顾问资格,7年律所工作经历,10余年保险公司法律部门工作经历。
《诉责论谈》公众号的创办人,发表包括诉责险承保、拒保、知识讲座、理赔案例、风控经验介绍及及企财险、责任险、意外险等在内的各类保险产品理赔案例分析等原创文章1000多篇,并在《中国银行保险报》发表保险案例分析文章十多篇。
创立了诉责险的内部法务从承保到理赔的全流程风控的独特模式,累积保费近7亿余元,赔付率极低。21年3月创业后,截至目前已为保险业20余家保司主体遍布全国的80余家分公司,提供了诉责险的全流程风控服务,为客户实现优质保费3.2亿元,赔付率极低。
2019年受中保协邀请,为保险行业起草了诉责险的承保及理赔的全流程风控规则指引文件。
2019年受邀参加第四届金融法论坛,做了《诉责险的司法实践与理赔问题》的主题演讲。2020年受邀作为中保协的财产险领域专家,参与《保险法》的修订工作。为多家权威媒体的保险法相关问题的采访嘉宾。
举办各类培训200多场次,擅长结合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法律及保险专业内容。致力于保险法领域理论和实践问题的研究和探索,致力于寻找解决理论问题的实践方法。
牵头诉责险的闭环风控工作,积累了丰富的诉责险承保风控和索赔案件的办案经验,主办多个千万级诉责险赔案均获得胜诉。擅长结合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对非法律背景人员举办培训。一直奋斗在保险法律一线,实操经验丰富。讲课风格生动活泼接地气。与智元法律课堂合作录制有《诉责险一本通》系列视频课程。
有问题请加微信沟通:cuichunxia2003
抖音号:保险法律崔春霞




诉责论谈
点我关注,了解更多。结合本人多年律师和保险公司法律合规经验,聚焦于保险理赔案例,推介分享诉责险知识,承保及拒保案例、诉责险索赔案例及保全规定等,普及法律常识,指导包括承保及理赔的诉责险产品实践和保险理赔工作。力争将保险相关法律问题一网打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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