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检方:朱令案没有撤案,目前因无法侦破而挂案

文摘   2024-11-13 09:14   湖南  

朱令被投毒案没有撤销案件,目前是无法侦破而挂案;至今没有解除孙维犯罪嫌疑人的手续

“清华大学投毒案”受害者朱令自2023年12月22日去世后,其父母仍未放弃对真相的追寻。

2024年4月15日,朱令父母向最高检察院递交了《侦查监督申请》,请求“对朱令被投毒一案侦查过程中有关部门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对其提出纠正意见或者检察建议,并督促其对该案继续侦查”。

这份《侦查监督申请》提出,朱令被投毒案的侦查过程中,存在一些违法行为:第一、 “结办”案件违法;第二、没有认定犯罪嫌疑人与事实不符;第三、为孙维(唯一犯罪嫌疑人)变更身份信息并解除出国限制违法。

2024年4月28日,最高检察院将这一申请交由北京市检察院办理。

10月29日,北京市检察院副检察长一行四人,约请朱令父母见面座谈,当面答复侦查监督申请,大概内容如下:

1. 经过查阅案卷材料,并没有发现侦查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之所以有领导批示,是因为案件影响大;

2. 朱令被投毒案没有撤销案件,“结办”案件并非刑事诉讼法中的程序,实际上是无法侦破而挂案;

3. 孙维曾经被认定为犯罪嫌人,至今没有解除其犯罪嫌疑人的手续;

4. 侦查机关有解除其出境限制的手续,依据是“两高两部”的有关规定;

5. 对于孙维改名孙释颜和出生日期,侦查机关是知道的,但是否符合户籍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在检察院侦查监督的范围;

6. 检察机关认为,将孙维作为犯罪嫌疑人移送审查起诉需要证据确实充分,现有证据不能达到这一标准;

7. 清华毒物管理不严导致其他人也可能获取铊盐、朱令还在校内有其他活动地点、除了同宿舍人员还有其他人员也可能进入其宿舍等事实,都不能排除其他人投毒的可能;

8. 贺敏博士的实验证明朱令1994年8月开始中毒,但现有证据只能证明孙维1994年11月开始接触铊盐,所以该证据不能推动案件;

最后,上述一行人称,北京市检察院受理此案侦查监督程序,今天当面答复并没有书面答复,符合《人民检察院办理群众来信工作规定》。

座谈现场,朱令父母当场提出几点回复:

1. 孙维被认定为嫌疑人,如果没有解除其嫌疑人身份的法律手续,按照《出境入境管理法》的规定,不得允许其出境。

2. 孙维改名和出生日期对案件侦查带来困难,有可能导致其逃避侦查,侦查机关明知仍允许是渎职行为。检察机关是法律监督机关,有权就这类行政行为进行调查,并就发现的违法行为转交有权机关处理;

3.其他刑事案件并不需要领导批示也没有“结办”手续,本案明显受到权力干预,领导批示“结办”案件导致案件无法进一步开展。

朱令父亲朱明新还提出了其他一些要求,最后强调,检方应出具书面答复。

2024年11月8日,北京市检察院作出书面答复,通篇就一句话的干货:“审查中,未发现公安机关存在侦查违法情形。”

法经网
法律咨询,经济顾问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