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国家疾控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等九部门印发《全国结核病防治规划(2024—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全面加强我国结核病防治工作。
结核病是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重大传染病。《规划》指出,党中央、国务院始终高度重视结核病防治工作,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结核病疫情持续下降,发病率、死亡率均下降约30%,发现并治疗了约785万例肺结核患者,成功治疗率保持在90%以上,死亡率维持在较低水平。
但结核病疫情形势依然严峻,我国仍有约10%的县(区)为高流行地区,防治工作不均衡,患者主动发现和规范治疗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积极的预防措施和新技术应用不足,防治工作不容懈怠。
《规划》主要包括防治现状、总体要求、防治措施、保障措施和科学开展评估等5部分。《规划》明确,到2025年,我国结核病发病率小于50/10万;到2030年,结核病发病率小于43/10万。
在防治措施方面,《规划》从优化服务体系、提升服务质量,强化主动筛查、提高发现水平,规范治疗管理、提高治疗效果,加强预防措施、减少发病与传播,强化政策帮扶、减轻患者经济负担,强化社会动员、广泛开展宣传等6个方面提出18条具体举措,从“防、治、管”全流程对防治工作提出要求。
《规划》提出,各地应加强医疗机构预检分诊,完善工作流程,对就诊的肺结核可疑症状者和发病高风险人群开展胸部影像学和病原学等检查,提高诊断的及时性。对发现的肺结核患者和疑似患者要按时限要求进行传染病报告、转诊和登记。
各地要加强预防措施,减少发病与传播,包括为适龄儿童提供卡介苗接种服务,确保接种覆盖率,开展疫苗接种效果评估;因地制宜设立结核病预防性治疗门诊,对肺结核患者密切接触者、艾滋病病毒感染者、长期使用免疫抑制剂者等高风险人群开展结核感染筛查,对潜伏感染者开展预防性治疗等干预,降低结核病发病风险。
来源: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员朱医生,内容仅做分享,不代表本平台观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
编辑:刘煦、廖薇薇
审阅:王明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