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安全载运危险货物是水上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向好的关键。船舶载运油类、危险化学品或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货物,一旦发生火灾、爆炸或重大泄露事故,可能导致船舶严重损害、环境严重灾难和人员的重大伤亡等事故。
自4月26日以来,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聚焦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风险,着力打击突出违法行为,坚决消除重特大事故隐患,全面提升船载危险货物本质安全水平,助力构建一体化水上交通安全治理新格局。
为保障LNG船舶运输和作业安全,提高安全监管效能,津冀鲁桂四地海事管理机构深入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海事局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联合建立“1-1-5”LNG船舶安全监管和服务保障机制,持续优化LNG运输船舶监管与服务举措,推动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走深走实,助力我国重点能源物资运输安全和相关产业高质量发展。
搭建一个监管平台,以齐抓共管的工作模式,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是津冀鲁桂四地联合组织召开第六届LNG船舶安全管理研讨会,共商LNG船舶安全管理事宜,实现海事、属地政府、企业三方“信息共享、监管互通”,进一步督促航运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二是天津大港、河北曹妃甸、山东董家口、广西北海四地海事管理机构深化LNG运输船舶专项安全检查机制,常态化开展联合执法检查,2024年11月1日联合启动2024-2025年度重点时段LNG运输船舶专项安全检查行动,实行“一次船舶检查,四地结果共认”,确保重点时段LNG船舶安全、畅通、高效运输。
共同建立一支队伍,以人才优先的发展思路,做好LNG船舶监管人才储备。一是依托津冀鲁桂四地海事管理机构LNG船舶安全监管和服务保障机制,带动建立一支LNG监管服务人才队伍,按照“管理创新、服务创新、技术创新”的总体思路,以业务研究为载体,实施人才联合培养+制度规范“双驱动”;二是发挥天津海事局LNG教科研实训基地平台作用,搭建LNG船舶接卸数据库、现场安全监管训练营、公约政策法规研究室、海运LNG全链条展示台,进一步提升LNG船舶海事监管服务水平。
2023年12月29日,北海海事局全力保障辖区首艘Q-FLEX型LNG船舶安全进港。广西北海海事局 曾俊康 摄
落实五项保障措施,以抓紧抓实的工作作风,做好LNG船舶全流程监管工作。一是完善信用管理体系。津冀鲁桂四地海事管理机构依据共同发布的《载运液化天然气(LNG)运输船舶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实施方案》对液化天然气运输船舶进行信用评定,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二是提供高效政务服务。成立政务服务专项服务队,面向LNG船舶开通“绿色通道”,建立LNG船舶72小时提前通报制度,提前掌握LNG船舶抵港时间,实现LNG船舶进出港手续优先办理和专人专办,实现“零待时”政务办理。三是保障通航环境安全。统筹协调海巡船、拖轮、监护船等海上力量,加强LNG船舶进出港护航警戒,开展在港作业船舶安全核查,确保不影响LNG船舶安全作业。加强LNG接卸站前沿导助航设施巡检,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加强LNG船舶进出港移动安全区控制,严格控制无关船舶进入LNG船舶作业安全区,保障水上通航环境安全。四是保障交通组织有序。设置并依托保供船舶VTS专台,全程跟踪监控LNG船舶及周边船舶航行动态,同时结合气象条件,借助应急磋商协调机制实时调整优化LNG船舶进出港计划,做到“能动即动”。五是保障应急力量热备。密切关注气象信息,及时发布恶劣天气预警。常态化巡检码头防污染设施设备器材,督促码头单位加强应急演练。清点可协调使用的消防和防污染设备,确保随时可用好用。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和24小时值班制度,值守人员熟知应急预案,做好值班和应急准备。
下一步,津冀鲁桂四地海事管理机构将持续铸牢“主角”意识,持续深入开展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以最大能力、最实举措、最佳状态、最优服务全力确保海上能源运输通道安全畅通。
转发,点赞,在看,安排一下?